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4章 峭壁狐踪险象生(第1页)

林间的晨雾如纱幔般缠绕在冷杉枝头,露珠顺着针叶滴落,在冷志军的脖颈上激起一阵凉意。

他蹲在一处被苔藓覆盖的岩缝前,指尖轻触地面湿润的沙土。

灰狼在他身旁不安地来回走动,缺耳朵上的伤疤泛着暗红——这是老狗发现猎物时特有的反应。

岩缝前的沙土上有几枚清晰的爪印,呈完美的梅花状,前端尖锐的爪痕深深嵌入松软的腐殖土中。

冷志军从腰间取下皮尺,小心翼翼地丈量——足有铜钱大小,每个趾垫的轮廓都清晰可辨。

成年火狐狸,他轻声自语,呼出的白气在清晨的空气中凝结,而且刚过去不到半个时辰。爪印边缘的泥土还保持着湿润的棱角,没有被晨露完全浸软。

爪印旁散落着几根金红色的毛发,在透过树冠的阳光下泛着金属般的光泽。冷志军用镊子小心夹起一根,指腹传来丝绸般的触感。他将毛发收入随身携带的桦树皮筒里——这是给胡安娜做头绳的上好材料,少女乌黑的发辫配上这金红的狐毛,定是极好看的。

灰狼突然压低身子,前爪微微离地,独眼紧盯着前方一丛挂着红果的刺玫。冷志军慢慢举起猎枪,榆木枪托抵在肩窝的触感熟悉而踏实。他右手食指轻搭扳机,左手稳稳托住枪管,呼吸逐渐放缓。

灌木丛微微晃动,露出一个毛茸茸的金红色身影——正是那只火狐狸!这畜生比他想象中还大,足有二十多斤,蓬松的尾巴像一团跳动的火焰,尾尖那抹雪白在晨光中格外醒目。它正低头嗅着一株野莓,琥珀色的眼睛机警地转动,黑鼻头不时抽动。

冷志军屏住呼吸,准星稳稳对准狐狸脖颈下方三寸的位置——那里是心脏所在。就在他食指即将扣动扳机的瞬间,远处突然传来的一声箭响!

箭矢破空的尖啸惊得火狐狸浑身毛发炸开,它敏捷地一个侧跳,箭矢擦着它背毛钉入后方树干,雕翎箭尾还在剧烈颤动。冷志军暗骂一声,顾不得隐藏身形,一个箭步冲了上去,靴子踩断枯枝的声音在寂静的林间格外刺耳。

狐狸反应极快,几个腾跃就钻进了密林。冷志军紧追不舍,带刺的枝条抽打在脸上,留下火辣辣的刺痛。灰狼跑在前面,老狗虽然腿伤未愈,但速度不减,粗重的喘息声在林中回荡。

追出约莫二里地,狐狸突然消失了踪影。冷志军喘着粗气停下脚步,发现来到一处陌生的山坳。这里树木稀疏,满地都是长满青苔的岩石,空气中飘着淡淡的硫磺味——是处温泉的遗迹。

跑得挺快嘛!金玉珠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姑娘不知何时已经追了上来,鹿皮靴上沾满泥浆,靛蓝衣裙被荆棘勾破了几处。她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打湿,贴在光洁的额头上,银饰上挂着的松针还在轻轻晃动。

冷志军没好气地问:为什么放箭?他抹了把脸上的汗,手背沾上了几道细小的血痕。

我瞄的是它耳朵。金玉珠解下水壶灌了一口,水珠顺着她修长的脖颈滑入衣领,想留个记号,好追踪。她抹了抹嘴,腕上的银镯撞在壶身上发出清脆的声响,谁知道你躲在那儿...

灰狼突然狂吠起来,打断了他们的争执。老狗正对着一块长满地衣的巨石低吼,背毛全部炸开,露出尚未痊愈的伤疤。冷志军走近一看,巨石底部有个隐蔽的洞口,周围散落着几根金红色的毛发,还有几片细小的骨头碎片。

狐狸洞!金玉珠兴奋地拍手,银镯子相撞发出清脆的声响,要不要烟熏?她从腰间解下一个皮囊,里面装着火石和晒干的艾草。

冷志军摇摇头,手指轻抚过洞口边缘的抓痕:万一里面有幼崽...他想起胡炮爷的叮嘱,火狐狸最记仇,伤了幼崽会报复整个屯子的家禽。去年老赵家一窝鸡被咬死,就是招惹了带崽的母狐。

金玉珠撇撇嘴,饱满的嘴唇抿成一条线:心软可猎不到狐狸。但她还是收起了火石,手指灵巧地将皮囊重新系回腰间,那你说怎么办?

冷志军观察了下地形,指着不远处的一棵歪脖子松:你守在那儿,我绕到后面去赶。他从包里掏出一张渔网,棕褐色的麻绳网眼细密均匀,用这个。

渔网?金玉珠瞪大眼睛,长睫毛在阳光下投下细小的阴影,你打算...

活捉。冷志军简短地说,手指轻抚过网上特制的软皮护边,胡炮爷要的是完整皮子。网边的铜铃铛被晨露打湿,不再作响。

两人分头行动。冷志军绕到巨石后方,发现还有个被蕨类植物遮掩的出口。他小心地支好渔网,四角用削尖的木桩固定,然后取出随身携带的桦皮哨,模仿幼狐的哀鸣。

灰狼配合地狂吠起来,老狗的咆哮在岩壁间回荡。不多时,一道金红色的身影从洞口窜出,正好撞进渔网里!狐狸剧烈挣扎,网绳深深勒进它丰厚的皮毛。

逮到了!冷志军一个箭步上前,皮手套死死按住挣扎的狐狸。这畜生凶性大发,尖牙穿透手套,在他手腕上留下深深的牙印,鲜血顿时渗了出来。

金玉珠闻声赶来,见状立刻从腰间解下根皮绳:捆住它的嘴!她动作麻利地帮冷志军制服狐狸,纤细的手指意外地有力气,几下就将狐狸的尖嘴捆得结结实实。

喜欢重生大东北1983之鹿鸣北坡请大家收藏:()重生大东北1983之鹿鸣北坡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热门小说推荐
二凤惊了,朕的武将投敌了!

二凤惊了,朕的武将投敌了!

简介关于二凤惊了,朕的武将投敌了!叶凡穿越隋唐乱世,成为瓦岗寨的少寨主。开局迁入瓦岗寨,一切从头开始。种植红薯,土豆,程咬金闻香赶来,一句管饱,喜提福将!他觉醒了开心农场系统。种地即可获得农场经验。只要不断命人种地,即可开启o元购。就在叶凡刷经验的时候。第一天,卧槽,少寨主仙人下凡。三个月后,少寨主的令,大于天。两年后,我等甘愿为主公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数年后陛下,东征西域大军已准备好!叶凡,望着金灿灿龙袍,陷入了沉思。我他娘的,只想修仙!...

寒门书生,开局被娘子踹下床

寒门书生,开局被娘子踹下床

杨凌本是一个网文作者,只是写的书一本都没火过,扑的是一塌糊涂,还把自己的小命给搭了进去,随后他的灵魂就穿越到明朝一个读书人的身上,这开局就送一个小娇妻,让单身三十年的他是兴奋的不得了,但慢慢他现这白送的小娇妻性格似乎有点从今日起,你睡地上,我睡床上。睡地上,大冬天的你让我睡地上,外面可是零下好几度寒门书生,开局被娘子踹下床...

季恬恬季邵骞

季恬恬季邵骞

季恬恬季邵骞季恬恬季邵骞季邵骞季恬恬季邵骞季恬恬...

疯仙

疯仙

我穿越了,而且还捡到了能积聚灵液,用以催生灵草的‘小瓶子’。哼。标准的凡人流开局这不起飞?我嘴角微微扬起,并开始修行。我盘膝而坐,那是在运转功法。我深呼吸,那是在吸收天地灵气。我不似人形,那是成仙得道后产生的异象。我神神叨叨,耳边有窃窃私语,那是在沟通天地万物。村里人说我疯了。随他们吧!反正,我大抵是要成仙了...

绛色玫瑰

绛色玫瑰

简介关于绛色玫瑰后来她散落于无尽沙漠,而他还是那个明堂高躇的傅公子。世人都说隋宁太子爷早年喜爱山茶花,家里种满了白山茶,身上也尽是茶花香气,后又痴迷于红玫瑰,拔山茶种玫瑰,连烟中都卷着玫瑰丝,但只有江晚知道傅随晏的园子里即便没了山茶,还可以有玫瑰,没有了玫瑰也还可以有别的什么花,种些什么全凭喜好...

谢教授太直球,娇娇小姐遭不住了

谢教授太直球,娇娇小姐遭不住了

年少情深,双向奔赴,1v1,双洁天才学神教授x明艳外科医生八年后重逢。苏绾晚与谢宴宁再见面,他眉眼冷峻,眼神仅停留一秒就轻轻移开了,无波无澜。仿佛眼前是一个陌生人。苏绾晚垂下眼。只一年的高中同学,不认得也份属正常。没人知道,在高三转学的那个夏天,苏绾晚喜欢谢宴宁。只是暗恋是她一个人的哑剧,最终苏绾晚狼狈逃离。同样没人知道,谢宴宁喜欢苏绾晚,由高三那个夏天到现在。他追了苏绾晚三次。高考结束那年,苏绾晚不辞而别,无疾而终。后来,他借学术交流去到她的学校,苏绾晚在看见他以后,没有只言片语,搭上远去他国的飞机。再后来,面对父母的调侃,苏绾晚说谢教授已经心有所属,不要乱点鸳鸯。当晚,无人角落里,谢宴宁将苏绾晚抵在墙上,声音低哑苏绾晚,我就那么不值得你喜欢吗?...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