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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东淄博的一个小村庄里,曾经发生过一起轰动十里八乡的杀夫案。
一般来说,不管夫妻间有多大的仇怨,一方把另一方杀死,凶手总会被人指责,受害者也会得到几分同情。可这起案子不一样,被杀的丈夫,死了之后没有一个人可怜他,村里的男女老少提起他,全都是咬牙切齿的骂声,甚至还有不少人偷偷说,那个动手杀人的妻子,是做了件为民除害的好事。
这话听着离谱,可只要你听完这个死者的所作所为,就会明白,为什么大家会说出这样的话。这个死者,名叫王大光,1962年出生在淄博当地的一个普通农户家。
熟悉六十年代的人都知道,那时候全国的经济水平都不高,老百姓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能吃饱穿暖就已经是最大的心愿了。王大光的父母,跟村里所有的父母一样,虽然日子清贫,但对这个独子(后来又有了个哥哥)疼爱得不得了,真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家里有一点好吃的、好用的,从来都是先紧着王大光来,哪怕自己饿肚子、穿补丁衣服,也舍不得让儿子受一点委屈。
可这份毫无底线的疼爱,并没有养出一个懂事的孩子,反而惯坏了王大光一身的坏毛病。从他记事起,就没干过一件正经事,骨子里的恶,像是天生就带的。
小时候,他就爱偷鸡摸狗。村里邻居家的鸡蛋,他趁人不注意就揣进自己兜里;谁家种的瓜果蔬菜,他半夜三更就去地里摘,摘完还不算,还得把菜苗踩烂才甘心;就连村里小孩的零花钱、玩具,他也敢明目张胆地抢,要是对方敢反抗,他就拳打脚踢,把人打得鼻青脸肿。那时候他年纪小,大人们想着“孩子还小,不懂事”
,大多只是批评几句,最多让他父母把他领回去管教。可王大光的父母,每次都只是护着他,要么说“孩子还小,不懂事”
,要么说“谁家孩子不调皮”
,从来没有真正好好教训过他。
就这么着,王大光越长越歪,坏毛病也越来越多。稍微大一点,他就不满足于偷鸡摸狗了,开始跟着村里的几个小混混打架斗殴,在街上横冲直撞,欺负弱小。有时候是因为一点口角,有时候仅仅是看别人不顺眼,他就会拉着人一顿暴打,下手极重,从不留情。那时候,村里的大人小孩,只要看见他过来,都赶紧躲得远远的,生怕一不小心就惹上他。
等他再大一些,胆子就更大了,竟然干起了抢劫行凶的勾当。他跟着几个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在村口的小路、镇上的偏僻角落,拦住过往的行人,要么抢钱,要么抢东西,要是对方不肯配合,他就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威胁,甚至动手伤人。那时候的王大光,已经彻底成了村里的一霸,人人闻之色变。
时间一晃,到了1980年,王大光刚好满18岁。在这之前,他虽然作恶多端,但因为未满18岁,就算犯了事儿,也只是被拘留管教,最多就是罚点钱,根本不会受到太重的惩罚。也正是因为这样,他才更加肆无忌惮,屡教不改。可满了18岁就不一样了,成年人犯法,该承担什么刑事责任,就得承担什么刑事责任,再也没有“年纪小”
这个保护伞了。
可王大光根本没把这当回事,依旧我行我素,甚至比以前更加猖狂。就在他满18岁没多久,他就干了一件大事,持刀抢劫。那天晚上,他独自一人在镇上的一条偏僻小巷里,拦住了一个下夜班的工人,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逼着对方把身上的钱和手表都交出来。那个工人吓得浑身发抖,本来想反抗,可看着王大光眼里的狠劲,还有架在脖子上的菜刀,只能乖乖把东西交了出去。
可王大光没想到,那天刚好有巡逻的警察经过,听到了动静,当场就把他给抓住了。人赃并获,王大光想抵赖都抵赖不了。这一次,没有人再护着他,也没有人再以“年纪小”
为他开脱。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判处王大光4年有期徒刑,送进了监狱服刑。
当时,王大光的父母还抱着一丝希望,觉得儿子在监狱里待上四年,经历过管教,总能改头换面,重新做人。村里的人也都想着,四年的牢狱之灾,总能磨掉他身上的戾气,等他出来,应该就能安分守己了。
可所有人都想错了。监狱四年,不仅没有让王大光变好,反而让他变得更加恶劣。在监狱里,他跟那些重刑犯混在一起,学了更多的坏毛病,也变得更加心狠手辣。四年刑期已满,王大光刑满释放,走出监狱大门的那一刻,没有丝毫的悔改之意,眼里依旧是那股肆无忌惮的狠劲。
看着儿子变成这样,王大光的父母急得团团转。那时候,王大光已经22岁了,在那个年代,这个年纪早就该成家立业了。老两口思来想去,觉得或许是儿子没有家,没有牵挂,才会一直作恶。他们天真地以为,只要给儿子找个媳妇,成了家,有了责任,他就能收收心,好好过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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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老两口托遍了村里的亲戚朋友,好不容易才给王大光张罗了一个媳妇,这个姑娘,名叫张兰。那个年代,农村的女孩子,名字大多都带着“兰”
“芳”
“芬”
“娟”
这样的字,张兰也不例外。她是邻村的姑娘,性格温顺,长相清秀,本来可以找一个老实本分的男人,安安稳稳过一辈子,可谁也没想到,她偏偏嫁给了王大光,这一嫁,就跌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王大光的父母,一心以为结婚就能让儿子变好,可他们忘了,监狱都没能改造好的人,怎么可能凭着一场婚姻就改变?结婚后的王大光,不仅没有收敛自己的恶行,反而变本加厉。他好吃懒做,从不出去干活,整天游手好闲,要么在家喝酒,要么出去惹是生非,家里的重担,全都压在了张兰一个人的身上。
张兰性子软,一开始还想着,既然嫁过来了,就好好过日子,或许日子久了,王大光就能慢慢变好。可她的隐忍和退让,换来的却是王大光的变本加厉。没过多久,王大光就因为盗窃,再次被抓了起来。这一次,他又被判处了3年有期徒刑,再次走进了监狱。
张兰得知消息后,心都碎了。她看着空荡荡的家,看着自己腹中刚刚怀上的孩子,只能默默流泪,却又无能为力。王大光的父母,这时候也彻底心灰意冷了,他们知道,这个儿子,是彻底没救了。
时间一晃,到了1987年年底,王大光再次刑满释放。这一次,他已经25岁了,可依旧是那副好吃懒做、心狠手辣的模样。所有人都以为,他经历了两次牢狱之灾,总能安分一点了,可让人没想到的是,他出来还不到一个月,就干出了一件震惊全村的大事,杀死了自己的亲哥哥。
事情的起因,其实只是一件小事。那天,王大光在家里喝酒,喝得醉醺醺的,就跟哥哥因为一点家产的小事吵了起来。本来只是口角之争,可王大光性子冲动,又喝了酒,一时情绪失控,竟然随手拿起桌子上的一把水果刀,朝着哥哥就捅了过去。
当时,王大光的哥哥也没料到弟弟会真的动手,根本没有防备,刀子直接捅进了他的胸口。看着哥哥倒在地上,浑身是血,王大光才瞬间清醒过来,吓得浑身发抖。他其实也没想过要杀自己的亲哥哥,只是一时冲动,犯下了无法挽回的错误。
事情发生后,王大光的父母悲痛欲绝,可再悲痛,也挽回不了儿子的性命。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定王大光属于情绪过激,过失杀人,判处他3年有期徒刑。
从18岁到28岁,这整整十年的时间,王大光在外边正经生活的日子,加起来也不到一年,基本上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照理说,一次次的牢狱之灾,一次次的惩罚,就算是铁石心肠的人,也该心存敬畏,也该有点恐惧,可王大光偏偏不。这十年的监狱生活,反而让他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地痞无赖,一个无恶不作的恶霸。
这一次刑满释放后,王大光变得更加肆无忌惮,更加心狠手辣。他好吃懒做,不务正业,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好事一件不干,坏事做尽。他的名声,很快就传遍了十里八乡,周围几个村子的人,都知道淄博有这么一个无恶不作的恶霸。大家提起他,都是一脸的厌恶和恐惧,背地里骂他“不是人”
,可从来没有人敢当面惹他。
村里的人,就算是受了他的气,挨了他的打,哪怕打得身受重伤,也没有人敢报警。大家心里都明白,报警又有什么用呢?就算把他抓起来,判他两年刑,等他出来之后,只会变本加厉地报复。到时候,自己和家人都会受到牵连,得不偿失。所以,大家只能忍气吞声,看见他就躲着走,就像躲瘟神一样。
可大家越是怕他,王大光就越猖狂。他没有正经营生,整天就靠着欺负别人、抢夺别人的东西过日子。缺吃少穿了,他就去村里的商店里“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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