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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三百五十六章 流浪者联盟(第1页)

沈北,道义。

“哗啦啦!”

蒲河流域,一处不起眼的河湾边上,在李金伟手中买枪的五个少年,正光着身子泡在河水里,认真地冲洗着身上的污渍。

“呕……”

一个少年在搓洗头的时候,闻着身上粪便的臭味,还有河水的腥气,哇的一口就吐了出来,强忍着胃里翻腾的感觉,哆哆嗦嗦的向带头少年问道:“顺哥,我就想不明白了,咱们在南方扒火车、抢商铺,日子过得那么舒服,为什么非要跑到这边来呢?”

“报仇。”

带头少年言简意赅的吐出两个字,在岸边将手枪拆卸后,用卫生纸擦拭着枪管和缝隙里面的粪便,面无表情,但语气低沉的说道:“我这辈子,只为这一件事活着,当年我哥为了我,把命给丢了,既然我没死,还从地狱里爬了出来,那就必须得把他弄死。”

另一名少年从河里上岸,用毛巾简单擦了一下身体,在塑料袋里掏出了从劳保店买回来的迷彩服:“弄完了,咱们还回南方吗?这边太冷了,我有点不适应。”

“或许吧!我这个仇人很有钱,如果在复仇的同时,咱们还能从他身上捞一笔钱的话,或许就不用再去过那种颠沛流离的生活了。”

带头少年将手枪组装好,又把两个满弹的弹夹装进兜里,一边穿衣服,一边对众人说道:“差不多洗一洗就行了,把之前的衣服用石头包住,丢到河里去!”

另一人起身问道:“大顺,咱们下一步去哪?”

“纹身店!”

大顺看着手臂上“文刂氵寺”

字样的纹身,开口道:“这两个字,全都纹错了,干爹告诉我,涛字不是这么写的,而我的仇人,他也不姓刘,而是姓陆!先纹个别的图案,把这个盖住再说!”

“盖住?”

问话的少年笑了笑:“你当初不是说,这纹身对你很重要,只有看见它,你才有勇气活下去吗?”

“在外面的时候,它在提醒我要回去复仇,可我现在已经在做这件事了。”

带头青年语罢,便钻进身后的树丛,向着公路的方向走去。

没错,这名少年,正是陆涛初到呼市,在敕勒川替集团征地时,有过数面之缘的查百顺。

彼时,查百顺为了守住自己的房子,选择了刺杀陆涛,但阴差阳错之下,却让自己唯一的朋友干猴命丧黄泉。

在仇恨的趋势下,这个瘦弱的少年背井离乡,一去两年。

这两年的时间里,他睡过桥洞子、睡过墓地、吃过被人丢在荒郊野外的死猪、死狗,也被满身污渍的流浪汉,拖进过弥漫着恶臭的小巷。

后来,他在某省会城市,遇见了一个职业惯偷,那老家伙会到处寻找他这样的流浪儿,带在身边进行训练,让他们替自己去扒窃。

查百顺给他干活,没有工资,而且每天还有固定的指标,如果无法完成,引来的便是非打即骂。

这个连字都不认识几个的少年,在盗窃方面的天赋出奇的好,很快便成为了干爹最欣赏的人之一,不仅可以睡在床上,而且还能餐餐有肉吃,顿顿有酒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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