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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去楼未空,密室中还留下了一尸两人。
尸是无头尸,级被潘沙带去了军中,用以震慑亿赖查的部下。
两人则隔着大案对坐,各自身前一壶一盏,没有下酒菜。
蒲崇谟自斟一杯,拈起却未饮,只偏过身子,把酒对着无头尸划着半圈倒在地上。
“死者为大,敬你一杯践行酒。”
毕文恰好独饮着,望着这幕不禁哑然失笑,“死在你手下的那么多,以前也从没见你惺惺作态。”
“这个不同,毕竟这应该是你杀的第一人,起码是我第一次看见。”
虽然动手的是潘沙,但亲口下令的却是毕文,自然是他杀的。
毕文自嘲摇摇头,“倒也是,因我计谋而死有不少了,直接下令而诛的,确实是第一个。”
蒲崇谟随手将酒盏抛弃,拎着壶畅饮了一大口,然后粗鲁地用衣袖擦去唇边酒渍。
“他,不是内奸吧?”
话是问句,语气却肯定。
“是与不是,又有什么关系呢?”
毕文云淡风轻一句反问,仍旧悠悠然的自斟自饮。
蒲崇谟眼眸微微一缩,“还以为像你这般惜命之人,也会看重他人生命……作为朋友,我居然并没有真的了解你。”
“为了活得更好,该杀的总要杀。”
“也是……当初你劝服我投靠占王,又百般设法被占王看重礼遇,那时我就该想到有这么一天。”
说着这话,蒲崇谟不由回想起半年多前,和毕文初次见面的场景。
当时,蒲崇谟在海上捞业务,打劫到一艘宋朝商船,而毕文正是船上的乘客,唯一的纯粹乘客。
蒲崇谟性格残暴嗜杀,他手下自然也不是善茬,劫下商船后便展开血洗,没打算留下任何活口。
但毕文口才了得,硬是凭着三寸不烂之舌说服了那几个要对他动手的小喽啰,打消了他们的杀心。
蒲崇谟在一旁观看,见这么一个本该崖岸自高的读书人,为了活命却可以卑微地讨好几个粗鄙匪贼,关键还卑微得恰到好处,讨好得十分贴慰。
从中,蒲崇谟也看出了这个读书人不但才华横溢,而且洞悉人心,感觉挺有意思,又觉得一介文弱书生不会有什么威胁,便决定留他一命。
蒲崇谟家中富贵,往常也是过着高雅闲趣的贵公子生活,交往的都是名仕才俊、闺秀名伎。
出逃到海上后,日子就越枯燥,就连能聊上几句的人都没几个,许多时候只能杀人取乐。
留下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而且能相谈甚欢的毕文,生活顿时不再那么无聊,顺便还能打理各种事务,并出谋划策,使得蒲崇谟手下的海寇团队欣欣向荣,日益壮大。
没用多长时间,蒲崇谟便将毕文视为知交好友,他手下的人也把毕文当成了二当家。
从喽啰刀下乞命的受害人,转身就混成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海寇头子,看着就挺励志的……
就连蒲崇谟自己回想着这一切都感觉很神奇,忍不住又喝上一大口,感叹道,“以毕兄之才,却名落孙山,这大宋朝廷实在是太有眼无珠了。”
认识之后,蒲崇谟也渐渐了解了毕文的来历,江南西道庐陵人士,出身小士绅之家,去年参加科举却不幸落榜,失意之下便选择出海游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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