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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的梁朝明,穿着一身灰扑扑的衣服,衣服上还打了好几个补丁,身材有些臃肿,头上戴着一顶破毡帽,一块破头巾包在毡帽上,只露出了毡帽的前半边,那头巾有点大,连脸都包住了大半边,露出来的地方还长了红红的疙瘩,除了红红的地方,就是黑不溜秋的污渍。
一条灰不溜秋短了半截的裤子,一双露着脚趾头的破鞋,腰上用一根黑的草绳系着。
手上和裸露出来的手腕上,也都是脏兮兮的泥灰,看上去像是一年没洗澡了。
手里还拿了一根棍子,一个特意做旧了的豁了口的破碗,看上去就是活脱脱的一个乞儿。
梁朝明端着破碗,穿着那双破鞋,踢踢踏踏的走出了这条小巷,他一边走,一边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他当然不知道长安去了哪里,不过却碍不住去他前世丽娘住的地方碰碰运气。
梁朝明的这副形象,自然也没有人愿意多看他一眼,似乎看他一眼就会脏了眼睛一样,这也正合梁朝明的心意。
只是……出了这条巷子,也不过就是走了十几米的距离就被人喊住了。
“我说,那个要饭的,你给我过来!”
梁朝明扭头,就看见在街边的墙根下坐着一个老乞丐,此刻看着他正满脸的审视和愤怒:“你这乞丐是新来的吧?懂不懂的规矩?不知道这一片都是我的地盘吗?滚滚滚,赶紧离开我的这片地盘,要乞讨到别的地儿乞讨去,这一整条街都是我的地盘!”
梁朝明……呵呵!
不雅的翻了个白眼,也不再搭理这个老乞丐,依旧是秉承着自己的人设,不紧不慢的踢踏着破鞋往前走。
老乞丐心里有些窝火,朝着梁朝明的背影呸了一声,骂了一句“不懂规矩的东西!”
只可惜梁朝明就跟没听到一样,根本就不鸟他,该怎么走还怎么走,就是不肯加快脚步。
梁朝明就保持着这个行进度,不是他不着急,而是无论是前世今生,这家客栈的位置都是早已挑选好的。
此处离着前世丽娘住的地方,也不过就是一个街口,充其量五六百米的样子,梁朝明之所以多走了点路,也是因为他从窗户外跳出来之后,需要绕过那条小巷子,才能到达客栈的前门外。
刚接近前面那个街口,梁朝明就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张婆子。
说起这个张婆子也是个人才,跟撺掇着潘金莲从了西门庆的王婆角色差不多。只不过人家撺掇的是潘金莲,而这位张婆子撺掇的却是原主。
毕竟丽娘是个妇道人家,按理说原主一个和尚,就算是真遇到了不平事,想要伸手帮一帮,也不会与丽娘走的那般近。
都是这个张婆子,在旁边一句又一句的劝导,说什么出家人当以慈悲为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又说什么出家人不应该如同凡夫俗子一般,有男女之分。
还说什么丽娘确实可怜,说自己要不是因为龄大了,做不了事,就这点小事,早就顺手帮丽娘干了。
等等等等。
现在在想想当初的细节,这张婆子跟丽娘,长安,分明都是一伙的,也就是原主傻傻分不清,被人家耍的团团转。
梁朝明心中暗喜,既然这张婆子在这里,那事情应该会还如前世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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