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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住他的是一个神情冷静——甚至有点阴郁的少年,身板瘦削,他边上跟着一个稍微矮一点的同龄人,他对王子点点头:“还请小心。”
说完,就背着箩筐,和朋友继续去帮忙了。他们是附近工人的孩子,每天负责过来送一些食物,男人们靠卖力气养家活口,嘴里嚼着夹杂石砾的黑面包,边嚼边用舌头把石子顶出来,吐到地上,多数时候,他们的命运也是这样的石头,滚落到不起眼的地方,又时被载着重的轮子碾碎。
人们在农闲的时候过来盖教堂,这好歹是份工作,而且还有些虔诚的意义在里头,王子经常能看到那两个少年人,他们穿着麻衣,操着乡下人的口音,谈论一些猪牛羊的事情,这是王子没听说过的。
他对那个性格冷静的人尤其有好感,他认为那之中存在着他看不懂深意——他没有什么玩伴,童年时期,父亲将他看得很紧,跃跃欲试、但没有表明身份的王子跑去和他们交谈,那个目光沉沉的少年似乎很快就发现了他的身份非同一般,还是尽量很有礼貌地同他对话,问什么,他答什么。
这也许是份机遇呢?王子想,彼时的他还保留着一点天真,那是不知愁苦的人才能散发出的天性,也许,还加上一点点少年人特有的乐观心态,他们逐渐相熟——即使,对方好像还是那副样子,而潜藏在不被解读的深沉后,还有一丝丝……忧愤,也许,对于出身贫家的人而言,光是想方设法填满家中那口漆黑的铁锅,就已经竭尽全力。
王子没想到,他在一个乡下佃农的儿子身上寻找到了他认为一个才干之人具备的品质,喔,虽然那品质平时只出现在传说里,故事里,历史上,反正不会平白出现在他们身边,而同他一起的伙伴,性格有点粗鲁,但打磨一番,无疑也是武勇之人。王子慷慨地把自己的很多东西都分享了出去,最终也确实打动了——不如说,那个年头,涉世未深的人都容易被感动,不论是他之与那两人,还是那两人之于他。
“你们要不要参军?还是去王都生活?”
王子问:“立一番事业该多好啊!”
“这不是我们能决定的。”
深沉的年轻人说:“也许会有这个打算吧,我不想被一直困在这里,但我有自知之明,毕竟我只识过一点字。”
“当然想,为什么不?”
直率的年轻人说:“我做梦都想,但参军要你自己配装束和马匹,我家里可只有一头猪,那已经是很宝贵的财产了……不然我们都过不去冬天。”
其实不论哪种答案,背后都蕴含了年轻人深深的渴求,让我们略去那些老套的争吵、误会和互相紧握的手。大教堂花费了十九年,终于接近落成,而十八岁的王子,揭露了身份,也有变得有模有样了——终于,在他即将带着朋友们返回王都时,边境发生了入侵。
那时候的王子及其伙伴,还未见识过战争,只把这当成一个——机会。当然,没见识过战争的人会对战争充满不切实际的幻想,以一敌百,奋勇杀敌,见识上几个剑术卓越的敌人,也许在什么地方救下一位落难的公主,这太平常了,平常到连最三流的剧作家都不再写这样的模板故事,而是变着法的编造离奇情节。
剧作家当然不会说明,并不是透露出尊贵身份,就能指挥得动前线士兵,剧作家只写检阅时激动人心的场面,还有调配得当的阵营,不会写春季泥泞的土壤是如何阻止行军,夏季的虫蝇在吸食伤口的血液,家里的浅锅变成了军营的深锅,沉默是最好的抱怨——即使王子和随从们拥有独立的帐篷,可事情还是到处都很糟糕。
在节节败退中,他们喝着酒,在满地狼籍中,终于承认,战争糟糕又狗屎,有时候赢得稀里糊涂,有时候军队莫名其妙就乱了,死亡盘旋在他们头顶,随时准备给他们来一下子。
直率的人在战争中丢了手臂,而其他两个人,没缺胳膊少腿,但也好不到哪去,在一封幼弟出生的家书传来后,迟钝的王子终于意识到了——好吧,他不该被煽动一下,就自行请命,来到这边参与这场战争,他应该检阅队伍,鼓舞完士气之后就立马返回王都。
他们那时已经丢了太多阵地,以至于一退再退。
兜兜转转的,又返回了他们相识地方。那座大教堂所在之地,那时候的他们俨然是丢盔弃甲的残兵败将——神父的诵经祈祷延绵不绝,躺在后面的房间里、身上中了箭的王子,被伤口感染导致的发烧反复折磨。
在香火氤氲中,王子握住朋友的手,在反反复复的折磨下,流着眼泪,说出了真心话:“我本来应该早点回去……我要是在教堂竣工后就带你们离开,我们早就在王都了……我对不起你们……我快死了……我快死了……”
“别这样,殿下。”
冷静的年轻人说:“您不会死的。”
他一再强调,“您不要说丧气话……您不会死的……我们终将会夺回我们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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