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接下来的日子开始平静下来,或者说是另外一种忙碌,马通开始投入到了耕种之中,他对于自己占据的地方进行了大量的指导,而他早就在这里有了巨大的声望,农夫们也都老老实实的按照马通的要求开始农忙。
虽然说他们并不真的知道马通的各种指挥到底有没有道理,但等到秋收的时候他们就会知道自己现在的付出是多么值得的了。
马通在这一段时间并没有再管系统,每天的事情还是非常多的,他已经没有时间和心情去管那些,其实他自己都觉得奇怪,以前上大学的时候他选择农大只是一个比较美丽的误会,他生长于城市,就算不是什么很大的城市但也从来没有和土地有什么关联,后来被教授认定为天生干这个的还觉得对方就是想要用自己这么一个免费劳力,可为了以后可以有更好的未来他也可以踏踏实实去干活,可是心里从来都没有觉得这件事自己有什么天赋。
但到了现在这个时候,他忽然觉得教授的眼睛真毒,一下子就看出了自己的本质,那些自己曾经学过的知识、见过的东西全都被他拿出来放在了这一片的土地上面,每一件事情他都觉得得心应手,不管在别人眼中多么难以解决的问题,他几乎就是看一眼就能想到办法,在种地上面他压根就不需要系统的帮助,而且乐在其中,原来自己真的是天生吃这碗饭的。
他没有将那个金手指用上,也没有进行融合,所有东西都暂时放下了,只不过他也进行了购买。这一次他得到了一千分之一的优惠卡,只不过这一次系统提供的东西叫做响彻五号,三十块钱一个,马通看了半天也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不过他也没有购买,而是用优惠卡买了更多的诸葛连弩箭矢,那个东西的使用速度实在太快了。
上一次他购买的箭矢在战斗中全都使用完了,现在也需要补充,好在这些箭矢的重量都非常轻,一支箭只有五克而已,一个人带上一百支箭也不过才一斤的重量,所以他也可以大量购买。
只不过买了那些东西之后,他还是买了三个响彻五号看看是怎么回事,拿出来一看,他自己都笑了,原来那是一个大炮仗。
马通开始也没有把这个东西放在心上,就是比一般的二踢脚大一些,可那个东西有什么特别的?不过当他试了一下之后就马上知道自己见识太少了。
一个响彻五号竟然可以直接把一个铁盆炸到半空中至少六七十米的地方,看着那个铁盆子从天而降之后,他就开始胡思乱想起来,一定要把这个东西用在战斗中。
可是该怎么使用他却一点想法也没有,最后转来转去他又买了五个进行研究,而当他讲炮仗打开想要看看能不能研究出来里面的结构,而将它巨大化的时候,他发现了这种炮仗能够有如此之爆炸力的原因,那个东西竟然使用的是颗粒火药。
颗粒火药被人认为是划时代的产物,也可以说是将黑火药提升到了最大的威力。
火药真正的威力还是要和火枪和火炮放在一起的,而粉末状的黑火药在枪管内受力时很容易挤压在一起,这样在点火时会因缺氧而无法完全燃烧,这降低了火药的威力。早期枪手们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都会避免将火药装填的太紧,但太松也不行,因为这也会降低火药的威力,最好的操作就是在往枪膛里装火药时故意不装太满太紧,不过这虽然可以发挥出火药的威力,但对枪手的经验和技巧要求很高,普通人难以学会。
粉末状火药还容易受潮,为了能够保证火药的正常使用,当时的火枪手甚至会将硝石、硫磺和木炭粉分开携带,然后等到快要上战场前再将它们配制成火药。但是这在战场上是个很大的缺陷,突发的遭遇战、糟糕的天气都会给火药的临时配置带来很大的麻烦。之前的暴雨当中,他们什么火器也用不了就是个证明。
而颗粒化火药的技术则解决了这些问题,首先颗粒化的火药在经过颠簸的运输后,虽然也会分层,最大的颗粒会跑到火药桶底层,最小的颗粒则跑到火药桶表层,但这不会影响火药的质量和使用。
其次颗粒化火药的吸潮性也远小于粉末状火药,因为颗粒火药的表面积与体积之比更小,从空气中吸取的潮气也就更少。在大航海时代时,最好的颗粒火药还会使用石墨制的磨光机打磨掉火药粒上的气孔,以降低火药的吸湿性延长贮存期。
最后因为颗粒火药都呈颗粒状,所以即使是受到压迫时,它们之间贴合的也并不紧密,不会像粉末状黑火药那样形成一个“整体”
。颗粒火药之间留下的空隙,便于氧气为火药的燃烧起到助燃作用(便于火焰扩散),让燃速更均匀,提高火药燃烧的效率,不像粉末火药在射击时那样将相当一部分还未被点燃的火药被喷出枪管,因此其威力得到极大增加。
而黑火药变成颗粒火药其实非常简单,最简单的只是需要用酒精甚至于水和黑火药混合,然后晒干,再进行粉碎就可以,当然也有人愿意使用蜂蜜,糖浆或者树脂,可那都是可以的。
马通想到这里的时候,忽然又想到了另外一个事情,一硫二硝三木炭,加上白糖大伊万,这句话自己怎么忘记了?现在自己手里有火药,有白糖,还有颗粒火药,到底还在考虑什么?这一刻他很想给自己两个耳光,是不是真的有点太傻了?
不过接下来他计算了一下,这种炮仗还是没有自己制造来得简单,那么就自己干吧。
喜欢三国马通之是兄弟就来砍我请大家收藏:()三国马通之是兄弟就来砍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
21世纪武术世家传人虞锦瑧穿越了,穿到了一个被追杀失忆的十岁女孩身上。全村两年未下雨,地里颗粒无收,家里穷得叮当响。养父更是为了救她断了手,还被自己母亲视为眼中钉。养母为了养活全家自卖自身,为奴为婢。还有几个小崽子被饿的皮包骨头,更有极品亲戚虎视眈眈。虞锦瑧小手一挥,没关系,她有快递盲盒空间,每天都可以开一个未来快递。不仅可以开出虾塘蟹塘鱼塘沙滩淡水池咸水池,还可以开出小龙虾草莓车厘子。不过全家住一起不好开挂?没事,巧施妙计,极品求着当天分家。没地方住?一不小心开出了帐篷。干旱没水喝?开出了矿泉水。没东西吃?开出了火锅大礼包。没自保能力?防狼电棍出现了。什么?古代没靠山,养的白白胖胖迟早要死?给快病死的贵族甲献上消炎药,药到病除。给因为近视而意志消沉的贵族乙献上隐形眼镜,重获新生。给快要打败仗的贵族丙献上手榴弹,反败为胜。虞锦瑧的日子是越过越逍遥,当初闹着要分家的人悔不当初,跪着上门求原谅。不好意思,忙着做生意,没功夫管你们。...
故事生的朝代是那个开朝不过三代便出了一个女皇帝的朝代。之所以选择这个朝代是因为但凡古代文中女子要扬眉吐气的要颐指江山的,该盛世年代做背景最佳。至于其后的几个朝代,则鲜有人提及。个中因由也无需我苦口婆心地提及。所以,该朝代也成为女女爱的多朝代(历史啊,你不公平!)。本文也不能免俗,仍是以这个朝代为背景。但至于有人问为何这个朝代便有桌有椅,有诗有词,这个我就不能回答了。只能说既然客观条件将我们局限在了这个朝代,但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文化还是要体现的不要要求太多!本故事的朝代不是杜撰的,但人物皆是,所以各位历史系的姐妹们就是翻破了历史书也找不到书中的人物。话外音就是不要做无用功了。交代到这里...
杂役弟子江恒,被宗门至宝选中,成为圣女夫婿,奈何修为低弱,受尽欺凌,看遍世态炎凉。风云际遇,一朝崛起,踏遍山河万里。逆命征伐,一双铁拳,败尽天骄人杰。红尘百态,芸芸众生,倾城绝色,不过冢中枯骨万千芳华不敌悠悠岁月。我这一生,不敬鬼神,不信命运,唯我双拳,逆天,改命!...
他十年戎马,百万信徒。战死那天,拉警报,降半旗,举国哀痛。张若愚看了眼电视里被国丧厚葬的自己,回头冲强势逼婚的冰山未婚妻说想嫁给我?必须约法三章。第一,不能对我日久生情。第二,可以同房,但不同床。第三,不能妨碍我寻找真爱,如东窗事,掩护我。...
gtp1tgtdivnetkquot1tgtahrefquotbeginquot1t立即阅读gta1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