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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过了将近两个月。
九霞界,明德天朝京城,奉扬。
虽说如今明德朝也就剩个名头了,真正的皇室早已没什么实权,可这座京城里的百姓,照样觉得自家是天子脚下的人,并且这里也一直是九霞界最繁盛的城市。
不少势力还在城中设有据点,一些有头有脸的国家和皇朝,也会在这里设有一些名义上的使馆,当然……真正的使馆肯定还是在九霞天宗。
奉扬城的人口约为三百多万,面积恢弘,整个城分为上中下三层,上层悬浮于天上,原本最强盛的时期,是由皇室和明德朝各大世家贵族所居,对百姓而言如同仰头就能看见的天庭,也是最引以为傲的资本。
当然……那些旧贵族如今早就灰飞烟灭,如今还居住在天上的,除了勉强撑着的皇室,就只有九霞天宗在此地的机构,和一些顶级势力的使馆了。
哪怕在天朝名存实亡的今天,那些天上的宫阙楼阁依旧稳稳的悬停于半空,当地百姓最大的乐趣之一,就是看那些外地来的“土包子”
仰头瞧见那片“天上宫阙”
时,那副惊掉下巴的呆样。
中层就是寻常的地面城区了,密密麻麻的民居和铺子。城里房子大多是三到五层高的联排小楼,靠水网和街巷隔开,老百姓日子过得也算井井有条。
城内交通主要靠船只和大型马车,也有公共云舟,不过价格对大部分人还是有些贵,还有一种沿着城墙走的轨道车,也算是大家日常用的代步家伙。
至于下层,据说是一座庞大的地下世界,由当初的天朝开国老祖所挖,具体有多深,很少人知道,现在也非常的神秘,普通百姓几乎不会前往和接触。
……
朱载竽身为当今皇上的第十二子,平时却不怎么爱往天上那冷清清的皇宫里呆,反而喜欢在城中一座小院子里住着。比起看着气派、实则闷死人的皇宫,还是地上这活色生香的烟火地儿更对他胃口。反正,大部分人也不认得他。
这天他终于完成了一个曲谱,久违的出了趟门,想瞅瞅市面上又出了什么新鲜玩意儿。先来到常逛的一家书店,不知为何,今天店内有好多姑娘,每人手里还都拿着同一本书,并且买了也不走,扎堆在那儿叽叽喳喳,说得眉飞色舞。
他好奇的凑上前看了眼,作者名字就把他吓一跳,踏雪狸奴,好家伙,这不是他那位好姐姐朱怀素的笔名吗?
自己这位姐姐身为父皇孩子中,唯一一个身居灵根的人,从小就是万千宠爱捧着长大的明珠,后来更是被明烛真人选为亲传弟子,连带着父皇的皇位都坐得稳当了不少,如今……明烛真人成为元婴真君,他们这一脉也算是彻底坐稳了皇位,再也不需要担心出什么幺蛾子了。
而身为与朱怀素关系最好的弟弟,朱载竽是兄弟姐妹中,唯一一个知道她在偷偷写小说,并且连笔名都清楚的人。
他也顺手拿了一本过来瞧瞧,书名《明月朱砂》,看着倒还正常,但身边那些女孩说的话,他却听得云里雾里。
“呀!我真是受不了四皇子那种让人窒息的爱啊,真是要命!越看越上瘾!我娘一开始还骂我,说我又看这种不正经的书,结果她翻了几页,就让我帮她也买一本。”
“我也是啊,‘女人,你这是在玩火。’‘天凉了,王家该灭九族了。’啊……他好坏哦!我好喜欢……”
“唉……我还是喜欢徐少爷,那么温柔,但就是缺了些霸气,老被四皇子压一头。”
“哎呀!踏雪狸奴真是好厉害啊,这些霸气又暗示着爱意的话,她是怎么想到那么多的。”
“可能她身边就有这样的人吧。”
“我也觉得是这样。”
听着一群女孩说着他完全听不懂的话,朱载竽放下了手中的书,虽然有些好奇这里面到底是什么样的内容,但……某种本能告诉他,最好还是别翻看。
“哟,载竽……少爷,您今天来了啊。”
书铺老板眼尖,一下瞧见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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