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纨绔子弟听上去就不是什么好词儿,能被这么形容的家伙多半都是二流子级别的货色,在路明非的想象中恺撒必然是个浑身金色毛发的大猩猩,有健壮的胸肌和欧洲人的狐臭味儿,胸口还长满毛的那种。
没想到堂堂卡塞尔学院连这种人都收,更可气的是他居然妄想以金钱优势攻陷楚子涵!可笑!楚子涵就是富二代,会在乎这个?
但他心里还是隐隐有些担忧的,尤其听到楚糸问恺撒怎么样的时候。楚子涵的回答是很帅,潇洒,多金还很懂浪漫,他的小心脏被这几个形容词搞的上蹿下跳,人还没进卡塞尔学院,心里已经先把那个叫恺撒的当做自己必须搞定的对手。
他去了卡塞尔的第一件事,就是面带和善的到恺撒面前,他会以他如今一米七八的个子亲昵地搂住恺撒肩膀,跟他侃侃而谈,兄弟一样美好。然后找借口把恺撒带到无人知晓的小树林里,脸色狰狞地一变,在恺撒惊呼路哥你要干什么的声音里,把他打至跪地,踩着他的脑袋恶狠狠跟他说,楚子涵,是老子的女人!你做了不该做的事情!
这种作风桥段就比较Mafia了,正宗的黑手党可能还会一枪崩了恺撒,他路明非不至于,他只是做好了一打十的准备,楚子涵在仕兰中学都那么受欢迎,想来龙精虎猛的卡塞尔学院里,自诩人类高质量男性的家伙们当然也不会放过人类高质量女性。
好在路明非有足够的底气,这两年里他差不多刷了四百多個死侍,楚糸说这个数量已经和楚子涵那几年里的差不多了,尼伯龙愈发地不安定,从中逃逸的死侍数量愈来愈多,他们都很幸运地成为了路明非的经验包。
按照卡塞尔学院那套对血统评级的测定,理论上他已经和A级混血种的战斗力差不多了。遗憾的是他使用克敌言灵看自己的时候,战斗力永远都只有4,唯有当他挥刀的刹那,那个数字会飞快地窜到几十或者几百,然后又重新跌落回去。
有时候路明非觉得自己就像樱花大战里的帝国华击团,只不过人家是排练歌舞剧的美少女,穿的是魔动甲胄坐的是蒸汽动力的飞空舰,而他路明非是白天上学的高中生,晚上就换上西装cos黑手党,交通工具是外面那辆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次的自行车。大晚上骑车的西装男已经成了这座城市的一道美景。
装备都是楚糸那边提供的,有些来自楚天骄的遗物,比如刀和西装,这些可以用来掩盖他的身份。有些是楚糸自己掏钱支持,用她的话来说路明非就是她找来的雇佣兵,如果路明非不干活那就得她来解决,晚上熬夜对她这样的美少女来说可是美容大敌。
亲眼看着死侍被烧成一团他妈都认不出来的黑色粘浆,路明非踢了点土上去把它盖住,把刀收进球拍包里,离开巷子走向自己的宝马——他把那辆自行车叫做汗血宝马,虽然还不能开车,但至少叫点霸气的名字也会比较符合身份。
这个道理就像屠龙的勇者拿着的传奇武器应该叫霜之哀伤,而不能是火之高兴,楚天骄都有村雨和迈巴赫,作为继任者,他也应该有昆吾和汗血宝马。
路明非把自行车骑到了极速,晚风扑面而来,道路两侧的景观树飞速后退,血统觉醒以后加上两年的锻炼,他的体能飞跃式的成长,如果去参加本地马拉松应该能轻松搞定那个退役的奥运冠军拿个第一。
偶尔照镜子的时候他会觉得现在的自己一点都不像自己,就像楚天骄说过的那句话,混血种注定要与世界不和,血统觉醒了你就再也回不到普通人的生活里。
如果当下的路明非穿越回高一的时候,跟那个时候的自己说嗨兄弟,两年后你会变得和楚子涵一样哦!雨夜带刀不带伞地狂杀死侍刷经验哦!高一的他可能会嗤之以鼻,说少来骗我了,你又是谁请来耍我的演员吧,别说和我长得还真像!
();() 这大概就叫做长大的感觉,小时候会因为写完的考卷被自家狗吃了哭的要死要活,现在只会撇撇嘴说屁大点事儿啊,然后顺手把其他作业也扔给狗让它一起咬了,明天就可以光明正大的说老师,不是我不交作业,是我家狗发飙把我作业全撕了,还得配上一副为什么死的不是我的悲伤表情。
有一天晚上他杀完死侍轻车熟路地翻窗回去,没想到路鸣泽刚好起夜回来,看到个人影从窗户外面轻盈地一跃而入,惊的差点尖叫。路明非眼疾手快冲上去一把给他捂住,低声说是我是我,花了半天才让路鸣泽冷静下来。
路鸣泽震惊地看着这个熟悉但又不熟悉的家伙,完全无法把他和那个跟自己在一个屋里住了那么多年的堂哥联系在一起,还是那张脸,但似乎每一个地方都不一样了。
从那以后路鸣泽再也没在学校里说过路明非的坏话,这倒不是他良心发现,而是那天路明非翻窗回来的时候腰后面还别着把染血的短匕……在路鸣泽的心里已经认定了自己的堂哥肯定有什么问题,指不定是连环杀人犯之类的暴徒,但他不敢说,只能整天躲着路明非走,同住一个屋檐下,却没说过几句话。
自行车在路边急刹,路明非偏腿蹬地,大步走向吊在棚子上的白炽灯泡,这是个支在路边烧烤摊子,就那么一个帐篷和几套塑料桌椅,简单的不能再简单,随时都可以快速打包转移阵地。
它只在夜间出现,因为晚上城管不上班,就像这座城市里耗不起眼的一个标志,只要不刮风不下雨,它就总会按时刷新,像极了游戏里可爱的存档点,精疲力尽的玩家勇者好不容易打赢了boss,最希望的就是接下来能去酒馆里存个档,买点新装备的时候顺便在女服务生扭动的腰肢上流连片刻。
“老样子?”
老板从报纸后面抬起目光。
“老样子!”
路明非拉过塑料袋舒舒服服地坐下。
白炽灯的微光中,几个热乎乎地盘子放在路明非面前,卤藕,卤大肠,还有辣味烤鸡翅。其实以前路明非是不怎么碰大肠这东西的,因为他第一次吃大肠的时候老板没弄干净,吃出了翔味儿,从那以后就有了心理阴影。
但在记忆中,楚天骄和路麟城两个人都非常喜欢这种食物,每次两个人相聚的时候总有一个人会拎着买来的大肠,现做现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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