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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酒馆的地契,官府的贸易凭证,包括酿酒的技术我都写在里面了。”
“啊?你要把你的林中居送给莺歌姐姐?”
凌薇满脸震惊,而震惊过后,她立刻一脸搞怪的坏笑:
“这么多东西你都给她了,小林掌柜你还说不是对人家有意思。”
林小鹿翻了个白眼,对这整天幻想恋爱的大傻子说道:
“要走了,店铺留着也没用,牡丹镇的里长和郡城的县令都还不错,是好官,下午的时候我已经找里长聊过,今后莺歌在这儿经营酒馆,会多收取百分之十的税,用来在牡丹镇做善事,修缮河堤,加固学堂什么的。”
“哦~”
凌薇闻言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随后又有些疑惑:
“小林掌柜你为何自己不给莺歌姐姐?你都要走了都不去见人家一下的吗?”
闻言,林小鹿笑了笑,饮了口酒,道:
“在牡丹镇一年,日子虽然平淡,但回忆还算美好……既然要走,何必要见,倘若要见,不如不走。”
酒馆内,凌薇懵懵的应了一声,随后一边继续擀饺子皮一边惆怅感慨:
“哎,正羡慕你们这些肚子里有墨水的人,装逼都装的这么清醒脱俗,早知道小时候我就应该多听娘亲的话,好好读书的。”
“噗嗤。”
听到这丫头的感慨,林小鹿忍不住笑出了声。
大年三十的夜晚,林小鹿和新相识不久的凌薇一起吃了顿不怎么样的水饺,然后在夜晚子时,新年来临之际放了炮仗,过了一个清贫但却温馨的新年。
到了第二日,大年初一的早上,林小鹿给对门布庄老板养的百灵喂了最后一次食,随后便跟着凌薇和她的四个老师弟,一起离开了这座他生活了一年多的小镇。
关于他离开的事,除了莺歌以外,他谁都没有告诉,行李也没带多少,一个扁平青花酒壶,以及一本册子,一支笔,别的就什么也没有,整个人跟一年前初来牡丹镇的时候一样,两手空空,两袖清风。
或许他带了,带了离开忘川后一年平凡生活的缓冲与沉淀。
雪停了,镇上的房屋,街道,到处都是一片雪白,恰逢骄阳高升,阳光洒在晶莹剔透的雪上,闪耀出一种冬雪遇骄阳的独特光芒。
那鲜衣怒马的少年终于离开了,而少年不知道的是,在他刚离开不久,就有一曾经的青楼女子,持着书信,踏白雪疾奔而来,最终在镇口处止步,痴痴站立,面向那雪面上空刚刚升起的骄阳,泣不成声。
少年留给青楼女子的信中所写甚多,主要是感谢了一年以来女子的陪伴,而信中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黄昏灯一盏,我与斜阳道晚安。
至此,少年一生都在未回过那座江南小镇,也再也没有见过那位青楼女子,但很多年后,少年和友人闲聊时曾偶然回忆起,他说,他很感谢那位青楼女子,因为她在自己失去过往,不知将来,只剩当下的迷茫时候,帮了自己一把。
至于具体生了怎样的故事,他没有多说,或许是忘记了,毕竟对于那座江南小镇而言,他的出现,也只不过是转瞬即逝。
而事实也的确如此,没过几年,他就彻底被镇上的居民遗忘,没有人记得,曾有位乐善好施,相貌俊郎的小林掌柜在这里生活,只是那家酿着独特美酒的酒馆却依旧开着,生意红火,而那个曾为青楼女子的老板娘,则总是会在每每黄昏,客人稀少之时,坐落在门前板凳处,望着酒馆外金色的斜阳,轻道一声:……“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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