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百零四章 风暴前的平静(第1页)

今夜。

千年以降的孔圣世家,维系万古的脸面和尊严,尽数都被踩踏在了地上,被深深的碾压进了泥土里。

圣人无错,罪在当下。

太孙的话说的很明白,同样也是底线,而在此底线之上,无论做什么都不会有错。

唐可可目光幽幽,注视着眼前以孔公鉴为的孔府众人。

耳边,南边壕沟里的爆炸已经到了尾声。

天地之间接连不断的地动山摇,伴随着夜风,火药燃烧爆炸后散出来的硝烟味,夹杂着无数年才露面的泥土味,钻进人们的鼻腔中。

唐可可自幼读书,分辨世理,此刻却有着全然不同的感触。眼前是圣人血脉,那豪门大院是传承千年的圣人世家。

自己今夜点了一把火,更当着圣人世家的面点了火。悄然无息的,唐可可心中某些东西和过往的认知,开始生一丝丝不同的转变。

原本还略显嘈杂的孔府众人,在夜色里传来的火光闪烁和轰鸣声中,感受着脚下泥土带来的涌动,变得寂静无声。

那是生在五里外的事情,却依旧如此的清晰。

若是生在孔府呢?

所有人的心中,默契的想到了这样的问题。

这一刻,这些世代荣耀高贵的圣人世家子弟,终于是感受到了荣耀高贵之下,还有着血和火的威胁。

脸面能否保住已经不重要了。

能留着性命,似乎成了真正重要的事情,乃当务之急。

孔公鉴的胸腔一阵阵的起伏着,却总觉得喘不过气来,心头更像是被压了一块大石。

不!

那是一座大山。

唐可可同样觉得有一座大山横陈在自己的眼前,只是这座大山的山脚已经被自己用火药炸开了一道口子。

他不用学愚公,费百世子孙去依山。

因为他的手上有天下间最厉害的火药,有大明朝最精锐的兵马。

所以,唐可可望向久久不曾开口的孔公鉴,便再次出声道:“我军壮哉乎?”

刀剑杀人于有形,言辞噬人于无形。

若非自己乃是孔府既定的下一任接班人,为了孔府那最后残存的一点体面,孔公鉴觉得自己大抵也要吐血昏厥。

喉头滋生着一丝怪异的甜味。

孔公鉴明白,那是鲜血的味道。

他拱起双手,脸色显得分外灰白,没有一丝情绪:“官军壮哉兮,雄哉兮。”

孔公鉴觉得自己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嗓子眼里都在表现着抗拒,冒着炽热的烟火。

唐可可哼哼了两声,脸上露出一抹笑容。

孔公鉴看了眼南边刚刚引爆火爆的壕沟,眼睑微微下沉,挥臂拱手弯腰,礼仪做到了极致:“大军辛劳,鄙府不敢叨扰,就此别过。”

唐可可抱抱拳,胡乱的举了举。

这就是不乐意还礼的应付之举。

孔公鉴也不说话,紧闭着嘴退后两步方才转身,看向那些眼含怒火的族人注视下,他默默的摇着头,随后便在这些族人不甘愿环顾中,独身往孔府高门走去。

热门小说推荐
老攻的七个人格都爱我

老攻的七个人格都爱我

每晚9点日更奚迟和霍闻泽恋爱了三年。三年中霍闻泽不让他干涉自己的个人生活,不和他约会,更不让他见他的朋友。最难以忍受的是,霍闻泽常常毫无征兆地失联,而且从不解释。奚迟决定分手,没想到霍闻泽却先他一...

朱颜血

朱颜血

朱颜血是许多年前罗森以浮萍居主这个名字开创的一个系列h小说,属于重口味的h文,虽然其中包涵了乱伦鬼畜虐待调教以及更加重的肢解和秀色之类元素,但它稳坐黑暗系第一把交椅的原因还是黑暗压抑的整体风格,正义友情爱情亲情等被反复讴歌的情感纷纷在仇恨嫉妒欲望面前被一一轰炸,然后结局之前通常会把最为微弱的希望之光也给泯灭,第一篇洁梅在99年表之后就十分轰动,随后几位其他作者的参与也进一步扩大了这个系列的影响力。题材方面也许不是每个人都喜欢,但是这个系列在h文里的确是一个让人无法无视的作品。...

(HP同人)霍格沃茨吉祥物+番外

(HP同人)霍格沃茨吉祥物+番外

霍格沃茨吉祥物作者奥特乔妹HP轻松日常1v1单男主团宠问如果穿越到哈利波特世界,并以华夏留学生身份进入霍格沃茨会是什么体验?苏小小谢邀,人在嘤国,刚下飞机,运气不太好,在下毛毛雨作为一名猫奴以及哈迷,上一秒刷某乎下一秒就穿越进哈利波特世界,苏小小表示有点懵,因为她发现,自己竟然不是人就是说,建国后动...

我的1978小农庄

我的1978小农庄

远离城市喧嚣的小山村开起了一个小农庄这里有七八年十多块一瓶的茅台,有七八块的五粮液有机菜,有机鱼虾,有机煮羊肉,绿色环保味道好。本是中年离异失败男,转身成了悠闲农庄主。山村小农庄,名声远播。拖鞋汗衫芭蕉扇,晃晃悠悠一整天。ampampampamp1dquo订餐,没的问题,排队ampampampamprdquo一天一桌看心情,优哉游哉小日子。李栋摸摸挂在胸口小物件,充满能量了,该去1978年进货了,一个2o18年的中年男子,穿越四十年带货的故事...

契约游戏俱乐部

契约游戏俱乐部

又到公司办周年庆,为了不影响将要到来的婚假,我忙了将近一个半月的时间,终于将大部份的厂商搞定,剩下的一些厂商都是特别难搞的,只能慢慢和他们耗了。在开始描述我的故事之前,我先作自我介绍,我叫吴建铭,今年26岁,在一家卖场做采办,再过半个月,我就要和交往四年多的女朋友结婚。她叫孟贞,25岁,是我的高中同学,虽然长得不是特别漂亮,但是活泼的个性和167的身高,32c2633的身材,让她很受男孩子欢迎,那时候虽然我也很喜欢她,但是因为长得并不出众,而且我的个性也比较孤僻,所以和她的交流并不是很多。毕业后,因为没有考上大学,所以我选择提前入伍,服完一年十个月的兵役后,和同学们也渐渐失去联系。...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