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善恶规则,是这片天下比因果规则、吉凶规则等等,都更为稀少和玄妙的规则。
一旦修炼到化境,将会有着善恶两体。
甚至有传闻,善恶从来都不是规则之力,而是命数之力!
很快,
在众多南美联盟异兽王和数以千万计的红火蚁群嘶鸣声中,在半空中的那道绝美身影也是传出一道清脆柔和,宛如天籁一般的精神意志。
这精神意志席卷过后,让所有为之嘶鸣的红火蚁群都感觉如沐春风。
红火蚁后示意其麾下的猿猴王、象龟王之子、蛇王、鳄王等将外在的所有南美联盟力量全部收缩回南美联盟。
因为它今日出关,赫然是要将南美大陆所有潜在的边边角角势力都彻底收服和横扫,同时也是要真正将重兵横列在南美联盟的北疆防线之处。
毕竟已经到了真正的争霸纪元,蛇群文明、狼群文明都展现出了真正足可以鲸吞天下的气魄,那么红火蚁群如果再继续沉浸下去,恐怕终究会成为这方天下间再也掀不起风浪的边缘势力。
所以到时候了!
本来红火蚁后没有打算率先和狼群文明硬碰硬,可现如今狼群文明血屠了南美联盟上亿大军,就已经彻底将他们逼到了不得不战的地步。
真的以为南美联盟一直盘踞在南美大陆,没有什么底牌后手和盟友了吗?
真的以为南美联盟任由屠戮了上亿大军,都不会吭声的将这个亏吃下去吗?
没这个道理的!
另外谁也不知道的是,红火蚁后真身出关,赫然是其接到了数封从亚欧大陆传来的规则秘贴!
这数封规则秘贴之上,只有着一道最简短,但是却也透露着最张狂和歇斯底里的杀意和战意。
那就是邀请南美联盟,会猎狼群!
狼群文明在龙国这一战,确实是近乎打废了数方势力,但也和这数分势力结下了不死不休的血仇。
哪一方势力,是真正会将这样的失败,这样的苦果直接吞下去一言不发的?
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咽?
要都是这么好相与的,这数方势力也不可能从血淋淋的黑暗纪元杀到当今的争霸纪元!
所以既然狼群文明有着要打废和鲸吞各方势力的气魄,自然也应该承受这样气魄背后的恶果!
此时在这道如沐春风的精神意志过后,拥有着绝美气质的红火蚁后也是就在半空中向着北方远眺而去,好像是看到了一尊盘踞在北寒带、北温带,吞吐着万千生灵的庞然大物。
继而其周边也是闪过一道淡淡的精神意志。
“天下共伐狼群!狼主,不知道你血屠我南美联盟上亿大军的时候,有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个后果?”
......
喜欢吞噬进化:我重生成了北极狼请大家收藏:(
http:www.xiakezw.com"
target="
_blank"
class="
linkcontent"
>www.xiakezw.com)吞噬进化:我重生成了北极狼【侠客中文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
五胡乱华,衣冠南渡,胡人为祸天下哦,我也出了力那就践行金刀之谶,赔天下一个太平。...
简介关于四合院嘴贱?开局先治秦淮如惨死在桥洞下的何玉柱重生回到十几岁在哪个物资缺乏的年代,想要生活好,空间少不了。面对满院禽兽,何雨柱不想跟他们有任何交集,只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奈何禽兽们不依不饶,秦淮茹借粮,何雨柱拒绝,贾张氏直接跑到门口无理取闹。易忠海向着贾家针对何家,张口闭口仁义道德,何雨柱忍无可忍,直接暴揍满月禽兽!从此,何雨柱拳打亡灵法师贾张氏,脚踹道德帝易忠海。这一世,他要弥补前世的遗憾,活出自己的人生。...
本书包括且不只包括以下内容,请紧张刺激地往下看。(双女主,橘里橘气,标题欺诈,文笔稀烂,废物系统,一点不爽,以及废话很多的作者)她,穿越了,穿越到一本表面上大家都是成年人但实际上心智完全没成熟的弱智修仙恋爱小说当中。在看完系统给的剧情大概后,被雷了个五体投地,完全无法理解小说的作者是抱着怎样的心态写出这种东西的...
刚被新来的经理炒鱿鱼,转身进彩票店就刮出四十万大奖。厌倦了城市的打工生活,陈骁云转身就跑回老家,南广省的沿海渔村。又幸运的在海边捡到一枚山海珠,从此过上钓钓鱼,出出海,养鸡养鸭的悠闲生活。逍遥渔夫,从此起航!!(故事纯属虚构,看官老爷们当平行世界就好)...
简介关于亲妈卖我三胞胎,我废了她四个儿34岁的服装设计师江悦苦熬十年,终于获得国际性的设计大奖,前途一片光明。27岁的江悦已经是五个孩子的妈,自出生就被亲妈亲哥吸血,婆婆嫌恶她,军官丈夫常年不回家。34岁的江悦看了本书后开启了空间,还做了几天怪梦,她意识到自己要穿越了,果断变卖所有资产,囤积7o年代稀缺物资。花完所有钱后她真的穿书了!江悦的亲妈为了小儿子结婚的彩礼钱,把年仅六岁的三胞胎外孙子卖给人贩子。即将临盆时被婆婆以讨要孙子为借口把她打的早产,她和肚子里的双胞胎都死于非命。她的三胞胎儿子被卖后受尽折磨,全部惨死。三个妹妹被亲妈卖掉换了彩礼,一个过的比一个苦。这是什么人间疾苦?这么苦逼的日子原主竟然能忍到现在?她果断手撕婆婆,把亲妈送进牢里颐养天年,亲妈不肯说出三胞胎的下落,江悦干脆利落废了她四个儿。她找回孩子,开服装厂,培养妹妹们成材,就是不谈情说爱。那个无论她做什么都默默陪在她身边的男人红着眼睛把她堵在墙角。我不离婚,我死都不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