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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稚嫩的童声想起,阮萝抬起头,看见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站在门口。
等到她吃饱了饭,才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阮萝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心中又格外感激着道谢。采药母子的母亲让阮萝称自己为萍嫂,她还将自家的草药为阮萝治伤,还给鹰受伤的翅膀上缠了裹好了药的麻布。
“小姑娘,”
萍嫂一边给她上药一边问,“你是北方来的熬鹰人?”
“熬鹰人?”
阮萝听了这话一头雾水,连忙摇头。
经萍嫂解释她才得知,原来在自己所在的大陆上有一种以猎鹰为职业的人,他们的祖先曾经是游牧民族,因而懂得如何征服和驯养野鹰,那就是熬鹰。熬鹰就是与鹰一直对视或是僵持,鹰这种动物本身警惕性极高,所以一旦他在某个人面前撑不住睡着,一旦醒来发现自己仍然活着,便对这个人信赖有加,视若知己。
熬鹰人靠着鹰捕猎来的动物为生,有时拥有多只鹰的猎人相当于拥有几个士兵和护卫,能够捕猎到许多珍稀的猛禽贩售,获利极高。只是熬鹰人大多出现在北方,青越城地处腹地,极其少见。萍嫂是一家从北方迁徙至此,因而才知道这样的事情。
听罢,阮萝冲着那只鹰呆立的半晌,她没想到自己的无心之举居然换来了个这么样狠角色的朋友,一时间她实在有些哭笑不得。
因为惦记着家中需要每日搅拌的酒,阮萝在养好伤前就匆忙告辞了萍嫂母子,母子两个早在她养伤的时候为她摘好了两篮子桑葚,这样阮萝忍不住感激万分,她在心底暗暗许诺,若是有朝一日真的能够富足起来,一定要好好酬谢每一个曾经帮助过她的人。
临走时,那只不速之客竟然飞落到了阮萝的肩膀之上,显然它的伤势已经好转,阮萝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酷的事情,虽然鹰的爪子扣在肩上有些疼,但阮萝还是决定将这只鹰带回家去。
毕竟是自己毁了人家的老巢。
回到家中,阮萝欣喜地发现葡萄已经开始发酵,之前洗好却未来得及装坛的葡萄因为泡在水里也没有腐烂的迹象,她急忙将桑葚去梗与葡萄一起封好,这些加了桑葚的葡萄坛子被她做好了标记,以免记混。
阮萝给这只鹰起名硕士,一想到自己曾絮絮叨叨给它讲过曾经备战的往事,她有时自己还忍不住笑一笑。
硕士在伤完全好后,经常一天不知所踪,而后晚上时而带回只硕大无比的老鼠,或是极其肥硕的野兔。老鼠的话阮萝一般就留给已经吃饱的硕士当夜宵,兔子的话她不知如何烹制,经常带到隔壁大婶家请大婶做好,然后一起坐下来分享。
十一天的发酵期结束后,阮萝用早就买好的纱网将残渣过滤干净再行沉淀,等又过了二十天,阮萝再打开密封的坛子时,扑鼻的酒香迎面袭来,她忍不住自己在房间里欢呼了起来。
两种酒的发酵程度和气味都有所不同,没有桑葚的酒更像干红,度数高一些,味道浑厚浓郁,而加了桑葚的整体甜度更高,味道清香中又有一些果味的甘醇。阮萝兴奋地将沉淀后的酒最终过滤,而后分装出几个小坛子。
可是她却突然对着“丰收”
的景象犯了愁,这酒是做好了,但当初根本没有想过要如何销售出去,她从未做过生意,唯一算作的小生意的是在大四毕业时的毕业甩卖,不过基本上到最后就是“学妹看好什么你就舀”
的情况,眼下这些酒关系着她整个冬天的口粮还有日后种田的第一桶金,绝对不能再像从前一样马马虎虎。
阮萝很感慨,自己虽然气候和农业算是知晓熟悉,但无奈没有商学院的出身,看来单单种好田还是不够的事,她要学的还有太多。
总之,卖酒一定是要在青越城里,阮萝将酒装好在两个不大的酒罐中,动身离开。
青越城还是一派繁华的景象,第二次进城的阮萝换了之前从城中购置的朴素装束,显然不会再有人当她叫花子了,可是真正走到了酒馆的门前,阮萝却格外发憷不敢进去,她不知道自己这样来历不明的酒人家会不会要于是她在酒馆门口徘徊了很久,直到小二笑嘻嘻地走出来,问她是谁家俊俏的小娘子在等汉子,她才吓得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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