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着箱子上干巴巴的人头被哈达巴克提起来,我和老杰克多少有些惊愕。
我紧紧的盯着那个人头看了好几眼,心想这颗倒霉的脑袋是谁?
妈的,他看起来年纪很大,应该是个黑人。
在甘比亚人的部落里,把一颗人头当成宝贝收藏,这也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嘿,哈达巴克,这颗人头是谁?”
我说,“你们甘比亚人不会奇葩到连人头都当成宝物吧?”
我嘴里坏坏的笑着,哈达巴克回头看我没有说话。
我突然有些尴尬,琢磨这个玩笑是不是开大了?
妈的,在非洲,有很多原始部族人们习惯风俗是很特别的。
就比如我先前说过的,在非洲东部,有一个地区的人们特别喜欢把家里死去的亲人做成木乃伊,然后摆放在家里最显眼的位置供人们参观。
不管谁到他们家里做客,他都会热情地与你介绍那些木乃伊的身份。
甚至有更热情的,主人家还会邀请你去摸木乃伊的手和脚。
我心里想着这些事,突然感觉好尴尬。
在非洲,有些话可真的不能乱说呀。
不然一不小心,就会被人打断骨头!
我心里嘀咕着,眼巴巴望着哈达巴克,只见回头看我的哈达巴克突然笑了。
他望着手里的人头,竟是张开嘴巴呸了一口。
这一口之下,唾沫顺着人头的脸皮流淌。
只听哈达巴克说道:“这位是我们甘比亚部落的长老,拉莫甘长老,哈哈,他很可恶,是个叛徒,是我们甘比亚人部落里,几千年来唯一的叛徒!”
哈达巴克说完,直接像丢垃圾一般,将那颗风干的人头丢到了一边。
我和老杰克无语的看着在地上滚动的人头,两个人交换一个眼神,谁也没有说话。
这时,我们身后一名甘比亚族的勇士走过来,小声的对我们解释这颗人头的来历。
拉莫甘,是甘比亚人上一代的长老,算辈分,还是哈达巴克的叔叔。
当年哈达巴克的父亲死后,传位给了哈达巴克,这个叫拉莫甘的家伙很不服气。
他侍奉了哈达巴克的父亲一辈子,觉得族长的位置应该是他的,凭什么给一个毛头小子?
那个时节,内格玛军团刚刚进入阿丽克山脉,大面积武力威胁,广招部落人当兵,还承诺会给各个部落很多好处。
拉莫甘就利用这一点,开始蛊惑部落里的人们反抗孤立哈达巴克。
他先是拉帮结派,然后要求哈达巴克也带领他们加入内格玛叛军。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哈达巴克父亲的死亡,与内格玛军团脱不了干系。
所以哈达巴克就在父亲的尸体前誓,说这辈子与内格玛军团抗衡到底,他又怎么可能加入叛军的行列?
拉莫甘正是看准了这一点,他开始在背后造谣,利用叛军许诺的好处广收人心。
已有一本九十万字完本作品,我安澜依旧无敌于世间以魂导之先军,灭史唐之余孽铭天使之功绩,除罪神之邪祟...
苏在野静静看着,忽然举起手,在掌心里凝了法力。而后他毫不犹豫将手掌伸进了自己的体内,从体内扯出了珠落的那一缕元神。...
...
陈默是穷人的孩子,成绩全校倒数第一,被全班同学看不起,可是自从陈默救了美女校花后,一切...
黎星,一个来自21世纪蓝星的末法时代丹修,阴差阳错地落入遍地灵草异兽的异世大陆。本以为是老鼠落进大米桶的好事,从此实现炼丹自由,哪知道穿越时黎星丹田破碎,身体变成孩童,修为一朝散尽。在危机四伏,充满混沌腐蚀力量的异世界,没有灵气护体,死亡是唯一下场。为了生存,一个柔弱丹修被迫走上炼体之路。炼体无涯钱做舟,如何在异世...
这大学室友写的真涩啊姜宇望着手机里的文章不由得感慨道可惜了,就是写一半没了。可下一刻,定睛一看,作者在文段内留了读者交流企鹅群,没多想,直接加了进去。我去!好家伙,作者竟然是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