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天雨魔珠一旦进入人的丹田,便会寄居下来,然后会选择一个契机认主,想要它脱离肉身,除非身死魂灭。”
君晨风凝重的盯着夜云,身死魂灭四个字咬的极其之重,那目光就好似在杀父仇人一般,实在无法想象,不久前他们还算是生死与共的朋友,转眼间竟然剑拔弩张相向了。
“是吗?若真是如此,那你大哥又是如何将天雨魔珠给我的呢?”
君晨风咬了咬牙,恨恨道,“天雨魔珠认主在我大哥出生之时便已经入体,换言之那时候我大哥就是天雨魔珠的主人,而现在这天雨魔珠在你身上,我便可以想象我大哥为了你付出了多少,天雨魔珠如果认普通人为主,取出来只需要将那人杀死即可,然而若是本身血脉相溶的肉身,则是生不如死。”
“听父亲大人说,十年前大哥曾失踪了几年,没有人知道大哥去了,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那便是当年大哥的魂牌差点碎裂,魂牌碎裂不用我告诉你是什么东西吧?大哥修为极高,放眼凤翔大6没几个人是他的对手,能够威胁到他的生命,除非是天雨魔珠被他强行取出……夜云,你当真一点都不记得吗?”
十年前……
夜云的思绪似乎回到了十年前,十年前她九死一生逃离夜家,坠崖生死一线,醒来时看到的第一个人便是玄机老人,在她的印象中毫无君孤云的身影,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可若不是那个时候,君孤云还能有什么机会将天雨魔珠放到自己的身上?
三年前在天澜城吗?
不,那也不可能,当初一见面就卸掉了自己的胳膊,回想当初在天澜城见面的时候,夜云忽然神情一怔,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当年君孤云见到她的时候……
当年君孤云那冰冷孤傲的双眼,那阴寒而深邃的眼神,如同在看死人一般的神情,见面的第一句话便是:你怎么不跑了?
六年不见,胆子不小?
莫不是她在十年前就认识君孤云,可若当真认识,又岂会毫无记忆?
君孤云……君孤云,你我之前到底生过什么事?
为什么我会一点记忆都没有?
依稀可以记得三年前君孤云只是简单的控制住自己,便能让自己体验到那种生不如死的滋味,那种寒冰刺骨,钻心疼痛的滋味。
君晨风看夜云也一脸痛苦的样子,也傻愣在原地。
“看来你真的什么都不知道,可是这怎么可能呢?大哥不会无缘无故的将天雨魔珠交给一个毫无相干的人,要知道天雨魔珠可是有起死回生之效果,轻易不会给人的,大……”
君晨风话未落下,忽然被夜云一把抓住。
“你刚才说什么?你说天雨魔珠有起死回生之效?”
“自然,天雨魔珠本源乃天雨,天雨乃天地万物之水源,代表的就是无限生机,只要那个人还吊着一口气,只要她肉身不腐,就能催动天雨魔珠起死回生……”
夜云松开君晨风,似乎一切都明了了。
...
少年霍逍遥因天生剑魂,需要以自身元气藴养,导致无法汇聚元气,不仅遭到家族同辈的嘲讽,更被青梅竹马背叛。一朝剑魂觉醒,手握三尺青锋剑,斩尽天下不平事。(简介无力,请移步正文)...
草包美人和她的嘴硬疯犬作者道系人生简介简明珠是个公主病,名流圈里谁都看不惯她,偏偏明珂着了魔的似的喜欢她,捧着一颗真心任她玩弄,连分手用的理由都十分可笑。后来,明珂成了圈子里谁也不敢得罪的明董,简明珠这个‘公主’却落了难,家里破产了,被明珂带回了家。所有人都觉得,明珂是为了报复,曾经高高在上的大小姐,终究成了她掌心的...
优质精品图书推荐...
请容我先自我介绍,我今年35岁,从事金融行业,患有严重淫妻癖,喜欢暴露淫辱老婆,而我老婆晓璇,今年32岁,身高163公分,体重47公斤,胸围32c罩杯,腰围24,皮肤白皙,一头乌黑的长,面容清丽,瓜子脸型,以及最令她自傲的是她那笔直匀称,迷人的双腿,所以我老婆绝不吝啬展现她那诱人心魂的美腿,目前她任职于一间上市公司财务主任一职,而她公司的男同事经常借故对她逗弄或吃豆腐,幸好我老婆的直属上司财务经理,是我老婆就读大学时的学姐,会保护我老婆,使我老婆免于遭受狼爪…...
都说子赢有仙缘,直到死后被那人捉回家,漏风漏雨的山洞贴着半拉喜字合着是这种仙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