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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盛情挽留参节庆(第1页)

独眼头狼的尸体被拖回营地时,整个鄂伦春部落沸腾了。那具庞大的、失去了生机的狼王躯体,像一剂最强的定心丸,驱散了笼罩在营地上空多日的阴霾。女人们不再惊恐地窃窃私语,而是发出了劫后余生的欢呼;孩子们挣脱大人的怀抱,好奇而又带着一丝敬畏地围着狼尸打转,用小木棍小心翼翼地戳着那僵硬的皮毛;就连那些平日里最沉稳的老猎人,脸上也露出了如释重负的笑容,看着冷志军、乌娜吉和孟和等人的眼神里,充满了毫不掩饰的感激。

夜幕下的营地,变成了欢乐的海洋。比之前迎接冷志军他们时规模更大的篝火被点燃,不是一堆,而是好几堆,分散在营地中央,熊熊火焰蹿起一人多高,将四周照得亮如白昼,连远处黑黢黢的山林似乎都被这热烈的气氛感染,少了几分阴森。松木和柞木劈柴在火中燃烧,发出噼啪的爆响,散发出浓郁的、带着松脂清香的暖意。

为了庆祝这场来之不易的胜利,孟和亲自指挥,将营地里储存的最好的食物都拿了出来。不只是炖肉,还有整只的烤驯鹿腿,被架在最大的那堆篝火上,由经验丰富的老人不停地转动着,鹿油滴落在火炭上,激起滋滋的声响和诱人的焦香。大盆的奶豆腐、野果酱、用山葱和野韭菜调味的血肠,以及一种用都柿(蓝莓)和黍米发酵酿成的、颜色深紫的果酒,都被摆了出来,香气混合在一起,勾人馋虫。

孟和的妻子和部落里的其他妇人忙得脚不沾地,脸上却洋溢着发自内心的笑容。她们用精致的桦皮碗盛满肉食和果酒,送到每一位猎手面前,尤其是冷志军、乌娜吉和林志明面前的食物,堆得更是像小山一样高。

“吃!喝!今天管够!谁要是不吃饱喝足,就是看不起我孟和,看不起我们鄂伦春!”

孟和站在篝火旁,声音洪亮,脸上被火光映得红彤彤的,他端起一个硕大的木碗,里面盛满了浑浊却香气扑鼻的烈酒,“这第一碗酒,敬我们的朋友!冷志军兄弟!乌娜吉姑娘!还有小林兄弟!没有你们,咱们营地不知道还要被那帮畜生祸害多久!我孟和,代表全族老小,谢谢你们!”

说完,他仰起脖子,咕咚咕咚,将一大碗烈酒一饮而尽,亮出碗底,引来一片叫好声。

冷志军不善饮酒,但此刻也被这热情感染,端起碗喝了一大口。酒很烈,像一道火线从喉咙烧到胃里,却也让浑身都暖了起来。乌娜吉只是象征性地抿了一口,她腰伤未愈,需要保持清醒。林志明则被几个鄂伦康年轻猎手围着,你一碗我一碗地敬酒,很快就面红耳赤,话也多了起来,开始比划着讲述黑风沟伏击的“惊险”

细节,虽然有些夸大其词,但鄂伦春青年们听得津津有味,不时发出惊叹和赞叹。

酒过三巡,气氛更加热烈。几位须发皆白的鄂伦春老人抱着口弦琴和单面蒙皮的鞣鼓,坐到了篝火旁。他们闭目凝神片刻,随即,苍凉而雄浑的歌声伴随着古朴悠扬的乐声响了起来。那歌声时而高亢入云,仿佛在模仿雄鹰翱翔,诉说着猎人的勇敢与自由;时而低沉婉转,如同山涧溪流,吟唱着部落迁徙的艰辛和对自然的敬畏。歌词古老而晦涩,但那份蕴含其中的情感,却能让任何人都为之动容。

随着音乐,几个鄂伦康青年男女站起身,围绕着篝火跳起了传统的舞蹈。他们的舞蹈动作粗犷有力,模仿着驯鹿的奔跑、雄鹰的展翅、猎手与野兽的搏斗,充满了原始的生命力。林志明看得兴起,也摇摇晃晃地站起来想加入,却因为酒醉脚步不稳,差点摔进火堆,引得众人哄堂大笑。

孟和搂着冷志军的肩膀,喷着酒气,话语却十分真诚:“冷兄弟,这次多亏了你们!我孟和说话算话,以后你们就是我鄂伦春部落最尊贵的客人!你们的马镫(意指家),永远对我们敞开!我们的营地,也永远是你们的家!”

他又看向乌娜吉,眼中带着敬佩:“乌娜吉姑娘,你的箭法,是这个!”

他竖起大拇指,“比我们族里最好的射手都不差!还有你那布置陷阱的法子,神了!以后得多教教我们!”

乌娜吉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微微低下头,轻声道:“互相学习。”

热闹中,冷志军却注意到,孟和在畅饮欢笑的间隙,眼神偶尔会飘向东南方向,那是通往山外、通往那些更大集镇和“红榔头市”

的方向,眼神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期盼。

果然,当庆祝的高潮稍缓,众人开始三三两两围着篝火吃肉聊天时,孟和凑近冷志军,压低声音说:“冷兄弟,狼患除了,是件大喜事。不过,还有一桩好事,眼看也要到了。”

“哦?什么好事?”

冷志军问道。

“红榔头市啊!”

孟和眼睛发亮,“算算日子,就在下个月初了!今年听说是个大年,山里的棒槌(人参)长得旺!这可是咱们猎人、参客一年里头最重要的事了!”

红榔头市,冷志军是知道的。那是每年人参籽成熟变红(俗称“红榔头”

)时节,在几个固定地点自发形成的集市,来自四面八方的采参人、猎户、药商会聚集在那里,交易山货,特别是珍贵的野山参。那不仅是物资交换的场所,更是信息交流、技艺切磋的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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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族里今年也准备组织人手去趟红榔头市,”

孟和继续说道,“一来换些盐巴、铁器、布匹过冬用;二来,也想看看行情。冷兄弟,你们这次帮了我们这么大忙,我们也没什么好报答的。我看你们身手好,见识广,不如……这次就跟我们一起去红榔头市见识见识?路上也有个照应,到了地方,我们熟门熟路,也能帮你们引荐引荐。”

这个邀请有些出乎冷志军的意料。他原本计划帮鄂伦春人解除狼患后就返回冷家屯,毕竟胡安娜孕期已深,他心中牵挂。但“红榔头市”

对他的吸引力也确实巨大。那里汇聚着最顶尖的采参人和猎手,能学到许多平时接触不到的深山经验和识药辨宝的本事,而且,如果能淘换到一支好参,对家里也是一笔不小的补贴。

他沉吟着,没有立刻回答。

孟和看出他的犹豫,拍了拍他的肩膀:“不急,兄弟你慢慢想。离市集开还有段日子呢。你们先在营地好好歇几天,养养精神,特别是乌娜吉姑娘的伤。等身子骨利索了,再决定不迟。”

这时,乌娜吉也轻声开口,对冷志军说:“红榔头市,我也听说过。是个长见识的好地方。”

她的话不多,但意思明确,显然也对这次机会很感兴趣。

林志明虽然醉醺醺的,也听到了“红榔头市”

几个字,立刻嚷嚷起来:“去!必须去啊冷哥!听说那儿可热闹了!啥稀奇玩意儿都有!”

篝火还在燃烧,欢声笑语在夜空中飘荡。鄂伦春人的盛情如同这温暖的篝火,让人难以拒绝。而“红榔头市”

的邀请,又像远方山峦间透出的一缕新的曙光,充满了未知的诱惑。冷志军看着跳跃的火苗,心中天平开始摇摆。一边是家中待产的妻子和殷切的期盼,另一边是广阔山林的神秘召唤和提升技艺的难得机遇。这个决定,似乎比他面对独眼狼王时,还要难以抉择。他知道,无论选择哪条路,都将意味着一段全新的人生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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