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千羽的消息在东州传开之后,沈重海虽没像沈新宇那般直接暴走,但也快接近了。
军刺在金州那边反馈回来的情报,千羽已经屯兵在金州边境了,双方的大战很快就要来临了。
沈重海盯的最紧的是旭日和金晨了,千羽是放在最后的。
他怎么都没想到,天下各方势力中最弱的一方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庞然大物。
这木千羽到底隐藏了些什么?能把林州给打下来,绝对是有什么还没公布出来的秘密。
沈重海打死都不相信木千羽是凭借那些所谓的先进攻城武器,就能把林州给拿下的。
他掌管东州,控制天下粮仓之后,明白一个显而易见的道理,打仗是非常消耗钱粮的。
就望州那一贫瘠之地,怎么可能会让千羽连续拿下周边的几个州。
沈重海差点都怀疑真的有神明的存在,偷偷给木千羽运粮食去了。
如果不弄清这个秘密,怕是浩阳就有危险了。
虽然千羽目前还在金州的边境,暂未踏入到金州。
可沈重海知道,一旦双方爆发大战,金晨是撑不了多久的。
金晨要是败了,千羽下一个目标不用说自然就是浩阳了。
为此,沈重海需要提前做些准备了。
沈重海很少召集身边的大臣商议军国大事,几乎都是自己独断专行。
不过,这一次,沈重海还是决定把丞相李言风和太尉应勇给请来商议一下。
本来,沈重海是想把张崇天从鲁阳那边传召回来的。
但是,旭日现在刚打胜北蛮人,云浦泽那二十万大军正在北州休整。
万一云浦泽突发奇想,举兵杀到东州来,没有张崇天坐镇,怕是挡不住对方进攻的脚步。
天下都知道云浦泽最喜欢出奇兵,无论他出现在哪里都非常正常。
沈重海有过这方面的担心,怕对方不再南征了,暂时放弃对千羽的进攻,转向浩阳这边来。
目前浩阳的情况并不太好,被金晨大败过一次,元气都还没恢复过来。
云浦泽选择这个档口发动对浩阳的攻击,必定会让浩阳遭受重创。
到了那个时候,金晨云汐不顾千羽的进攻配合旭日的行动,对东州再次发动进攻,浩阳真的就危险了。
沈重海是第一次感受到了压力,心里多了些焦虑。
李言风接到沈重海的传召的时候,有点错愕。
在他的印象中,皇帝是不经常召见他的,就算是平时的奏折审批大多数都是太监送往的。
而且皇帝亲临战场的时间很多,两人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
如今被传召,李言风立刻就想到了最近整个东州传的最厉害的那两则消息了。
林州和青州都落入了木千羽的手里,让天下人都沸腾了。
李言风身为蔡夫子的弟子,心里的感受比一般人都要猛烈。
当年蔡夫子是公开说过,木千羽很多的发明都是蔡氏一族流传出去的,双方从此之后就结下了仇怨。
当年木千羽还是一个小小的县长,根本就是人微言轻,如果不是离的远,早就被天下读书人给围攻了。
不过,李言风是知道的,那个时候有人专门不远千里派人去送信辱骂对方。
这木千羽怕是对此事永生难忘了!
如今木千羽成为了一方至尊,实力膨胀到无以复加的地步。
按照他的目标,必然是先金晨后浩阳。
等到千羽的大军杀到东州,必定会报当年羞辱之仇。
最近,蔡氏一族议论纷纷,开始担心以后木千羽的报复了。
李言风作为蔡夫子的弟子,跟蔡氏一族有密不可分的关系,自然而然的有了同样的担心。
每晚9点日更奚迟和霍闻泽恋爱了三年。三年中霍闻泽不让他干涉自己的个人生活,不和他约会,更不让他见他的朋友。最难以忍受的是,霍闻泽常常毫无征兆地失联,而且从不解释。奚迟决定分手,没想到霍闻泽却先他一...
朱颜血是许多年前罗森以浮萍居主这个名字开创的一个系列h小说,属于重口味的h文,虽然其中包涵了乱伦鬼畜虐待调教以及更加重的肢解和秀色之类元素,但它稳坐黑暗系第一把交椅的原因还是黑暗压抑的整体风格,正义友情爱情亲情等被反复讴歌的情感纷纷在仇恨嫉妒欲望面前被一一轰炸,然后结局之前通常会把最为微弱的希望之光也给泯灭,第一篇洁梅在99年表之后就十分轰动,随后几位其他作者的参与也进一步扩大了这个系列的影响力。题材方面也许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但是这个系列在h文里的确是一个让人无法无视的作品。...
霍格沃茨吉祥物作者奥特乔妹HP轻松日常1v1单男主团宠问如果穿越到哈利波特世界,并以华夏留学生身份进入霍格沃茨会是什么体验?苏小小谢邀,人在嘤国,刚下飞机,运气不太好,在下毛毛雨作为一名猫奴以及哈迷,上一秒刷某乎下一秒就穿越进哈利波特世界,苏小小表示有点懵,因为她发现,自己竟然不是人就是说,建国后动...
远离城市喧嚣的小山村开起了一个小农庄这里有七八年十多块一瓶的茅台,有七八块的五粮液有机菜,有机鱼虾,有机煮羊肉,绿色环保味道好。本是中年离异失败男,转身成了悠闲农庄主。山村小农庄,名声远播。拖鞋汗衫芭蕉扇,晃晃悠悠一整天。ampampampamp1dquo订餐,没的问题,排队ampampampamprdquo一天一桌看心情,优哉游哉小日子。李栋摸摸挂在胸口小物件,充满能量了,该去1978年进货了,一个2o18年的中年男子,穿越四十年带货的故事...
又到公司办周年庆,为了不影响将要到来的婚假,我忙了将近一个半月的时间,终于将大部份的厂商搞定,剩下的一些厂商都是特别难搞的,只能慢慢和他们耗了。在开始描述我的故事之前,我先作自我介绍,我叫吴建铭,今年26岁,在一家卖场做采办,再过半个月,我就要和交往四年多的女朋友结婚。她叫孟贞,25岁,是我的高中同学,虽然长得不是特别漂亮,但是活泼的个性和167的身高,32c2633的身材,让她很受男孩子欢迎,那时候虽然我也很喜欢她,但是因为长得并不出众,而且我的个性也比较孤僻,所以和她的交流并不是很多。毕业后,因为没有考上大学,所以我选择提前入伍,服完一年十个月的兵役后,和同学们也渐渐失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