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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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知道,”

阿达姆挣扎着站起来:“我在看人这方面可很有天赋的……比如谁能当忠犬,谁是条——死心不改的恶犬!”

“劳驾,”

法尔法代说:“你看人的方法就是把人比作狗?”

“这不重要,你意会一下嘛,殿下。”

他说,抬起手,指向了维拉杜安:“不如问问他在心虚什么呢?趁领主还在,你还是早点坦白——”

在邀请库尔库玛喝点什么的时候,侍从也顺便给法尔法代泡了一杯茶,不过,由于忧虑,他一只没碰过他的那杯茶。

此刻,那杯子重新回到了他的手中,可能是为了掩饰心境,也可能是为了平复情绪。

阿达姆站在法尔法代身后,他其实没听维拉杜安在讲什么,实在带着漫不经心的情感,重新点燃的烛火里,恍惚间,好像杵在那讲陈芝麻烂谷子故事的不是维拉杜安,而是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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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法尔法:服了,给你来看一圈就给你看明白了

库尔库:所以这是什么,你想的?

法尔法:动员群众……反正你也不懂,你哪年把你的军队剥削改了再说吧(我抄的

第175章英雄和恶鬼

你是罪恶的吗?

有人贴着他的耳廓问,仔细深究来,到底有没有人,到底是男人还是女人,对着他说过这句话,他已经完全记不清了。在流动的云所带来的、忽明忽暗的天色下,天空明媚得让人心生绝望,烈日当头,连飞鸟都寻不见一只,他和同伴们从田地里走回家,踩着皲裂的大地,像一道贯穿的伤口,却没有雨水来使之愈合。

“你还不走?”

同伴停下脚步问他。

“这不是在走着吗?”

“放屁,你都快落后边去了。”

“好吧!我这就来!”

他说,其实他想等一起来的人走了,自己去兜点野果,他视力好,老远就看到了被绿叶叠在身后的梨。这鬼天气,晒得人个个黝黑,晒得草木不得安宁。

但他最终没能避开同伴,打到那两个野果,大老远的,他们听到了一阵哒哒声,听上去像骑兵队的声音,其实也没差。他们两个赶紧往旁边躲开,没多久,道路的尽头就出现了骑着马的人。

从一个,到两个,再到一群,逆着烈日,看不清脸,但这其实无关紧要。在别处见不到的马,在这里就不稀罕了。这里——昂多里茨,有时候也叫萨瓦,可能还有人喜欢叫别的什么,而没有任何人愿意听从本地居民的意见,喊这里为“福斯诺”

他的姐夫老说,我们福斯诺人,祖祖辈辈都生活在这里。

当然,他的姐夫年纪挺大的,几乎可以给他当父亲,他在爹娘死后,没什么好的去除,只能过来投奔早就出嫁的长姊——虽然多一张嘴,但起码也多了一个半大的小子帮忙干活,而他算是家里难得能帮忙顶梁的,至于那些外甥——也不知道这家人是触怒了哪方神圣,在穷乏的日子里不停地下崽,那些崽子又不停地因为意外死去。

可所有人都见怪不怪,谁家没夭折过一两个小孩呢?甚至都没人来就这事劝慰两句,想听安慰?好吧,你得走上好几里远的路,到镇子上,把硬币捐进箱子,才能得到一两句僧侣的开导。

他们家中现在只有两个半大的孩子,五岁和三岁,还做不成活,所有一切都得他和姐夫顶上。

即使是这样,他,阿达姆,也还是持有一份乐观精神,他舔了舔嘴唇,指着过境的军队,说道:“总有一天,我也能骑上那个。”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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