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说的是,这些人实在可恶,的确该送去当地政府好好教育。”
李德帮着收拾刀具,捡了都交给刘刚,他抱着丢到大解放的驾驶室。
沈晨鸣爬上车斗,在里头搜寻了一圈,现不但有绳子,还有不少活的鸡鸭,也不知道他们打哪儿弄来的。
包子馒头,面包,水壶也有,甚至还有草席和被子,扑克牌啥的。
这是做好了跑长途抢劫的准备。
找出绳子,拿着丢下去:“把他们一个一个捆好了弄上来,咱们一会儿开着车往前走。”
被刀切了腿的那人勉强站起来,给沈晨鸣鞠躬:“这位同志,放了我们吧!我是安省人。
我们是安省的金刀帮,我叫刘金刀。只要放过我们,以后你们来安省,就是我刘金刀最好的朋友。”
刘刚听完笑了:“哟!还挺会整,刘金刀?我看你是刘废刀吧?你把姓刘的祖宗脸面都给丢尽了。干啥不好?非得干土匪?”
周大兴第一个过去将刘金刀绑了起来:“一帮乌合之众,吓唬吓唬老百姓还可以,吓唬我们,你还不够看。安省的刘金刀?很有名吗?”
刘金刀双手被反剪着绑住了,腿上还受了伤,哪里是周大兴的对手,挣扎反抗统统没用,一分钟不到,被绑了个结结实实。
部队绑犯人,手法特别,一般人想解都解不开,也别挣扎,越挣扎越绑得紧。
刘金刀绑好,被丢上了车,沈晨鸣接了一下,将他拎到车斗的一旁:“你胆子不小,居然跨省作案,就不怕被公安盯住?”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身手那么好?”
这是刘金刀心里的疑问,他一定要弄清楚。他开着车跨省作案已经有一年多了,每一次都很顺利,就没失过手。
盯上这两辆车,是因为看见他们的车牌被布套住了,但凡开这种车的人都是非富即贵的大人物。
车上肯定带了不少好东西。
今天天气极好,下着大雨,老天都在帮着他们。
路上肯定没什么车,只要找个地方把东西抢了,再把人打晕,将车开到一处悬崖边推下去,造成车祸的样子,根本没谁能查到他们头上。
天时,地利,人和,他们全都占了,这单生意,稳赢。
没想到计划如此周详,完美,中间却出了岔子。
是他想得太天真了,开得起这种车的人,车上的好东西是不少,可配备的人员也不是他们能打得过的。
哪怕他们手里有刀,一样被人嘁哩喀喳收拾得干干净净,连个招架能力都没有。
“我们是谁你不需要知道,我就想知道,你是怎么想到开车跨省抢劫的?”
沈晨鸣对刘金刀也很好奇,“你这车是哪儿来的?买的?抢的?”
“车是买的,不是抢的。”
刘金刀似乎很在意这车子的来路,沈晨鸣眉宇微皱,越是他在乎的东西,说明越有问题。
只是他没时间多浪费,他还得赶路,这车到底是买的还是抢的,交给前边城市的公安局去调查吧!
不过他可以戳一戳刘金刀的伤口:“看来我猜对了,你这车来路不正,不是抢的就是偷的。”
说完,也不管他脑子里怎么想,将其他歹徒都弄上车,丢作一团。
他们的手脚都被捆住了,想逃跑根本不可能,连相互背靠背解开绳子可能都没有。
身上的匕,水果刀啥的都被搜了出来,全丢进了驾驶室。车斗里的刀具,尖锐物品都扔了下去,保证他们没办法在短时间内自救逃脱。
“你们是军队的人?”
每晚9点日更奚迟和霍闻泽恋爱了三年。三年中霍闻泽不让他干涉自己的个人生活,不和他约会,更不让他见他的朋友。最难以忍受的是,霍闻泽常常毫无征兆地失联,而且从不解释。奚迟决定分手,没想到霍闻泽却先他一...
朱颜血是许多年前罗森以浮萍居主这个名字开创的一个系列h小说,属于重口味的h文,虽然其中包涵了乱伦鬼畜虐待调教以及更加重的肢解和秀色之类元素,但它稳坐黑暗系第一把交椅的原因还是黑暗压抑的整体风格,正义友情爱情亲情等被反复讴歌的情感纷纷在仇恨嫉妒欲望面前被一一轰炸,然后结局之前通常会把最为微弱的希望之光也给泯灭,第一篇洁梅在99年表之后就十分轰动,随后几位其他作者的参与也进一步扩大了这个系列的影响力。题材方面也许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但是这个系列在h文里的确是一个让人无法无视的作品。...
霍格沃茨吉祥物作者奥特乔妹HP轻松日常1v1单男主团宠问如果穿越到哈利波特世界,并以华夏留学生身份进入霍格沃茨会是什么体验?苏小小谢邀,人在嘤国,刚下飞机,运气不太好,在下毛毛雨作为一名猫奴以及哈迷,上一秒刷某乎下一秒就穿越进哈利波特世界,苏小小表示有点懵,因为她发现,自己竟然不是人就是说,建国后动...
远离城市喧嚣的小山村开起了一个小农庄这里有七八年十多块一瓶的茅台,有七八块的五粮液有机菜,有机鱼虾,有机煮羊肉,绿色环保味道好。本是中年离异失败男,转身成了悠闲农庄主。山村小农庄,名声远播。拖鞋汗衫芭蕉扇,晃晃悠悠一整天。ampampampamp1dquo订餐,没的问题,排队ampampampamprdquo一天一桌看心情,优哉游哉小日子。李栋摸摸挂在胸口小物件,充满能量了,该去1978年进货了,一个2o18年的中年男子,穿越四十年带货的故事...
又到公司办周年庆,为了不影响将要到来的婚假,我忙了将近一个半月的时间,终于将大部份的厂商搞定,剩下的一些厂商都是特别难搞的,只能慢慢和他们耗了。在开始描述我的故事之前,我先作自我介绍,我叫吴建铭,今年26岁,在一家卖场做采办,再过半个月,我就要和交往四年多的女朋友结婚。她叫孟贞,25岁,是我的高中同学,虽然长得不是特别漂亮,但是活泼的个性和167的身高,32c2633的身材,让她很受男孩子欢迎,那时候虽然我也很喜欢她,但是因为长得并不出众,而且我的个性也比较孤僻,所以和她的交流并不是很多。毕业后,因为没有考上大学,所以我选择提前入伍,服完一年十个月的兵役后,和同学们也渐渐失去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