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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他的真名,因为他是我从死人堆里救出来的,随我南征北战,杀人不眨眼,军中都叫他阿魔,我觉得‘魔’字不好听,就给他赐名尉迟墨,算是跟我一个姓氏。”
何乐为能感受到尉迟敬德的真实感情,他是个真正爱护士兵的人。他无意间瞥了一眼尉迟墨的伤口,眼中满是疼惜。
“起初,他只是背着个竹篓,跟在我后面,割下敌人的级,背回去帮我领赏。后来,杀人越来越多,级装不下了,他就割下耳朵扔进竹篓。”
“我是尉迟融,打铁的,也是铁打的,唯独对他,比对我儿子还要亲。从回朝那时起,我就对他说,无论鞍前马后,还是解甲归田,只要有我,就不会少了你的。”
如果这话出自他人之口,必定显得矫情,让人尴尬得恨不得挖出个三室一厅来,但尉迟敬德这样倾诉,何乐为心中只有感动。
然而感动归感动,难道因为爱兵如子,就能包庇不成器的儿子吗?
并非如此理解。
"
那么,将军可否先挪步再言?"
尉迟敬德并未起身,而是屈膝蹲下,从何乐为手中夺过斩刀,轻轻抚摸刀刃,指尖很快染上了鲜血。
"
的确是一柄好刀。"
"
我随你们前往雍州府,对于如何处置我儿,我都接受,但是..."
原本以为尉迟敬德已有所领悟的何乐为突然紧张起来。
"
但是,事情要分开看,你砍掉了我儿的手指,又刺伤了阿墨,我也不多事,只需割你一只耳朵作为回应。所以,还要去雍州府吗?"
何乐为大笑出声,轻拍尉迟敬德的脚,待他抬起脚,何乐为撕裂了自己的衣物。
经过数次生死,何乐为身上的伤痕十分醒目,难以想象这个年仅十六七岁,在长安城中最安宁环境中长大的少年,竟有这般触目惊心的伤痕。
"
你觉得我会害怕吗?"
何乐为并非不怕疼痛不怕死亡,他也会恐惧,但如果连齐婉言都保护不了,他还算什么男子汉?
大神今天又掉马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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