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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前的最后一天早上。
王大锤已经习惯了每天晨跑的节奏,如今正在跟余秋雨一起跑步。
而后者已经很久没有跟随田径社团一起训练了。
跑完后,两人坐在操场上,王大锤忍不住问道:“鱼子哥,最近怎么没有见过你跟田径社那些人一起啊?”
“那个啊。”
余秋雨看了一眼不远处正在训练的田径社,随后说道:“我退出田径社了。”
“什么?”
王大锤震惊道:“为什么要退出田径社?”
要知道,余秋雨可是田径社仅有的女孩子之一,更是跑得最快的女孩子。
“跑步对我来说,其实只是兴趣而已,在不在田径社,都不影响我进行田径运动。”
余秋雨有些感慨的说道:“以前加入田径社,是因为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参加更多的比赛,获得更多的荣誉……可是现在看来,我虽然在江大田径社跑的很快,可就连一个市赛的预选赛都进不去,兴趣,永远都只是兴趣,没有天赋,再怎么努力也获得不了成就的。”
听到此话,王大锤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余秋雨说的很对,有些事情,没有天赋,再怎么努力也没有用。
尤其是体育运动,努力根本就不可能大于天赋。
因为所有人都在努力,所以天赋才是决定上限的唯一因素。
“说起来,鱼子哥,你为什么会喜欢上田径呢?”
这种运动,一般人可不会产生什么兴趣。
“一开始……是初中的时候,为了跑得更快,去食堂抢饭吃。”
闻言,王大锤微微一愣。
还真是朴实无华的理由啊。
而且真正以田径为目标的人,都去考体校了。
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体校的毕业生,有九成都不能以运动为生,要么去成为一些运动项目的教练,要么就成为了体育老师。
而余秋雨能考上江大,证明她的文化成绩十分优异。
“鱼子哥,比一场吧。”
王大锤突然说道。
他也晨跑了两个月的时间,本来就不错的体能,如今更是增加了不少耐力。
即便他并不是田径社的成员,但如今在田径方面,跟一个女孩子比的话,他还是很有自信的。
听到此话,余秋雨疑惑道:“比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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