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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主和男友冯晨高中相识,大学相恋,感情深厚,毕业后没分手,反而开始谈婚论嫁。
可是冯晨家里穷,出不起彩礼,就连买三金的钱都没有,于是冯晨和家人商量,干脆入赘算了。
冯家人想了想,入赘好啊!还有彩礼可以拿,至于冯晨以后住进别人家,住就住吧!反正他们家也没有多余的房间给夫妻俩住,孩子跟别人姓也无所谓,他们又不止冯晨一个孩子。
于是冯晨就跟原主说了入赘的事,原主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待在别人家总没有待在自己家舒服。
原主的父母也尊重女儿的意见,还给原主买了一栋大别墅,在原主的要求下,还安排冯晨到徐家的公司上班。
于是,原主出了八十八万的彩礼把冯晨娶了进来,住进了原主父母给原主买的大别墅。
结婚后,两人浓情蜜意,并有了一个蜜月宝宝,是个可爱的女儿,取名徐金玉,冯晨也很喜欢这个女儿。
原主觉得自己十分幸福,可是这时,原主的父母出了车祸,原主悲痛万分,又因为刚生了孩子,身体比较虚,直接住院了。
公司的董事找原主,让原主去公司主持大局,原主强撑着去了,可她在管理公司方面毫无能力,险些让公司损失了一大笔钱。
股东们见状,都站了出来,落井下石,争权夺利。
原主疲于应付,冯晨看见原主这么累,就提出帮忙,原主答应了,让他直接做她的助理。
公司的大小事都和他商量,而冯晨恰好在经商方面存在天赋,他不仅手段强硬的把一众吃空饷的亲戚们赶出了公司,还接连接了两个政府的项目,把公司稳住了。
原主见冯晨这么能干,就签了一份协议,让冯晨出任总经理的岗位,小事冯晨可以自己决定,大事必须和她商量。
冯晨答应了,让原主在家好好照顾孩子。
一日又一日,一年后……
冯晨在岗位上越来越出色,为公司挣了不少的钱,公司的人也对冯晨十分信服。
原主本来想要重返公司上班,可是又怀孕了,并且孕相不好,要好好休养。
冯晨为了不让原主辛苦,就连公司的事都不说,只和原主聊一些家长里短。
原主怀孕三个月的时候,特别难受,吃,吃不下去,睡,也睡的不踏实。
冯晨看见原主疲惫的脸色,十分心疼,给他妈打电话让她过来照顾原主,给原主做点好吃的。
在冯母的照顾下,原主得了抑郁症,生孩子的时候也直接噶了,连带肚子里的孩子。
冯晨伤心的哭了,给原主举办了盛大的葬礼,并且久久站立在原主的坟墓前不走,看着十分深情。
然而在第三年,冯晨就把徐家的公司变成他冯家的,徐金玉也变成了冯金玉。
此后,冯晨没有结婚,可这并不代表着他为原主守身如玉,私生子私生女就有一大堆。
冯金玉在和私生子争夺家产的时候,被私生子设计,名声尽毁,还被冯晨扫地出门,说冯金玉不配做原主的女儿。
冯金玉后半辈子都过得不好,有爸跟没爸一样。
冯晨却过得很幸福,子孙满堂,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一个像原主一样女人爱他。
*
“欢欢,我入赘你家好不好?我想娶你,可我家实在出不起彩礼,我也才毕业,手上没有多少存款,我舍不得你委屈。”
冯晨一脸羞愧的说道。
徐尽欢盯着他,“你确定?”
“确定。”
冯晨一脸深情,“只要能娶到你,我不怕丢人。”
徐尽欢思索了一会,说道:“我们先试一试,如果到时候你还接受的话,我们就结婚,你入赘,我出彩礼。”
是时候让他知道什么叫真正的入赘,而不是挂着羊头卖狗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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