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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场下了三年的雨12(第2页)

从今天开始,要写作!对!我找来笔和本子,放在手里捏两下,突然一阵嫌弃,‘我怎么能用这种俗笔写作呢?这简直是玷污我对梦想的追求!’

于是再次跑到小卖部,看中了一款1o块钱的笔。外形很像钢笔,拿在手里很重,我写的每一个字都要重重的落在纸上!

又买了一个又大又厚的笔记本,这两天的早饭。晚饭钱估计都搭进去了。算了,为了大计,身体上的饥饿算得了什么呢?回到教室,提笔欲写,麻烦的事又来了:‘别的作家在写作前一定要先给自己取笔名啊!这没有笔名,以后我写的作品谁知道是我写的呢?’

笔名…小叮当?小苹果?小帅哥?一定要响亮,有内涵,让人一眼就能记住。

妈的,怎么感觉像是搞传销的骗子呢?我写作是为了挣钱吗?(还真是)我需要让别人记住我吗?(迫切需要)如果只是为了写给别人看,那写作不就成了一场作秀活动了吗?(本就如此)

不!写作是我的梦想,我只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剩下的不要去想那么多。

想来想去也挤不出一个靠谱的笔名:慕容瑞?上官瑞?南宫瑞?妈的,中文不行就搞英文名!梦想…dream…dreamer(追梦者,梦想家)。uoo27dreameruoo27好啊!梦想家听起来含有一丝隐隐的讽刺之意。对于写作者而言,最好的作品永远都是下一部,永远没有巅峰,一生都在追寻着更高的可能,永远都是梦想家!

妙啊,我得赶快把这个创意注册了,别被别人抢走了。我激动的手舞足蹈,赶紧在本子的页写下大大的‘dreamer’。如果不是怕老师找事,真想在所有的书本上都写下‘dreamer’。如果不是怕爸妈打死我,真想把大名也改成‘dreamer’。

万事俱备,第一篇文章写什么呢?我想起一个金黄色的下午,那时我才11岁,还没有妹妹。我和妈妈在浉河公园的沙地上玩,突然遇见了一个似乎迷路了的小女孩。

她长的真漂亮啊,多漂亮呢?记不清楚了,反正就是漂亮的要死,一会儿写的时候随便扯两句形容词算了。她大概八、九岁的样子,一直追在我的身后喊哥哥。

“哥哥,快来这里,这边好像有鱼!”

那声音真的是。天真、纯净。我当时苦苦哀求妈妈,能不能把那小女孩带回家当妹妹,我太喜欢她了。我誓会永远保护她,对她好。(怎么感觉我当时是想把地带回去当童养媳?)当时分别的时候那女孩还哭了,妈妈骗她说第二天下午还会来这里,她信了。可我的心里却清楚的知道,我们是骗她的,太残酷了…

一年后妈就给我生了个亲妹妹,可我却从来没有好好照顾她,陪她玩。

也许当年对那小女孩的喜欢也只是一时兴起吧。第一篇文章:《致那些年,我曾失去的妹妹》,作者:dreamer。

2o16年11月23日,‘致爱丽丝:亲爱的爱丽丝小姐,我坐在这里,思考着该给您写一封怎样的信。我有好多话想写给您,但最终能写出来的,注定只是我想告诉您的,最微不足道的事情。关于这一点您一定比我更清楚,真正想说的话是无论如何也表达不出来的。因为会有顾虑,会想的太多,会不自觉的给心里话添上包装,使其失去原有的味道。

亲爱的爱丽丝小姐,您也明白,芳华易逝。每一个人都明白这个道理,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芳华,每一个人的遗憾也都与芳华有关…’

妈的,实在写不下去了!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学校的下课铃声突然改成了《致爱丽丝》,我便想以此为题,写一封给爱丽丝小姐的信。我心中的爱丽丝小姐应该是华贵大方的,穿着典雅的礼服,站在最闪耀的舞台上。可写着写着突然蒙圈了,算了,明天再写,暂且休整一天。

由于实在没钱去小部吃晚饭,便委托陈义帮我从饭堂带一块钱一个的菜包子,又便宜,分量又足。陈义回来后,却给我带了两个。

“义哥,我只能吃一个啊,我没有…”

“哎哟,一个你咋吃的饱呢?另一个算我请你的!”

这个男人真好,免费带饭不说,还请我多吃一个包子,怪不得那么多女孩都喜欢他。

为什么这么多女生喜欢他呢?除了他帅、温柔、善良、成熟、为人大方…妈的,男人的优点差不多快被他占全了。还有很重要的一点——他唱歌好听。比如他经常在自习课上边写作业边唱歌,这对我而言绝对是一种噪音。我之所以觉得它是噪音不是因为陈义唱的不好或者影响我学习。而是他唱的好我却模仿不了,心里这个着急难过啊!自从和方慧谈恋爱后,他俩每日必秀的环节之一就是方慧趴在陈义的大腿上听他唱歌。

陈义唱民谣,尤其是《南山南》特别好听,那该死的低沉性感的嗓音…

妈的,你告诉我老天爷是公平的?捅我一百刀我都不信!

2o16年11月24日,今天本想接着写作,可忽然有种才华凋零之感。这是一种怎样的感觉呢?只有像我这种有才华的男人才能感觉的到。全身虚脱,一个字也不想写,一想起写作就头痛…

今天总有点莫名的伤感,除了课桌便利贴上的名言警句改成‘一花一叶一菩提’之外,总觉得自己的名字有些土气。我应该给自己起个高大上的名字,毕竟以后是要干大事的男人!

我是千禧年出生的,不如就叫千禧之龙?更俗气了。人生在世,纷纷扰扰,繁杂之事众多。但人最重要的是保持一颗平凡的心,不被世俗所扰乱内心的宁静。

‘千禧繁凡’?好名字耶!高端、大气、上档次!低调、奢华、有内涵!我恨不得立刻请假把这个名字文在我的手背上,但是爸妈肯定不同意,再加上我自己也怕疼。怎么办呢?总得想个办法把新名字在身上做个标记,要让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个追求宁静、平凡的高雅之人。想来想去也没有什么女办法,只好用红笔在手背上写下‘千禧繁凡’四个字。如果褪色了,那就再用红笔描一遍吧…

2o16年11月27日,今天早上来到班里,前位突然换成了代秀琪。我想起她给我写的‘做永远的好朋友’的字条,恨不得找块豆腐撞死。这下可有意思了,我前位是我开学时有过想法的女孩。我前位的同桌是我的前女友,她俩凑一块去了!

我真想找块软一点的豆腐一头撞死,实际上我整个早读一直在用脑袋撞书。

所以,当上午第二节下课,卷毛小子李晨阳冲我打手势说要逃课上网时,我没有任何犹豫的同意了。

“不准去!”

代秀琪拽住我的胳膊不让我走,就连方慧也站起来阻拦我。熊楚玉竟也软软地接了一句:“你别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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