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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6章 队长自己人啊(第1页)

孙平安开着那辆军用大汉马,驶入了吉省边城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

他很庆幸自己选对了车,这要是开个跑车,估计这一趟下来,就可以拉去报废掉了。

为啥不坐火车?

他带着枪呢!

坐火车的话,过安检就特麻烦,路上还要一直盯着,避免被人把枪给偷了。

还不如自己开车呢!

累是累了点儿,但是方便啊!

孙平安没有先去当地警局报到,大晚上的,过去给人添麻烦吗?

找了一家当地最高档的酒店办理了入住手续,把枪盒放在房间里,这才溜溜达达的出了酒店,先填饱肚子再说。

边城是鲜族自治州,大街上所有招牌都是双语,路上随处可见穿着鲜族传统服饰的男女老幼。

尤其是满耳朵的欧巴,思密达,欧尼,很好听。

鲜族话有点生硬,如果是南棒说鲜语的话,听起来就很温柔了。

现在正是饭点儿,空气中弥散着各种美食的香气。

孙平安找了一家生意最好的馆子走了进去。

北方烤肉最好吃的两个地方,一个是墨龙省的齐市烤肉,一个就是吉省的边城烤肉。

嗯!主要是孙平安北三省去的地方少。

齐市烤肉是亲自品尝过。

边城烤肉是听过,马上就要品尝。

至于辽省沈城的烤肉味道咋样,没吃过,有机会去尝尝,吃过再评价,要为读者负责嘛!

齐市烤肉以肉串为主,边城烤肉,则是用烤盘自己烤。

配上带着冰碴子的冷面,来上一口,酸酸甜甜,冰冰爽爽,打个激灵,一身暑意就从汗毛孔散了出去。

“先生,我们这里的凉拌狗肉也是鲜族特色美食,要不要来一盘?”

穿着鲜族传统服饰的服务员笑着推荐道。

“不用,我狗肉过敏。”

孙平安拒绝。

孙平安啥肉都吃,甚至就连人肉都尝过,可唯独狗肉,是绝对不会碰的。

因为上一世,他养过狗。

当时他想养金毛、萨摩、哈士奇这种大狗来着。

倒不是被拆家功能劝退,而是被自己的钱包劝退。

这种大狗,吃的多,拉得多,就孙平安当时的经济状况,他怕自己吃不饱,再把狗给饿死。

后来养了一条茶杯泰迪,出去遛狗的时候,严格遵守养狗规范,选了一条能拉住罗威纳,足有大拇指粗的狗绳。

倒不是怕小狗咬人,主要是怕这狗太小,别人看不清,当成大耗子,一脚给踩死了。

6斤烤肉,4碗冷面下肚,孙平安舒服的打了个饱嗝,买单,回去睡觉。

……

一觉醒来,已经是上午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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