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可以说,这个系一亿个器灵都很少找到这么一个的。
更别说了,荼粟刚刚进入的那一股强大的灵魂之力,荼粟和荼夕儿,还是晨曦本身就有这灵魂上的契约和牵扯。
因此,别人的或许不行,但是荼粟的灵魂契约,可以说是一条引线,一条通向成功的引线。
再加上荼夕儿和晨曦两个人本来就是心意相通的,那么,成功的机会,就拥有着百分之六七十了。
而荼粟只需要有百分之六七十的可能,她就相信荼夕儿和晨曦一定会成功的。
而顾凉安也是如此的,不,或许说在场的人都是如此相信晨曦和荼夕儿的。
他们两个人是她们的孩子,同时,或许也是他们付出最多的人吧!
不过,这个他们,荼粟可是直接默认将眼前的男人给排除掉的。
不过,心中是这样想的,即便那么那么相信自己的闺女。
但是见到仇人不能拿刀去砍,荼粟也就勉勉强强只能够过过口瘾。
“哼,谁知道你一下子玩得这么大,简直就是将夕儿和晨曦往死里面整!!”
荼粟不开心的说着,虽然这个世界还不是很强大,但是随随便便灵气化形,弄一把剑来装逼什么的,还是没有问题的。
而且,荼粟灵气化形的这一把剑,就是和前不久让眼前这个人受伤的那一把绝情无双剑的合体剑。
荼粟就是想要用这一把让他再度觉得害怕,紧张,甚至是跪地求饶。
荼粟这么爱耍帅,顾凉安表示自己还是知道的,可是,知道又有什么办法呢?!
自家的媳妇,只能够看着她表演了,顺便给她加油助威。
不过,眼前的人似乎不惧怕荼粟的威胁,只是轻描淡写的话语将荼粟气得火冒三丈了。
恐怕,或许眼前的人在此时此刻已经成为了和凉昕一样可恶的人了吧!!
而那个人的那句话就是这样说的。
“你若是真的想打,我可以奉陪。”
显然,眼前的人也知道,荼粟是不可能在这个时候,和他打起来的,毕竟这个世界,都是荼粟最亲最亲的亲人。
因此,荼粟绝对不敢像是上一次那样,随便打起来的。
特别是,晨曦和凉昕两个人都是灵魂碎片,那个人算计得很好,可是,别忘记了,荼粟可是被称之为魔女的。
她可以说是获得这个称呼最最最久的,因为她从来都不按照常理出牌了。
所以,一招恐吓不行,那么荼粟不会用别的招数吗?!
那就是下毒!!
荼粟大概是到了万物皆可化作毒的地步,早在刚刚,荼粟就已经布置下了漫天的毒液了。
算一算时间的话,那满天的毒液,应该也已经差不多侵入她仇人的身体之中了吧!
荼粟勾勒出一抹得逞的笑容,心中早已经在倒数了。
十……
九……
……
四……
三……
二……
一……
倒!!!
可,还是出乎荼粟的意料,因为,那个人依旧没有倒地,甚至是一点儿变化都没有。
荼粟无奈,看来又双叒叕被识破了,不对,应该是她的毒都不见了。
...
五胡乱华,衣冠南渡,胡人为祸天下哦,我也出了力那就践行金刀之谶,赔天下一个太平。...
简介关于四合院嘴贱?开局先治秦淮如惨死在桥洞下的何玉柱重生回到十几岁在哪个物资缺乏的年代,想要生活好,空间少不了。面对满院禽兽,何雨柱不想跟他们有任何交集,只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奈何禽兽们不依不饶,秦淮茹借粮,何雨柱拒绝,贾张氏直接跑到门口无理取闹。易忠海向着贾家针对何家,张口闭口仁义道德,何雨柱忍无可忍,直接暴揍满月禽兽!从此,何雨柱拳打亡灵法师贾张氏,脚踹道德帝易忠海。这一世,他要弥补前世的遗憾,活出自己的人生。...
本书包括且不只包括以下内容,请紧张刺激地往下看。(双女主,橘里橘气,标题欺诈,文笔稀烂,废物系统,一点不爽,以及废话很多的作者)她,穿越了,穿越到一本表面上大家都是成年人但实际上心智完全没成熟的弱智修仙恋爱小说当中。在看完系统给的剧情大概后,被雷了个五体投地,完全无法理解小说的作者是抱着怎样的心态写出这种东西的...
刚被新来的经理炒鱿鱼,转身进彩票店就刮出四十万大奖。厌倦了城市的打工生活,陈骁云转身就跑回老家,南广省的沿海渔村。又幸运的在海边捡到一枚山海珠,从此过上钓钓鱼,出出海,养鸡养鸭的悠闲生活。逍遥渔夫,从此起航!!(故事纯属虚构,看官老爷们当平行世界就好)...
简介关于亲妈卖我三胞胎,我废了她四个儿34岁的服装设计师江悦苦熬十年,终于获得国际性的设计大奖,前途一片光明。27岁的江悦已经是五个孩子的妈,自出生就被亲妈亲哥吸血,婆婆嫌恶她,军官丈夫常年不回家。34岁的江悦看了本书后开启了空间,还做了几天怪梦,她意识到自己要穿越了,果断变卖所有资产,囤积7o年代稀缺物资。花完所有钱后她真的穿书了!江悦的亲妈为了小儿子结婚的彩礼钱,把年仅六岁的三胞胎外孙子卖给人贩子。即将临盆时被婆婆以讨要孙子为借口把她打的早产,她和肚子里的双胞胎都死于非命。她的三胞胎儿子被卖后受尽折磨,全部惨死。三个妹妹被亲妈卖掉换了彩礼,一个过的比一个苦。这是什么人间疾苦?这么苦逼的日子原主竟然能忍到现在?她果断手撕婆婆,把亲妈送进牢里颐养天年,亲妈不肯说出三胞胎的下落,江悦干脆利落废了她四个儿。她找回孩子,开服装厂,培养妹妹们成材,就是不谈情说爱。那个无论她做什么都默默陪在她身边的男人红着眼睛把她堵在墙角。我不离婚,我死都不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