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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买活军到来以前,所有南下的流民难道都是在本乡本土老实生活,便没有一点自己的故事吗?当然并非如此,甚至对很多流民来说,他们人生的第一份安稳还是在南来买地之后,才慢慢地在心底扎根的——这说的不是职业、居住地的安稳,而是对于未来的期许,不管自己的职业有什么变动,这些百姓们,人生第一次相信,自己明天、明年,哪怕是换了工作,搬到了别处去住,至少还是能吃得饱饭的。
不要以为这是很简单的要求,实际上,对买地之外的绝大多数百姓来说,这样的安全感都是非常匮乏的。在他们动荡的前半生里,酸甜苦辣什么都有,波澜壮阔唯独少的就是对明天的笃定,就说马正德这一家子,这辈子真可谓是跌宕起伏,马正德和姚花儿各有各的传奇,他们怎么能在白山相遇,又来到买地,这会儿就算问他们,也都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无非是随波逐流,听凭莫测的命运,随意地摆布着他们罢了!
“你大大是瓦尔喀部,蒲察部落的人——这是个大姓,现在建州女金也有,不过汉人都叫他们富察氏,其实就是一个名儿,读音有点出入罢了。他们那个部落,世代都在亦速里河附近放牧……”
“那个地方,现在建州女金管它叫尼满河了!”
马正德歪在炕上,一边抽旱烟一边听着妻子和女儿叨咕,时不时地补充一句,沉声说,“亦速里河两岸,连着见不到边沿的深山老林,除了我们女金人之外,就是一些鄂温克人,也有人叫他们虾夷人……反正我们说话彼此都能听得懂,这些鄂温克人之间彼此联系也很少,都是一个个的小部落,在深山里迁徙。他们喜欢养驼鹿,我们也跟着养,但我们养狗,喜欢狗,他们没那么喜欢,除此之外,没什么不同的。”
一样事物有多种名字,在此时是非常常见的,比如鄂温克人内部还分了鄂伦春人,但在女金这里都叫鄂温克,而对敏廷来说,鄂温克、鄂伦春、住在亦速里江这里的女金人、乃至虾夷人,都可以叫做野人女金,甚至连海西女金都不区分出来。只有马正德这样,在亦速里河出身的老女金,才能对彼此的区别如数家珍。
“内地儿从古到今,就没有什么汉人来,汉人咋来啊,都不惜得来,全是老林子,天寒地冻的,一年恨不得下八个月的雪,也种不了地哇。他们最远也就是住在辽东平原,盛京那附近就差不多了,那里有汉人的卫所,你娘就是在鸡西被建州的兵马掳掠回来的,当俘虏分给了牛录,又被牛录分到了白山的庄子上。我呢,我是带了兽皮和药材,过了亦速里河,到南边来想卖了买点锅碗瓢盆啥的回去的时候,在路上遇到了一路骑兵,就被抓起来,当奴隶被绑回去啦!那时候我才十七岁……老喽,老喽,一晃这就二十多年了……”
其实真要说的话,马正德今年还不到四十呢,但他这辈子走的路已经是很多人几辈子赶不上的了,从亦速里河东面渡河往西南走,走到海西女金常常聚集的贸易点,或者是再往南去建州女金那里,大概都要一千里了,野人女金一般几年朝贡一次,主要为的就是换取盛器、针线,尤其是针,这东西汉人卖的最好,而且也是他们所急需的。
马正德说,瓦尔喀部之外,有些部落住在海边,倒是常去,每年冬季捕到大鱼,上冻之后就往南边送,以前是敏朝的将军接收,收到后快马送到京中,“老大了,能有两三人长,叫做皇鱼,肉质很鲜美,他们自称是北山人,也有叫赫哲人的,后来送不去南边了,路都被建州人把持了,就送给建州的大汗,大汗一样能回赠我们需要的东西……”
至于瓦尔喀部,他们送的就多是一些山珍了,北山人有时候还能送上一些东珠,而瓦尔喀部送的多是灵芝、人参,尤其是老山参,这东西传说药效能够通神,将死之人都能救回来,有不少神乎其神的传说,不论是敏廷还是建州,都非常喜爱,只是出产极少,传闻中寻参是需要福气的,采参人一辈子能采的数量有限,等到用完了之后,再进山就不能抱着采参的心思了,否则容易惨死。
实际在马正德看来,“那都是废话,采参多危险啊,从白山到瓦尔喀,亦速里河两岸全都是大牲口,人熊、大猫这就不说了,狼也够人喝一壶的,豺狼虎豹,哪怕是大角鹿,凑成一群还敢来冲人呢,还有那野猪,成群结队的,一只大野猪小一千斤,内玩意好蹭树,蹭松树,蹭得一身全是松脂——松脂好哇,硬,小咬下不了嘴,和了泥就和盔甲似的,刀枪不入,冲你冲过来,撞着了就是个死,你上树,它都能把树给你撞折了……”
除了野猪之外,大蛇也是有的,这些野兽才是山林的主宰,人类只是低调的过客,蹭点好处而已,完全没有自称为山林之主的底气。马正德的少年时期,就是在这样危机四伏的山林中度过的,他是个很好的猎人,尽管被穿着铁甲的建州女金擒下做了包衣,但历任主人对他都很礼遇,因此马正德有了正经娶亲的可能,还生了两个孩子——一般的农奴,可不分出身,能活个五年八年的都算好了。
“头些年,听说老汗也派人去收服了瓦尔喀部……不过也就是叫他们名义上认个主罢了,想要细管压根就没法管,但既然认了主,设了卫所,那也是件好事,以后要换针头线脑、锅碗瓢盆什么的,就不用走一千多里了,四五百里,走个十天半个月的就行。”
说到这里,马正德也不禁有些唏嘘,倒过烟袋锅磕了磕,慢悠悠地又说,“我先后跟了六个主子,都是没多久就战死了,最后一个主子就是白山庄子的主人,贝子浑山,那是个聪明人,知道我是瓦尔喀那边过来的,就问我,白山这有没有人参,我说得找找,应该是有——白山庄子那时候才建起来不久,你哥哥刚出生,这也是从那拉氏那里抢来的地盘,那些年,北面的老姓,不肯服从老汗的都被灭得差不多了……”
实际上,人参的出产地还是比较广泛的,辽州往北,老林子里去找都能有,只是得看运气,马正德这时候已经跟在建州女金的主子们身边见了不少世面,视野得到了开阔,脑子越发灵活,他进了两次白山,采到一株二十年生的老参之后,便提出了一个或许是跨时代的概念——人参这东西,虽说是吸取日月精华什么的,但归根结底,也就是一种植物呗!
不说采到平地去养,这大概是活不了的,就说人参种子,一般瓦尔喀部进山发现人参之后,采参之余,都会吃掉果子,把果核在发现人参的地方到处乱扔——其实就是为了留种,有些部落,在某处采过一只参后,再过了十几二十年,老猎人还活着的话,再去原处走一趟,还真有又长出一两根小人参的。
固然,这么做药性、年份都是不如老山参的,但换个想法,如果把人参种子带一点到山势比较平缓易行的地方去撒一点呢?改个名字,就叫林参,或者小山参,和老山参做个区别,这要是能行的话,人参的产量岂不是就比之前要多些了?
人参在手,不管是主子们留着自用,还是和敏朝商人做买卖,总之就不愁没个去处,马正德咂巴着烟斗,“我把这话给贝子一说,他立刻就说,你去试试呗——别的不知道,反正在白山那一片,后来都暗地里整点的林下参,就是这么来的……”
喊了这么久的林下参,居然是老爹的创造!马翠英听得一愣一愣的,都有点不敢信了,“爹,那庄子上还不得把你给捧起来啊,咋咱们家后来还往南边走了捏?”
说起来,这也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那时候马翠英才六七岁,还不是知事的年纪,对小时候的事情记得也不多了,姚花儿撇嘴说,“你爹在庄子上可不是被捧着?要不是我性子烈,主子早都赏赐身边的侍女下来了,是我说,她要来了,我就杀了你们两个再和他同归于尽,他这才去回了主子的话——”
“说啥呢!”
马正德没好气的,“这我能愿意吗?贝子身边的侍女,和我能是一条心?我要是把本领都传给她了,她再给贝子一说,以后养人参的手艺不止我一个了,我还不得重操旧业,再进山采参去呀?都和你说了,人在屋檐下,你得低头呗!拒绝肯定要拒绝,但得缓着来!”
老两口就这样,嘴上老吵吵,对付起儿女来却永远都是站在一起,马翠英急着问,“哎呀,你们别打嘴仗了,又离不了,吵吵什么呀,那爹你为啥要走呢?”
“还不是因为林下参种出来了,那利益有点大了?”
马正德吐了口烟圈,深沉地说,“浑山贝子年纪大了,不能作战,虽然依旧精明,但却屡屡遭到老汗的训斥,其实老汗也是看上了林下参的利益,白山庄子是一个大财源,可也是烫手的山芋,每回外头来人,贝子都让我往山里躲藏,不敢被大汗的使者看到了要人。可是,贝子的儿子们都没有成器的,他一死,这个庄子必定会被各方争夺,甚至,老汗可能会给得了庄子的儿子治罪,把他贬为平民,庄子没收成为汗产……”
“那样的话,罪民庄子里的人口,都是任由附近的牛录瓜分的,我还行,必定被各方争抢,还不至于做最低贱的‘阿哈’,可你们怎么办?你娘是汉女,大家都知道,你大哥那时候已经十岁,算是成丁了,还未必和你娘分在一起……”
年小的包衣,肯定是跟着母亲的,可到了年限,分人口的时候就不考虑那么多了,至于说分人口时还要考虑到奴隶们的阖家团圆?那简直就是做梦,就算是马正德这样拥有种植林下参手艺的好猎人,能叫人高看一眼,可包衣就是包衣,身份上的差距依然不可泯灭,再加上马正德本来就不是建州女金——他可是来自瓦尔喀的老猎人!在他眼中,几千里路也视若等闲,山林的险峻压根就拦不住他!
“也是命,为啥说是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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