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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狼,他突然说道,你以后就不要叫我小少爷了。
血狼一愣:那叫......
既然我们是朋友,林阳打断他,虽然我年纪比你小,但你喊我就好了。我兄弟和室友都是这么喊我的。
小少......血狼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脸上浮现出罕见的为难神色,这不合规矩......
林阳皱眉,佯装不悦:怎么?嫌我身手不行,不想跟我做这个朋友?
血狼连忙摆手,那张疤痕交错的脸上写满了慌乱: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这个意思,那就喊我阳哥!林阳不容置疑地说道,别叫什么小少爷了。
血狼的喉结滚动了一下,半晌,才低声道:......阳哥。
这就对了嘛!林阳大笑,一把搂住血狼的肩膀。他能感觉到,这个肌肉发达的男人身体僵硬得像块石头,但并没有躲开。
对了,血狼,林阳松开手,给他倒了杯酒,你之前是干什么的?为什么身手会这么厉害?
包间里的气氛突然变得安静。血狼盯着酒杯,眼神渐渐变得深邃,仿佛透过琥珀色的液体,看到了遥远的过去。
良久,他叹了口气,声音低沉:阳哥,其实我是个孤儿。
林阳的表情瞬间严肃起来,静静地等待他继续。
后来被一家人收养了,血狼的手指无意识地摩挲着酒杯,可在我十岁那年,养父养母出车祸去世了。我又成了孤儿。
他的声音很平静,但林阳能感觉到那平静下的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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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进了孤儿院,血狼继续说道,慢慢产生了想当兵的想法。十六岁那年,在院长的安排下,我参军入伍。
说到这里,他的眼中闪过一丝温暖:院长是个好人,为了让我能参军,跑断了腿,求遍了关系。
由于身体素质优秀,训练刻苦,不到一年我就入选了东南战区的特种部队,并在一年后夺得了军区综合比武的第一名。血狼的语气中带着一丝怀念,那是我人生中最光明的日子。
林阳敏锐地注意到他用了最光明这个词,心中一紧。
后来有次休假回家,血狼的声音突然冷了下来,当时一个富二代看上了孤儿院的地,准备强拆。
他的手指突然收紧,玻璃杯发出不堪重负的声:院长在阻拦的过程中,被那富二代......打死了。
然后呢?你就将那富二代杀了?林阳轻声问道。林阳此刻想到,以血狼的脾气秉性,院长待他恩重如山,若是血狼不报仇,那就不是血狼了。
此刻他才明白,为何血狼第一次见自己时那么冷漠——可能在他眼中,所有富家子弟都是那副嘴脸。
血狼抬起头,眼中闪烁着冰冷的光芒,我杀了他,替院长报了仇。
他的语气平静得可怕:很快,我就被通缉了。凭借着部队里的训练和反侦察经验,我逃出了国外,跑到了南美洲。
林阳给他倒了杯酒,血狼一饮而尽,继续道:为了生计,我加入了一个雇佣兵团。老板是个龙国人,可后来才发现,这群人为了钱什么都干,毫无底线。
他的眼中浮现出厌恶:我想退出,却被队友出卖。老板得知后,便想灭口。我提前察觉,逃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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