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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六十一节 孙尚香的实习(第1页)

“论及古文功底,我的确不够资格质疑你的古汉语水平,但是显然你也不懂法律。”

姬信淡淡的说,“说实话,在查书之前,我真没想到代表反动地主阶级利益的《大明律》居然并非完全一边倒地袒护良民、歧视奴婢。相对于良民来说,奴婢是‘低一等的人’,而不是‘物品’,更不是一条狗,一匹马。对主人来说,奴婢也不完全是‘物品’。主人无故杀死奴婢,要杖六十徒一年,虽然仅仅是一年徒刑,毕竟也是刑事责任。一个人显然不会因为砸坏自己家电视机而被判刑。客观地说,大明的奴婢比你想象的还是有享有那么一点点人权的。”

“你确定真得看过《大明律》?”

程咏昕已经恢复了镇定,故作淡然的说道。

姬信微微一笑,不接她的话:“至于三亚那几位元老大开杀戒,他们的作为是政府行为,并非个人的谋杀。如果这也要吊电杆的话,法院、警察局、军队之类的强力机关的人都要吊电杆了――当然,或许在港台地区的确有很多人是这么想得。

“我们回到杨继红案上来。按仲裁庭的现代概念的法律判,非故意杀人一般不判死刑,按大明律判就是偿命――无论奴婢殴杀奴婢,还是良民殴杀他人奴婢,都是绞刑。所以我觉得还是不要参照大明律了。”

说完他站了起来,掸了掸衣服:“你要是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就先告辞了。谢谢你的红茶。”

“啪”

,随着姬信脚步的远去,精致的小庭院里传来了一声茶杯的碎裂声。

今天是孙尚香去《临高时报》社实习的第一天,她起了一个大早,先把家中的一应家务料理妥当。

这些日子因为程咏昕大多数时间都在外面,只有晚上回来睡觉。因而用不着做饭,清洁和洗涤工作量也随之减少。只交代她每天做完家务之后就多出去走动,和其他各家的女仆多去套套近乎,“交朋友”

。孙尚香乐得轻松的优哉游哉的在元老宿舍区、农庄茶社几个女仆们常去的地方闲逛,结识了不少女仆。

“就要和这样悠闲的日子说再见了。”

孙尚香学着程元老的句式,冲着镜子里的自己自说道。

等身大镜子里的孙尚香穿着改良版汉服,这是她的主人自己设计的,孙尚香的手很巧,在女仆学校系统的学习了现代的裁剪缝纫技术,可以很具象的根据效果图就将服装制作出来。

她身上的这套改良汉服是按照齐胸儒裙加半臂的基本款式改良的。所谓改良就是按照现代服装的观念进行的一些改动,包括袖口缩小,裙子缩短,服装裁剪更为修身合体。至于穿在身上的效果,像生活秘书这样的青春少女穿着是绝对不会难看,更何况制作这些衣服的绸缎面料都是从战利品仓库里挑选出来的或者杭州站送来得特供办公厅使用的中高档产品。

孙尚香很喜欢这身衣服,特别是用得料子――她虽然勉强也算得上是官宦家的女儿,但是胶东素来穷困,她爹又是个芝麻绿豆的小世职,家中的女眷日常穿用基本都是本地农家自织的粗布,连件松江细布的衣服都少见,更遑论各种绸缎了。娘一直念念不忘的正室穿得“红裙”

,也不过染得很粗的廉价山东茧绸做得――逢年过节的时候拿出来穿一下就得赶忙收起来。

只是她依然不太习惯自己的穿着及膝袜的裸露在裙摆外的小腿,不管元老们怎么说,她都觉得太“”

了。当然这话她可不敢说出口,因为她的小姐程元老的一些裙子比她短得多了。至于自己一双缠过得“解放脚”

,露在裙外也分外难看:本来闺阁女子就该行不露足,现在不但要露出来,还穿不了三寸弓鞋,一双搭扣黑布鞋反而将她缠足之后又放开的变形的脚暴露无遗。

“什么元老,就是群蛮子。”

看着自己的难看的双脚和露在“不知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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