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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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防身技能(第1页)

有了郑彦中的帮助,薛守拙可以安心跟着爹去淮北巡查了。

薛夫人哭得肝肠寸断。

但是只能在郑家的庄子上偷偷哭。

郑家郊外的庄子,叫做庄子,其实属于郊区别墅,不怎么富丽堂皇,但十分舒服。

长平侯安排人把薛夫人照顾得熨熨贴贴。

薛文堂他们属于钦差御史,那真是提着脑袋给皇上办事儿,就因着这一层,多照拂薛夫人都是应该的。

薛文堂一行人,是半夜持御令,秘密出京,都骑着驴,穿着布衣,扮作行脚商。

内行卫更是挑夫装扮。

做内卫的,出行以低调为主,扮成乞丐的时候都有,从来不会一身帅气的行头。

他们杀人的招式也都朴实无华,能一下毙命的,绝不杀两下。

长得也不出众,扔在人堆里面,认都认不出来。

最讨厌别人说话磨磨唧唧,三句话之内不说点有用的,他们会对你的人体进行一些物理碰撞。

薛守拙自然也是骑着驴。

这几年,有闲暇的时候,薛守拙跟郑彦中学过骑马,每天扎马步,和鞘中出刀。

郑彦中说了,女子要不是身体极其强壮,会拳脚也没太大用。

倒不如会一些刀剑术,毕竟对方只要是肉体凡胎,都怕被钢铁带刃的家伙事砍。

这就是,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一拳打死人,那得是彪形大汉。

一刀捅死人,训练得当,十岁孩童也能做到。

所以,郑彦中让薛守拙练习短刀,侧重练习【鞘中出刀】。

就是出其不意,从刀鞘中迅速拔刀,利用惯性攻击对方。

类似于日本的居合斩。

但是日本的东西也大都是从中国传过去的。

这种出其不意的拔刀术不能算主流,战场上的杀人刀法都是大开大合。

长平侯都看不上刀,他喜欢大长枪。

只不过两个儿子要走文官的路子,舞枪弄棒不太好看了,才教儿子刀剑骑射,仅供防身。

至于薛守拙,她的力量毕竟有限,把【鞘中出刀】练好了,趁其不备杀个把男人,还是可以实现。

除此之外,郑彦中给薛守拙刻了一个木人,没事的时候练习刺木人的心腹,就这两个位置,一天几十下上百下还是几百下,随意,练熟了就行。

“招式不用花哨,熟练才是上上之策,一招鲜都没关系。”

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形成肌肉记忆。

其实系统是有保护薛守拙的功能的,只要薛守拙一抬手,系统能打倒一大片。

奈何薛守拙从懒散闲鱼进化了,成了学习狂魔了。

啥玩意都想学学。

“这就叫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吧,曾经,统统毫无人性地逼迫我学习,是那么的严苛、毒舌、又残忍!可是我已经爱上了这种感觉,甚至主动寻求这种被逼迫压制的滋味,啊,我的统,我的斯德哥尔摩统!”

“闭嘴吧,我要走了,就算你哥纸钱烧得多,这活儿也太让人闹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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