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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9月,秋天,位于新泽西州的哥谭带着燥热的土地上,怪诞和严谨,两种完全不同的状态,在哥谭这个“民风淳朴”
的城市,分裂又统一的粘合起来——哦,再加上一点张狂伴随着扭曲的笑声,和一点点的疯狂,这里,就是哥谭。
这座城市曾经的守护神、避雷针、逆行者、正义暴徒、黑暗骑士——蝙蝠侠,已经老了。
也许是之前的夜巡生涯,又或者是随着接班人们的长大,年近6o岁的蝙蝠爷爷,似乎已经成为了,哥谭市的一个象征意义的符号?就像是哥谭大门上面的水滴兽一样,仅仅是蝙蝠灯的存在,就已经足够了——
大家的意思是,蝙蝠侠已经足够老了,请不要再让一个从事高危职业的老人家,半夜出来溜达了好么?
被蝙蝠“爱的铁拳”
,一拳抡到红枫堆里面的某个小混混,此时的内心的想法正是如此;毕竟蝙蝠爷爷打人真疼,还不来个痛快的,最后活下来,也没有钱治病,活活腐烂生蛆最后死亡的感觉,这还不如面对黑帮的头头们,活的痛快,死的痛快。
“哦哈,老朋友们!”
夜深人静的哥谭市,所有良民都不应该出现在马路上的夜晚,某个绿头、画着夸张笑脸的精神病,他的大脸再次登上了哥谭所有电子设备的信号终端上面。
小丑,哥谭的老朋友了,时光的印记似乎在他的身上没有留下痕迹;甚至于在他的老朋友蝙蝠侠都成了一个小老头、甚至哥谭日报都拍下了他揉捏自己膝盖时候的照片的今天,这位臭名昭着的神经病,已经有着瘦削的身材、精致且尖锐的下颚、还有和之前每一年都几乎一模一样的没有眼袋的眼睛。
当大家现,小丑竟然可以“青春永驻”
的时候,阿卡姆疯人院,一度成为了众多野心家的乐园——是的,小丑先生从不吝啬自己的基因,或者是某些口水或者是血液,甚至也完全不反抗其他人对他的解剖和研究,他只会仰天大笑。
是的,随着某个团体的第一支药剂研究成功,大家都知道了,传说中拥有酒神因子的小丑,是可以“永垂不朽”
的;第一个获得了他的头丝和血液的科学家,颤抖着手,当众直播了自己注射包含有小丑基因的药剂——青春酒神2号。
然后这个为科学献身的吉姆先生,也成为了第一个当众表演原地爆炸的科学家。
“小丑基因”
,一战封神。
之后66续续也有不少人给自己注射了“小丑基因”
,但是几乎都是原地爆炸,只有一部分彻头彻尾的疯子,成功了。
但是他们只是变成了新的小丑,给其他人和组织,带来无尽的灾难和疯狂。
仅仅2年不到的时间里面,小丑就从资本家们的座上宾,变成了人人都不愿意沾染的恶臭——除了一直在逮捕、越狱之后搞始继续逮捕的蝙蝠侠,还在“乐此不疲”
以外,其他组织,甚至都开始远离哥谭。
毕竟一个只有疯子的城市,根本不值得他们插手,尤其是里面还有很多义警,在每天巡逻的时候。
用某些人的话来说,这座城市里面,甚至火的论文、看似应该是青春和智慧的大学,都是恶臭的。
马六甲第一天来到这座城市的时候,感觉并不是很美妙——是的,她相信没有任何一个正常的人,来到丑国的第一天,遇到的就是被打劫、和看着其他人被打劫这样的事情,能够觉得十分的快活吧?
这是她来到丑国的第一站,就是来接手、并且卖掉来自丹尼爹地的、哥谭的一个破公寓。
在迈进这座城市的第三分钟,就已经开始有人拿着手枪对他们比比划划了——西弗勒斯对此十分的不满,但是作为唯一一个没有魔法部触角的城市,他还是没有做出掏出魔杖,直接给他们一群“神锋无影”
,这样的事情。
马六甲只是有些不适的撇撇嘴,但是上辈子自己已经来过这里了,所以对于哥谭神奇的“风俗”
,她只能说是不支持不赞成,另外就是不表态——
她已经能够看出来,这座城市都被笼罩在某种奇特的天然阵法里面,浓浓的黑暗云雾弥漫在整个城市的上空,所有人的爱恨痴贪,都汇集到了这里,最终形成了一个夸张的笑脸图案。
但是除了那座小公寓以外,她还有不得不来的一个原因,就是她父亲的老朋友、罗宾中的一员、外号大蓝鸟的夜翼——迪克·格雷森,失踪在了一次夜巡之中。
求生禁止守则天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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