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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路通灵》:
俗话说,夜路走多了,容易撞见鬼。
但又有俗话说,比鬼更恐怖的,是不怀好意的人心。
阿c读书不多,但很信鬼神。
她父母离婚,没人管她,初中毕业就去打工了。
她打了几年工,18岁嫁人,嫁给了一个开超市的小老板,从此只用做全职太太,在家享福。
但就像小老板开的不是超市而是只有半间店面的小卖部一样,阿c的“享福”
也不是真享福。
阿c白天操持家务,照顾小老板瘫痪在家的母亲,晚上不仅要伺候丈夫梳洗,还要忍受他喝醉酒脾气上来的拳打脚踢。
阿c都忍了,不是因为她贪恋这点子“享福”
,而是因为她怀孕了。
像是为了孩子所有在苦难中挨下去的母亲一样,明明身处樊笼,却像野草一样坚韧顽强地活了下去。
阿c的运气不算太差,她生了个男孩。
“男孩好,男孩就不用挨打,男孩以后就不用嫁给这样的……”
阿c抱着孩子,低声呢喃的话语隐没进眼泪中。
但阿c错了,卑劣的男人不会因为多了个儿子而迷途知返,酗酒的丈夫也不会因为孩子是个男丁而小心翼翼。
性别在大善人和大恶人前都没有意义,前者悲悯众生,无关性别,后者无恶不作,男女不忌。
阿c在儿子意外死亡后,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这点。
儿子是被那个男人活活摔死的,原因不过是男人在找酒瓶起子的时候,坐在地垫上的儿子绊到了他的脚。
于是他便像朝阿c扔酒瓶一样将儿子扔了出去。
未满周岁的婴儿当头撞上墙壁,自然没有活路,掉到地板上,身体抽了抽就没了气息,连哭声都来不及发出。
阿c哭了一夜,哭儿子的惨死,哭自己的悲剧,也哭上天为什么要这样玩弄她的命运。
她一直想要一个家,却好像从来没得到。
哭了一夜的阿c直接昏睡了过去,但很快就在噩梦中惊醒。
三更的天还没亮透,酗酒的男人却像死透了的肥猪一样烂醉。
阿c怒从心起,凭什么这个杀了她儿子的人能这样安心地熟睡,而她却要备受折磨,哭上整夜。
愤怒的阿c抄起了厨房的菜刀,用来剁猪头肉给男人下酒的好刀,此时剁烂了男人浮肿的皮肉和他那外懦里横的软骨头。
这个家彻底不成样子了——地板上是半边僵硬了的男婴,床上是惨死的胖男人,关着门的卧室里还有一个瘫痪了的干瘪老太,喉咙里时不时发出“嗬嗬”
的声音,不知道是不是听到了自己儿子死前那杀猪般的动静。
阿c管不了这些了,她收拾了些金戒指、现金之类金银细软,趁着天边还没褪去的半边夜色连夜跑了。
她虽没什么文化,也知道杀人偿命,她要留下来,就只有给那蠢猪陪葬的命。
她才不干,那蠢猪活该。
她也没管自己死去的儿子的尸体,她对刚出生没多久的儿子虽有感情,但不多,比不上她对自己的爱。
照顾孩子或许是母亲的天性,但却绝不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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