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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势地成为了林筝的男友以后,谭湛自然而然地要和林筝一同度周末了,然而他却也不再想和林筝聊林溪了,他只是单纯的想了解林筝,想更多的知道她的故事,她的喜好,她的人生,他想要好好的一场单纯的约会。
大概受谭湛情绪的感染,老天也赏脸,这个周末难得天气晴朗,气温回升,竟然有了点早春的意味。谭湛拉着林筝的手,一起在公园里散了步遛了狗。因为难得的好天气,人们似乎都赶着从家里出来活动了,公园一时间也熙熙攘攘。
林筝眯着眼,在微风里眼神的每一个细节都带着笑意和温和,她非常珍视这种平凡的幸福和安稳,谭湛紧紧拉着她的手,她笑着看了谭湛一眼:“我喜欢这种天气。这样就觉得很幸福。”
谭湛突然心中一动,他凑近林筝耳朵,轻声道:“要不要带你去做一件更幸福更好玩的事?”
林筝被他的动作弄得有些痒,更多的是内心跳动的情绪,她仍旧在适应强行把自己塞给她的这位男友,然而行动已经背离她先于她的理智而行,拉着谭湛的手,林筝走起路来都不自觉蹦跳起来,她的心情比阳光还雀跃。虽然缺失六年的社会阅历,但林筝并不傻,她敏感地能感觉到谭湛对她细小的情愫,他现在从不在她面前提及林溪,他只愿意了解她——平凡无奇的她。他知晓她的身份,不在意她的平凡,他朝她走来,不是因为林溪,不是因为大提琴,不是因为她身上的故事,只是因为她是她。
已经很久,林筝没有这样安心过,她觉得妥帖而温暖,好像准备冬眠的熊,终于找到了远离猛兽和人迹的安全洞穴。
她迎上谭湛的眼睛:“什么事?”
谭湛却卖了个关子,他带林筝回了家,安置好了几只小狗,才拿出了吉他。
“去卖唱。”
他看着林筝笑起来,“你不是说过很想尝试在大街上演奏体验一下街头艺术家的心情吗?”
谭湛一边说着一边拿过挂着的帽子,戴到了林筝头上,谭湛的帽子边沿有些大,一下子便罩住了林筝的眼睛,林筝不得不拉住帽子,轻轻摘掉,才能重新看清谭湛。
“我不冷啊,不用戴帽子。”
谭湛朝她眨了眨眼:“不是给你戴的,街头艺术家,怎么的都要弄一个帽子,供大家来展示自己的喜爱?”
他的眼神带着笑意,“你总不会让我真的拿个瓷盆?那就不像艺术家了,像是叫花子了。”
林筝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她拿紧了谭湛的帽子,看着谭湛背上吉他,她的内心充满了期待,期待着惊喜,和谭湛在一起的每一天,仿佛都会发生新鲜而精彩的故事,林筝第一次内心充满了这种满满当当的愉悦,在她自己还没意识到之前,她就已经不自觉被谭湛带动了步伐,像一支舞曲,她即便不会跳舞,在谭湛的引导下,竟也能挽着他翩翩起舞,享受音乐的曼妙,这大概就是恋爱,不自觉地随着另一个人旋转,世界变得很慢,时间却变得很快。
谭湛挑了市中心最热闹的那条步行街,除了吉他帽子,他还带上了音响设备,路过的行人匆匆,并没有人在意他们两个,只有偶尔几个高中女生,走过时被谭湛的侧脸惊艳到,偷偷回身拿出手机拍照,谭湛也不害羞,挺大方地朝对方笑,惹得对方反倒害羞着跑掉了。
谭湛调试好了一切,他试了试音,一切都完美无缺:”
可以弹了。”
然而事到临头,林筝却有点退缩了,她已经很久没有面对如此多的人,倒有些紧张:“我弹得不好怎么办?”
谭湛轻轻吻了吻她的额头:“我来当你的职业粉丝,负责在你演奏完了鼓掌。”
他神秘地笑道,“告诉你个秘密,我以前去街头演奏过不止一次,但是有好几次效果不怎么样,美国行人本来也没有国内这么多,导致弹奏完,竟然一个听众也没有,那时候我就假装什么事也没发生一样,自己悄悄地走掉。后来我就学乖了,我花50美金一个人,雇佣了四五个美国人,去现场假装是路过被吸引住的路人给我喝彩,渐渐的人气就有了,人们都有从众心理,围观的人越来越多,我后来都在那条路小有人气了。”
林筝睁大了眼睛:“没想到你还挺奸诈的!”
谭湛轻笑道,“有时候必要的营销还是真的很有用。这怎么是奸诈呢?酒香还怕巷子深呢。”
他拍了拍林筝的头,“总之你不用担心无人问津,这件事交给我,你只管你演奏,总有会给你捧场,不用担心冷场。”
林筝也被谭湛一席话逗笑,她捏紧了手里的吉他,也终于下定决心,不再畏惧人群,她拨动了第一根弦。
没有人注意到她,只有谭湛,站在离她不远的地方,目光灼灼地盯着她,仿佛她是舞台上最耀眼的星。林筝有些恍惚,她的心中夹杂了巨大而复杂的情绪,过往的回忆扑面而来,她仿佛还是昨天的她,抱着她心爱的大提琴,而她也知道,即便时光流逝,此刻还有人在聆听她的音乐,这种认知仿佛就是巨大的力量,她看着谭湛,拨出了第二个、第三个音符,林筝今天弹奏的是取材于西班牙民谣的吉他曲《爱的罗曼史》,这并非一支有难度的乐曲,但旋律的细致安排和设计,却让整支曲子优美动听又扣人心弦,十分适合这种周末,温情脉脉又平静安宁,像是泛起涟漪的湖水,淡淡的,却也隽永,然而真正弹好这支曲子也并非多容易,弹奏者的心境以及对音乐的理解把握必须十分强,才能够表达好曲子里的意境。如果说一开始的林筝还多少有些束手束脚,从音乐进入主和弦部分起,她仿佛终于在音乐里找到了自己释放了自己,她不再看着谭湛,而是闭起了眼睛,微风拂面,她仿佛随着自己手指尖的旋律如一株初春萌发的杨柳般抽条,随时可以融进这春意里,她的脸庞美丽耀眼,漾着自信而骄傲的笑意,阳光又活泼。谭湛安安静静地站着,他的身边越来越多的人驻足,林筝的音乐有安抚人心的力量,没有人喧嚣,大家只是安静地听着,有个小男孩甚至捂住了嘴,生怕自己咳嗽惊扰了表演者。林筝有一种力量,即便不是站在舞台上,即便只是随意地站在人群中,只要她开始演奏,总有一种音乐家的气质。谭湛看着她,心里夹杂着骄傲、柔情以及浅浅的醉意,他明明没有喝酒,但总觉得在林筝的音乐里,他的思维变得很慢,就如沉迷温柔乡一般,不愿去想,只愿多与她相伴片刻。而其余驻足的人群,多少脸上也带着与他同样的情绪,他们都不希望林筝停下。
林筝一曲完毕,再睁开眼,看到的便是这样的场景,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她的身边竟然已经围起了密密麻麻的人群。她有些慌乱地转头,直到在人群里找到谭湛,才安下心来。人群也才如梦初醒般鼓起来掌来,林筝抱着吉他,在众人的瞩目中,朝着谭湛笑,然后她才朝着人群挥挥手,陆续有人朝她放置的帽子里放下零钱,等人群散开,林筝才捡起帽子查看起来。
她脸上带着笑意和激动的神情,拿着帽子飞快地跑向了谭湛:“竟然有人直接就给了五百块!”
她的脸颊带了点潮红,眼睛亮晶晶的,像是一个刚刚得到了心仪礼物忍不住向人炫耀的孩子,“竟然有这么多?!我粗粗估了一下,大概就能有六百不到!感觉要发财了!”
林筝欢天喜地地收拾了吉他和音响,突然又想起什么似的回头:“等等,刚才那些人,是不是你找来撑场子的?”
谭湛摇了摇头:“我哪里有那么快的动作,你弹得太棒了,我都还没去找人,人群就自动聚集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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