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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他这个架势打,再过半个月,他就能把他跟兰可现在住的那套别墅买下来。
钱赚得快也跟他的胜率系数有关,王传明里暗里提醒过他几次,他的连胜率太惹人眼红了,现在不知道多少人想*把他拉下水,只要在混池打赢黑荆,所得的积分几乎是不可估量的。
也难怪刚才那人会不要脸地使出这种招数。
兰霄给他的回应是,打掉了他一排牙。
那人嘴里的血乌拉拉喷了一地,场下叫好声一片。
纵使这里的规则和客人都已经比环斗场文明太多,但事实还是证明,人类终究是嗜血的动物,鲜血会让他们更兴奋。
也会让兰霄更兴奋,
他还不知道几个街区之外,代露薇已经在不经意间把他给卖了,他在拳场上也心心念念的小妻子如此聪慧,但凡给他一点契机,猜到兰霄在做什么几乎是易如反掌的事情。
所以为什么不跟兰可坦白呢?
兰霄在内心抗拒这个选项,他也学着像文明人一般自省,最后得出结论,他是害怕让兰可失望。
兰可尊重规则和法度,厌恶暴力和血腥。
他把兰霄从默瑟斯环斗场带出来,不许他杀人,不许他随意伤人,教导他礼仪和克制,带领他融入人类社会。
兰可有着丰盈的内心世界,以至于当他迫切地想要给兰霄展现一个文明友好的世界时,他没想过兰霄能不能理解,更遑论接受。
野兽的世界里哪里有忍耐克己和礼义廉耻,兰霄只知道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
就像他不认为今天对面攻击他面具的做法有什么可指摘的,但同样,打掉对方一排牙,他也不觉得自己做过分。
换作任何一个老师,都会很快明白,兰霄是不可教化的。
可他第一个老师偏偏是兰可。
兰霄不懂得法度,他只知道这样做,兰可会开心。
而不这样做,兰可会失望。
这条最简单的是非判断构成了他所学习的法度。
幸好,兰可总是正确的。
他有着比世界上绝大多数人都更澄澈的心灵,和正确的道德观,他被当作学习和模仿的榜样,这无疑是一件幸运的事情,对兰霄而言尤甚。
因此他此刻就像是一个,和信仰背道而驰的叛道者。
他害怕兰可知道自己在规则模糊地带谋取利益,更害怕兰可知道,即使他对自己诸多教诲,自己如今还是像野兽一般,见血兴奋,当重拳砸向对手,当伤口被撕裂,兰霄居然依旧是愉悦的。
就好像他天性之中满是暴戾因子,兰霄甚至想,如果照着考珀所说,自己真的有一天成为瓦伦克的王,如果那一天到来之时他的身边没有兰可,那么他必定会成为一名残忍的暴君。
兰霄不想兰可现他的天性。
但真相到来得比想象中更快。
兰可承认自己大意了,兰霄把他照顾得很好,以至于他几乎忘记了自己其实来到了另一个国家。
这里的法律、文化、社会氛围和奥瑞利亚完全不同,当他最初进入圣格伦时,尚且能够满怀警惕地查阅了所有相关资料,弄清自己应该如何自处。
而来到瓦伦克至今,他居然完全没有生起这个想法。
该说是安逸病吗?兰可送走了絮絮叨叨的代露薇,直接上网搜索了瓦伦克的地下拳场,他越看眉头皱得越紧。
第二天兰霄照常在他睡得迷糊之际,做好早餐后亲亲他的额头,然后就去“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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