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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羡玉很是纠结。
要不要受嗟来之食?
不受,饿死;受之,屈辱!
林羡玉天人交战了好一会儿,最后决定:人命大过天,其嗟也可食。
他慢吞吞地挪到火堆边。
赫连洲把肉递过来,这里没有其他工具,他直接用匕首替作树枝烤肉,刀尖上那块原本血淋淋的肉已经变成黑红色。
看着还……还行?
林羡玉又咽了一下口水,还没接过匕首,只碰了一下刀柄,就“啊”
的一声喊出来。
“烫、烫烫!”
他根本拿不住。
赫连洲强压着不耐烦接了过来,待刀柄凉了些,再递给林羡玉,林羡玉委屈巴巴地接过来,赫连洲想,这回她应该能安生吃肉了吧?
少顷,又听见一声惊叫:“肉里有血!”
话音未落,林羡玉就把匕首还给赫连洲,自己扑到另一边吐了起来,看着痛苦万分。可他胃里根本没有东西,吐也只是吐些酸水,小脸吐得涨红,嘴唇惨白,良久都没缓过神。
赫连洲把自己装水的囊壶递给他。
林羡玉连忙接过来,连喝了两大口,滋润甘甜的水流进喉咙,林羡玉终于回了魂,有气无力地躺在地上,胸口剧烈起伏。
“没血了。”
耳边突然响起男人的声音,林羡玉又被吓了一跳,他挣扎着爬起来,坐到火堆边,才发现男人把肉重新烤了一遍,被他咬过一口的地方变得焦熟,不见血丝,看起来已经完全熟了。
所以,男人刚刚一直在帮他烤肉吗?
他们明明只是萍水相逢。
林羡玉抽了抽鼻子,没有抗拒,乖乖接过来,还主动说了声:“谢谢您。”
赫连洲稍显惊讶地看了他一眼。
林羡玉一口肉一口水地解决了晚膳,沙狐的肉又苦又硬,哪怕男人特地挑了肥瘦相间的肉,也称不上“好吃”
,仅能裹腹。
他把匕首还给男人。
男人随意割下一块肉,烤给自己吃。
他只简单翻转两下,表面呈焦红色便拿起来吃,也不嫌烫,动作娴熟且粗糙,好像完全不在意食物的口味,只是完成一项任务。
林羡玉抿了抿嘴,不止该说些什么。
他忽然想起从前吃的烤肉。
在京城时,爹娘为了给他暖冬,常常在家里做全炙宴给他吃。他最喜欢吃炙羊肝,先将羊肝切成一寸长的方条,用碎葱白、盐和豉汁做的腌汁盐渍后,再用羊油裹上一层,横穿进竹签,放到装满石碳的炉子上烤炙,待羊肝的边缘在火烤中一点一点卷曲,变得焦香四溢,滋滋冒油时,便可配上一壶温酒,赏着雪景,大快朵颐起来。
想到这里,林羡玉又开始难过。
好想家。
可男人没给他多少休息时间,很快就催他起来:“上马,回军营。”
林羡玉好不容易才从地上爬起来。
他对这匹威风凛凛的的银鬃马有心理恐惧,迟迟不敢靠近。在男人充满威压的眼神中,被逼无奈,伸手抓住马鞍,想上马却没有力气,最后还是男人抓着他的后领把他揪到马上。他惊魂未定,男人已经一跃坐到他身后,和他隔了点距离,一手持长枪,一手持缰。
男人用腿踢了一下马腹,银鬃马便扬起前蹄,林羡玉猛地晃动起来,下意识抓住男人的小臂。
微热的体温传过来时,林羡玉愣了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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