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大哥哥,为什么筝筝要穿领子这么高的衣服?筝筝难受,可以不穿吗?”
哄唐筝吃完退烧药的薄夜宸,听闻她要起来去看昨天那老太太,直接给她找了件可以遮住她脖子那些草莓印的高领衣服,但唐筝却小嘴出抗议。
因为现在这温度穿高领实在有些热,加上她现在就是个孩子心性,无拘无束惯了。
“筝筝听话,外头风大,你现在感冒不多穿点万一再着凉怎么办?”
薄夜宸一边低哄,一边帮她换衣服,心里却在想这小傻子明明昨天还好好的,怎么突然就着凉起了烧,难不成是昨天替她放的洗澡水太冷了?
可想想好像也不对,他记得那会浴室一屋热腾腾的水雾啊。
而且室内温度也不低,所以这小傻子到底是怎么着凉的?还有她身上的这些草莓印自己到底是怎么种上去的?
该死,看来以后他不能像昨晚那样喝酒了,不然要是喝断片把小傻子霍霍了,那他就真成禽兽和罪人了。
“大哥哥,筝筝不冷,而且筝筝已经好了啊,再说这衣服筝筝穿着不舒服,能不能换了嘛?”
唐筝糯声撒娇。
薄夜宸却倏的俊眉一蹙吓唬她,“筝筝当真要换?别怪大哥哥没提醒你,要是衣服换下,一会那个姐姐看到你脖子上那些红疹子,她肯定会让医生给你打针的。”
谁知唐筝想也没想就急促驳他话,“筝筝的才不是红疹子,这是大哥哥咬……”
说着小傻子就意识到什么,瞬间伸手把嘴巴一捂。
但来不及了,因为薄夜宸已经清楚听到她嘴里的什么咬字。
骤的他心里狐疑更深,抬手拉下她捂住唇的小手,再次柔声诱哄,“筝筝乖,告诉大哥哥,我怎么咬你了?还有大哥哥在哪里咬的你?”
“我,不说,不想说。”
小傻子似乎特别抗拒回答他这个问题,清澈无害的眼眸也有几分闪躲,为此,薄夜宸实在不知该拿她怎么办。
摸摸她头,看着她执拗又几分倔强模样,他只能使出杀手锏,“筝筝要是不告诉大哥哥,那大哥哥就让人把昨天那个婆婆送走了。”
大风小说
“不要大哥哥,不要送走婆婆,婆婆好可怜。”
果然,唐筝一听他说要送走昨天那老太太,迅紧张稚声道。
随后在男人焦灼分明的黑眸注视下,她抿唇把脖子上草莓印的事说了一遍。
而听完她话的薄夜宸险些一个抬手狠狠敲击这小傻子头,英俊如斯的脸上更是对她又爱又气,充满无奈。
他就说好好的这小傻子为什么突然起了烧,原来是她昨天趁他睡着后偷溜进了他房间,偷溜进就偷溜进吧,偏偏为了不吵醒他,她还光着脚……
该死,深夜的地板本就寒冰刺骨,这也就怪不得她会烧了。
而且最重要的还是这小傻子爬上他床后仰头看他时不小心碰到了他唇……
这不,被酒意麻醉大脑的他瞬间像吸取到一丝甘甜,拼命吮咬,拼命拥吻。
再到最后他根本不满足于浅尝辄止,而是霸道又强势的将人困在身下一遍又一遍疯狂索吻。
初夏前世孤女一个,婆家刁难老公出轨闺蜜背叛,最后还被渣男贱女谋财害命重生后她手撕渣男贱女,如愿逃出婚姻的火坑,发誓这辈子封心锁爱搞事业。...
我是一个很喜欢看武侠小说的人,由于之前电视播出覆雨翻云,故特意再翻看已很熟的小说重温一次,正当看我为君狂一章中韩柏与花解语共赴巫山之时,突然眼前一亮。我向上一望,天啊,一颗陨石竟从天而降!我只感全身无比痛楚约一秒之后便什么感觉也无了。...
我真不想瞬移啊试想一下,你上厕所的时候,突然想到开心的事情,一个没忍住,瞬移了,现在你在紫禁之巅。左边西门吹雪右边叶孤城对面还有个四条眉毛的家伙盯着你看。而你,还没擦屁股。林自华所以我特么现在该怎么办...
现代普通人小米,过着普普通通的生活,有朝一日,竟也成为穿越大军中的一员。什么情况?竟然穿越到了凶杀现场。是的,其身边的丫鬟竟然是别人派来害她的。怎么办?总不能刚穿来就变成一捧土啊。小米变成了假公主红云,抬手就开始反击。且看她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如何风水水起!...
秦厉,厉鬼的厉。京市出了名的阴狠毒辣大佬,手段骇人又不近女色,却又是万人爱慕的高岭之花。林谨,谨言慎行的谨。家境凄苦的小乖乖,考上梦寐以求的大学,父亲却突疾病。亲妈弟妹为了医药费,逼她弃学嫁给包工头。林谨不妥协,到酒吧打工赚钱,却被当做礼物送给纨绔子弟。母胎单身的狠厉秦爷,看到林谨又倔又无助出手了。他说我看上她了。林谨以为那荒唐的一夜,只是浮生一梦,她与秦爷再无牵连。却不料,两个月后查出怀了双胞胎。高冷狠辣的秦爷,从此走下神坛,成为二十四孝老公和忠犬。小乖乖从此成为掌心宠,天天被秦爷揽腰宠,羡煞多少人。但网上流言四起,恶毒的话和捏造的绯闻,变成锋利的刀。吸血鬼家庭的蚕食,变成了锐利的剑。刀剑合璧,让林谨哭红了眼。妻奴秦爷,抱着娇妻温柔低哄,乖乖不哭,天凉了,惹你的人该启程去西伯利亚挖土豆了。...
十日终焉同人文这本书以章晨泽的角度去写当「终焉之地」所有人回到了现实世界后所遇到的各种「怪异」。以章晨泽的故事为开端,逐步破解众人能够回归的秘密。最后,给所有在现实中遗憾之人一个完美的结局。欢迎提意见纠错,作者会看,会改,谢谢大家。十日终焉之重生章晨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