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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分钟后。
野人扭着屁股在前方带路。
密林人烟稀罕,没有所谓的道路可言。郑修如今走的路,都是野人用箭矢拨着矮小灌木,分出道来,引着郑修与月玲珑向某处走去。
野人时不时回头,警惕地望着郑修、月玲珑二人,还有举止古怪、犹如人一般灵动的小猫。野人望着小猫身上胖嘟嘟的肉,时不时吞一口唾沫,但很快又用力扭过头,很艰难的样子。
野人十步一回头,那馋巴巴的目光让安妮大人警觉。
她纳闷地指了指自己,左眼眯起右眼睁开:“这愚蠢的人类该不是胆大包天地在馋吾身上的肉?”
“咳咳,错觉,错觉。”
郑修将橘猫藏在怀里,一是不让野人馋了,二是免得安妮大人飙。
月玲珑紧跟在郑修的身后,丛林安静得可怕,连一只草蝇,或飞鸟蛇虫都见不着。月玲珑凑近几分,压低声音问:“夫君,你是如何察觉到这……姑娘,与十三哥有关系?”
“烟味。”
郑修笑道。
“十三哥平时抽的那种?”
“当然不是。”
郑修笑着摇头:“先是烟味,随后是直觉。”
郑修敲了敲太阳穴的位置:“虽说是直觉,但说到底,成了神后,对这些若有若无的‘理’有着敏锐的触觉,我闻到了那股味道,自然而然便想到了庆批。随口一问,果真如此,她那表情,八九不离十,那便是了。”
郑修的说辞颇为玄学,月玲珑无法理解。但夫君口吻笃定,她自是深信不疑。
野人在前方带路,渐渐的,凌乱的树出现了一定的规律性,隐隐呈现出一条道路的形状。远处隐约可见红红绿绿的屋顶,还有一座破败的钟楼。
钟楼上方的指针停止了跳动,时钟的表面布满了青苔。
咔嚓。
郑修踩在泥泞上,脚下踩了什么。移开靴子一看,是一个塑料制造的洋娃娃,破旧陈腐,曾经可爱的脸蛋碎了半边,在这死寂的丛林里那张娃娃脸显得有几分狰狞可怖。
“到了,‘胡子十三’就在里面。”
野人用生涩的口吻说出这一句话时,绷着脸的月玲珑忽然扑哧一笑,眼角拼命地抽动,憋不住了。
她已经是第三次听见野人口中喊出庆十三的新外号,前两次她还能忍着,这一回,难。
野人将郑修、月玲珑、安妮大人带到了一座废弃的镇子上。
破败的镇子早已没了昔日的繁华,从前这里似乎还是一个度假小镇。在小镇入口,郑修看见了一面倒在路边的招牌,上面画着缺了上半身体的热力女郎,只剩两条腿在招牌上,旁边有一行缺失的小字:欢迎来到度x天x,格x小镇。
大概是一个令人愉快的度假小镇,这个意思。
即将进入小镇范围时,野人猛地朝里面吹了两声口哨。
月玲珑面色一紧,郑修闻见哨声,微微一怔,随后露出怀念的神情。
没错了,这是他们郑氏曾经响彻都城的暗哨。
“老爷!夫人!”
“呜呜呜!你们总算……总算来了!”
哨声嘹亮,一个踩着牛皮军靴,留着一脸浓密大胡子的男人,惊喜地大喊着,又哭又笑,朝郑修与月玲珑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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