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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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一族逐渐演进,形态越来越适应向下挖掘穴居的生活方式,他们体型逐渐变小,长出了覆盖全身的细密绒毛,灵巧的长耳朵,指甲坚实的前爪和结实有力的后腿,成为了最初的无尾兔子。

为了方便开凿冻土、撬动岩石,他们又进化出了一对角。

然而地下的洞窟太过黑暗了,为了照明洞窟,他们的角又进化出了能够散发荧光的能力。这对角既可以当做铲子,又可以照亮洞窟,是兔子有力的生存工具。

兔子终于能够在肮脏卑下、但是没有风雪的泥洞中生存得很好了。他们有一天突发奇想,决定回到陆地上去看看,见证他们留在陆地上的、远久之前的同族,如今过得怎么样了。他们成群结队地回到地面上,却发现他们留在地面上的同族,生活十分凄凉。

这些勇敢的、决定直面寒夜恐怖的人类,在失去了召唤火焰与光明的法术之后,只能用原始的篝火来抵御严寒。旱荒季节他们尚且可以偷生,但在黑暗与暴风雪交加的寒荒季,低温和降雪的潮湿使任何薪柴都难以被点燃,他们不得不长期直面久达半轮星转的冰冷与黑暗。

兔子们十分动容,他们最终做出了一个决定:将所有的兔角都留给地面上的人类。

他们已经有了足够刨土的结实爪子,即使没有兔角,也不太耽误掘洞。更何况兔子是在黑暗的洞穴中憩息的物种,他们即使拥有角,也只能照亮一个巴掌大小的洞窟。相较之下,生活在地面上的人类,可以用兔角照亮更大的范围。

人类欢欣鼓舞地接受了兔子的馈赠,将兔角罩上玻璃制成了荧灯,从此在寒荒的黑夜里拥有了光。而兔子生活在无穷黑暗的洞窟中,以后都不再有角了。

镜中的不见寒说:“我不记得自己是否有告诉过你,这个故事的后续。很可惜兔角的荧光始终比不上篝火,温暖又明亮。实际上,每只兔角的使用寿命仅仅是一个无法点燃篝火的寒荒季,当旱荒到来时,鸡肋的兔角就会被人类丢弃掉。”

“是的,”

苍行衣说,“但那无所谓。”

“兔子们坚持不懈地打洞,是为了挖穿地壳,让深渊灼热的岩浆爆发在地面之上。汹涌的岩浆最终会灌满兔子挖出的洞穴,喷薄而出,燃烧一切,融化无穷的雪夜,带来温暖和光。”

“你问我是否爱你,我会回答你,这无关紧要。”

苍行衣说道,露出了一个温柔的微笑,玫瑰花瓣从他唇边飘落,“就像兔子为什么喜欢打洞,答案于人类而言,同样无关紧要。”

“区区一只兔角而已。丢了,就丢了吧。”

剧本十四·爱慕瘟疫·二十

爱,究竟是什么呢?

如果你说是一见钟情,无法控制的怦然心动和血液加速,那是荷尔蒙和肾上腺素的释放,生理的反应带来的心灵的错觉。

如果你说是长久的陪伴,彼此了解所带来的默契和依恋,那是伴随熟悉而来的安全感和归属感。不仅对人,对事物和环境也同样如此。

如果你说是迷恋对方拥有的某一种特质,美丽,智慧,财富,或者温柔?那是你的虚荣,对自己所缺失的某个部分的渴望,或者对追逐更高更好的向往。

在一千个不同的人眼中,爱有一千种不同的样子。

每当你思考出一种爱的可能,你就会发现,可以在爱的范围之外找到对应的解释。被分析、被理解的爱,便由神秘温暖,骤然变得清晰而冰冷,似乎不再具有引人向往的魔力。

“我又差点被你给带进沟里去。”

许久的沉默之后,面对镜中苍行衣的倒影,不见寒缓缓放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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