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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看离期将至,曹昂知道与袁荧见面是不可能了,虽然不甘,但还算淡然。他本就是一个极为现实而又理性的人,所以他可以很快接受这个现实,又适应这个现实。
临行前一日,曹昂邀了在洛阳的一众朋友前来曹家,既是跟一众好友告个别,也是给自己送个行。γg
毕竟朋友之间,久不联系,亦会生疏。
来人包括唐固、淳于瑞、冯楷、陈群、袁霸(袁滂侄子)、许均(许攸之子)、鲍邵(鲍信之子)、蔡琰(蔡瑁的弟弟,不是蔡文姬)等人俱至,除了袁谭、袁熙和赵怡,基本上跟曹昂玩的好的,甚至说关系不差的,都来了。
袁谭、袁熙二人是在服丧;至于赵怡,曹昂派了定徐去请,可未见到赵怡,今日赵怡也未前来,怕是真要跟曹昂决裂了。
看着空出来的位置,曹昂也只得摇头。
唉!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且随他去吧。
不过一众人除了唐固外,倒是没受什么影响。赵怡只是曹昂的朋友,还融不进曹昂的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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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大家毕竟还是少年,没有太多蝇营狗苟之事,虽然对曹昂有些羡慕、嫉妒,但在这种场合,眼看曹昂将要出征,更多的仍是祝福。
曹昂也索性放开了这一次,跟众人举杯痛饮。
二三十人,济济一堂,酒酣胸胆尚开张,这气氛便热烈起来。
曹昂也没让歌伎来唱曲、跳舞助兴,甚至没有留服侍的下人,酒菜上齐之后,便只剩下众人,群魔乱舞了。
大家俱是出身不差,将来也是要为将为相的,言语之间,自是多了几分自信和洒脱。
淳于瑞、冯楷等人,先是带头唱起了歌谣,接着许均、陈群等人,也诵起诗来,这气氛越高涨。
不知谁言曹昂善诗,便要曹昂也来上一。
曹昂此时酒喝多了,胆气也壮,不愿扫众人之兴,于是高声呼道:“既然你们要我作诗,我就作上一。
好男儿当提三尺之剑,扬威异域,斩胡虏,立不世之功。虽马革裹尸,裂肝腐肠,亦一心同功,死不旋踵。今日老冯送我一匹白马,我就给作一《白马歌》。”
“好!”
口口五六三七四三六七五
众人一时纷纷喝彩。
“白马饰金羁,连翩西北驰。借问谁家子?幽并游侠儿。
少小去乡邑,扬声沙漠垂。宿昔秉良弓,楛矢何参差!
控弦破左的,右摧月支。仰手接飞猱,俯身散马蹄。
狡捷过猴猿,勇剽若豹螭。边城多警急,虏骑数迁移。
羽檄从北来,厉马登高堤。长驱蹈匈奴,左顾陵鲜卑。
弃身锋刃端,性命安可怀?父母且不顾,何言子与妻?
名编壮士籍,不得中顾私。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
“好个‘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这才是大丈夫本色,昂哥好样的!”
虽然曹昂已经取字,但大家高兴起来,仍是沿用旧时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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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余众人,也是纷纷赞叹,大呼过瘾,更有人竟然记下了曹昂这诗,举着酒杯,吟诵起来。
这时冯楷更是举着酒杯,对众人高呼道:“昂哥的才华,举世无双。我看这天下才共一石,昂哥独得九斗,自古及今共用一斗。”
“好!”
虽然冯楷这话说得张狂,但一众少年,本就是张狂之人,亦有张狂资本。且大家都已经有了醉意,这种场合,更不会反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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