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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吸引(第4页)

警察又不是嗑药长大的,一听就知道这人纯属鬼扯,先是没从他血液里检测出酒精含量标,而更重要的是,你酒喝多了会逮着同一个人死咬着不放,不把人碾成肉饼不罢休?

脑子里有坑的二百五都知道不可能!

可惜眼下是二十一世纪的法制社会,不是几百年前一言不合就上板子的公堂衙门,警方明知这小子是睁眼说瞎话,无奈手头没有证据,恨得牙痒痒也不能把人怎么样。

想起这桩糟心事,陈聿本就不太好看的脸色越暗沉了几分,他一言不地拎起筷子,以灌二锅头的架势往嘴里豪迈地塞了一口面。

……结果差点烫掉一层皮。

陈警官“啪”

一下甩了筷子,一张嘴不知怎么待着才合适,一边拼命倒抽气,一边仓促地左顾右盼。顾兰因很有眼力见地提过茶壶,摸了摸温度,给他倒了杯放凉了的茶水。陈聿端起杯子一饮而尽,缓了好半天,总算艰难地喘过一口气。

顾兰因小心瞄了两眼,确认这货没事了,才凉凉地开口:“以前只听说梁山好汉大碗喝酒、大块吃肉,陈警官倒好,滚烫的面都能直接往嘴里塞,这才是真英雄真好汉。”

陈聿捂着烫破一层皮的嘴唇,恶狠狠地瞪着这满口风凉话的女人,有那么两三秒光景,十分想把她逮回东海市局,去审问室里好好感悟一番人生。

然而他目光一转,无意中瞥见顾兰因的手臂,眼神忽然凝固住——这姑娘今天穿了一件白色亚麻长袖衫,袖口处攒着镂空花纹,仔细分辨,似乎是玉兰花的图案。

陈聿不知不觉捏紧了筷子,他记得半年前自己刚从昏迷中醒来时,右手臂受伤的部位缠着一截白布条,同样是亚麻质地,同样带着镂空花纹,唯一不同的是那上头攒着折枝兰草。

……恰好和某人的名字相呼应。

那不知从哪撕下来的布条已经清洗干净,叠得整整齐齐,正躺在陈聿床头柜的抽屉里。他忽然问道:“你半年前是不是去过云南?”

顾兰因早料到他会有此一问,不动声色地说:“半年前?我想想,好像是去了一趟,有问题吗?”

陈聿紧紧盯着她:“你去做什么?”

顾兰因的语气理所当然,还带着一点恰如其分的莫名其妙:“去玩啊,哦对,我还给当地一个旅行社当了几天兼职导游,顺便赚点外快。”

陈聿:“那你有没有去过中缅边境?”

顾兰因把最后一口面囫囵吞下,又灌了口面汤,惬意地长出一口气:“中缅边境?那是什么鬼地方?我没事跑那去干什么?”

顾兰因咬定青山不松口,说什么不肯认下“违法出境”

的罪名,陈聿没有实打实的证据,一时不好把她怎么样——不过话说回来,人家好歹救过他两次,救命之恩就算不滴水相报,总也不能真把人逮回警局里吧?

这女孩就像一个滑不溜手的玻璃球,浑然天成滴水不漏,让人找不到下嘴的地方。可她越是拒人千里,陈聿越是忍不住地往前凑,想扒拉开她那层深藏不露的伪装,手脚并用地探究清楚那里头究竟藏着怎样一副面孔。

有一种说法是男人喜欢楚楚可怜的女性,适当的示弱会让雄性生物的荷尔蒙分泌过剩,从而产生某种让人难以理解的保护欲。

不过,这种理论并不适用于陈聿,反正在陈警官过去二十多年的人生经历中,没有哪位异性能凭借楚楚可怜的表白让这朵“高岭之花”

屈尊降贵地低下头。

这大抵是因为人类虽然有惜弱之心,却更容易被强大而神秘的存在吸引,就像两颗相互吸引的行星,质量越大,产生的引力就越大。而现在,陈聿就不由自主地被顾兰因这颗行星吸了过去,半只脚踩进泥潭,一时半会儿是拔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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