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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个根正苗红的种花家儿女,李玉染当然不喜欢杀人。她生活的时代,人命大于天。
但穿越之后,生存环境之恶劣,她仿佛活在一个角斗场。
有时候你不杀人,你就会死的很惨,且死后毫无尊严,抛尸乱葬岗,被野狗啃食。
她在后宫埋了太多死无全尸的尸体,在凌王府时,她也曾被迫杀了几个人。
但杀人时,不管心里怎么告诫自己,有多迫不得已,罪恶感还是会侵袭全身,午夜梦回时,死者的脸就在梦中游荡。
可杀鞑子就不一样了,肯定有人跟李玉染有同样的感觉。
前世看抗日剧的时候,看到小鬼子烧杀抢掠,恨不得冲进电视里,把那些小鬼子撕了。
看历史书,看到外族入侵,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
同样恨不得杀进去,将历史的节点拐个弯,让我汉家儿女不再遭受这么多血泪。
而现在,她就有这个机会,杀鞑子,不仅让她没有罪恶感,反而热血沸腾,仿佛终于替历史上的那些无辜百姓,报了仇一样。
仿佛穿进了历书中,也许她杀一个、两个鞑子改变不了什么,但她多杀一个,就少死一些百姓。
她救不了所有人,但能救一个是一个。
并且,战场上杀敌时,她感觉自己获得了真正的新生和自由。
不再是久困掖庭的罪奴;不是被禁兰芷院的玉姨娘;不是为了求一个人的身份,不得不屈从凌王的弱女子;不是四处逃亡的杀人犯。
战场上,没人轻视她,羞辱她,视她为草芥。她真的从过去那个泥潭深渊中挣脱出来了!
她是李逍,是战士。
她杀的兴起,血飞溅到脸上,模糊了双眼,匕滴着血,拿袖子擦一把脸,接着杀。
她和洪阳配合的默契,洪阳力大,但功夫是大开大合的招式,很难一招将敌人杀死,却很容易将敌人击下马。
而她的杀人招式,是阴柔诡密,让人防不用防,只要沾身,一招毙命。可敌人在马背上,她很难近身。
和洪阳配合,他将敌人击下马,她瞄准时机,敌人落马瞬间。
她冲过去一刀刺中胸口或是一刀割破喉咙,再或割断大腿动脉,十几息说流血而死。
她知道全身几十处一刀致命点,而她身材娇小敏捷,穿梭在人群中,敌人的弯刀还没近她的身,她就收割了对方的性命。
待李玉染杀的混身浴血,犹如修罗雪刹,现场已横尸一片,鞑子的尸体多,但士兵和百姓的尸体更多。
她的杀气之强,竟然让鞑子都生心退意,剩下十几人皆欲撤离,洪阳岂容他们逃脱!
振臂一挥:“弟兄们,拦住了,一个都别放过!”
最后割人头的时候,现只有二十八具鞑子尸体,还是跑了两个人。
李玉染不要战功,将自己杀的敌人头颅全部给洪阳。
洪阳正在救治伤兵,敌人只死了二十八个,而我军死了四十七人,几乎人人带伤。
洪阳麾下都是新兵,镖师们顶多跟山匪打过交道,哪里是杀人如麻的鞑子的对手。
洪阳是真心视他们为兄弟的,亲手去合上每一个死去士兵的眼睛,哭道:
“老子答应带你们回家的,对不起,来生,还做兄弟!”
李玉染默默地擦干净脸上的血,去村里转转,那两个逃走的鞑子也许藏在村里。
等她走到村头的时候,现那个带路的少年同样浑身是血,肩膀上裂了一个十分狰狞的刀口,可见森森白骨。
他紧紧握着李玉染给的那把匕,手掌有一部份握住了刀刃,刀刃切入掌心,他似浑然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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