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现代版犬奸 霓虹下的忠犬与镜像(第1页)

林薇的指尖划过“将军”

的项圈时,美甲上的水钻在吧台灯光下闪了闪,像极了昨晚监控里,那条阿拉斯加犬扑向快递员时,眼里闪过的寒光。项圈是定制的,钛钢材质,刻着“林薇的将军”

五个字,边缘打磨得光滑,却在将军的颈侧磨出了一圈淡红色的印记——它最近总是烦躁地蹭项圈,像是想挣脱,又像是在向她撒娇。

“林总,这是您要的文件。”

助理小陈把文件夹放在吧台上,眼神不自觉地瞟向趴在脚边的将军。这狗有一米八高,体重近百斤,浑身雪白的毛打理得一丝不苟,唯独左耳缺了一小块,是上个月林薇带它去宠物乐园时,被别的狗咬伤的。自那以后,将军就变得格外暴躁,除了林薇,谁靠近都龇牙,连小陈送文件,都得隔着三米远。

“放那儿吧。”

林薇没抬头,只是用骨节分明的手指摩挲着将军的耳朵,那里的毛很软,像上好的羊绒,“对了,下周的宠物嘉年华,场地布置好了吗?我要将军当压轴,给它准备的钻石项圈,别出什么岔子。”

小陈点点头,心里却泛起嘀咕。林薇是“宠界”

APP的创始人,三年前靠宠物社交软件起家,身价过亿,可自从一年前收养了将军,整个人就变得奇怪——把公司的会议室改成了宠物活动室,员工加班必须带宠物来“陪岗”

,上个月甚至在市中心买了套三百平的公寓,专门给将军当“寝宫”

,自己却住办公室的休息室。

“林总,您真的不考虑……找个兽医给将军看看?”

小陈犹豫了一下,还是说了出来,“它最近太暴躁了,上周差点咬伤快递员,要是真出了事,对公司影响不好。”

林薇的动作顿了顿,将军似乎察觉到她的不悦,抬起头蹭了蹭她的手心,喉咙里发出“呜呜”

的低吼,眼神却死死盯着小陈,像在警告。“将军只是护着我。”

林薇的声音冷了下来,“你要是怕,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

小陈吓得赶紧闭嘴,拿起空咖啡杯匆匆离开。吧台里只剩下林薇和将军,水晶灯的光落在将军雪白的毛上,像撒了一层碎钻。林薇端起酒杯,红酒的醇香混着将军身上的沐浴露味(是她特意定制的,前调是雪松,后调是奶香),在空气里弥漫开来。

她想起第一次见到将军的场景。

那是在城郊的流浪狗救助站,将军被关在最里面的笼子里,左耳朵还在流血,眼神却很凶,对着靠近的人龇牙咧嘴。救助站的义工说,这狗是被前主人遗弃的,前主人是个家暴男,喝醉了就打它,后来嫌它太大,直接扔进了垃圾桶。林薇当时刚和相恋五年的男友分手,男友劈腿了她的闺蜜,还卷走了她准备创业的启动资金。看到将军的那一刻,她突然觉得,自己和这狗一样,都是被世界抛弃的。

她花了三个月才让将军放下戒备。每天带着亲手做的狗粮去救助站,蹲在笼子外陪它说话,就算被它咬伤手,也只是笑着说“没关系”

。终于有一天,将军用鼻子蹭了蹭她的手心,林薇当场就哭了——那是她分手后第一次哭,不是因为失恋,而是因为觉得,终于有人(或者说,有狗)不会背叛她了。

从那以后,将军就成了林薇的“全世界”

。她给它取名“将军”

,希望它能像将军保护君主一样保护自己;她教它握手、坐下,甚至教它用特制的键盘“打字”

(其实是按固定的键,对应“饿了”

“想出门”

等指令);她走到哪儿都带着它,开股东会、见投资人、甚至去美容院做护理,都要把将军放在旁边的休息区,眼睛一刻不离。

可最近,将军越来越奇怪。

它不再像以前那样黏着林薇,反而总在深夜对着落地窗低吼,窗外是繁华的夜景,霓虹闪烁,却看不到任何异常;它开始撕咬林薇的衣服,尤其是那些带有男性香水味的(大多是合作方送的样品),撕得粉碎;最让林薇害怕的是,她好几次在梦里看到将军变成了人,穿着她前男友的衣服,站在床边看着她,眼神冰冷,像在审视。

“将军,你是不是不舒服?”

林薇把脸贴在将军的头上,感受着它温热的体温,“是不是上次被咬的耳朵还疼?我带你去最好的宠物医院,好不好?”

热门小说推荐
隔壁的小书生

隔壁的小书生

文案一桃花镇有个好看的穷书生,为了省钱每天自己做饭。这天忽然有个女侠来敲门,她瞅了瞅院子里咕嘟冒泡的砂锅粥,咧嘴一笑,露出两排白生生的牙齿,小书呆,粥卖不卖文案二有多久没静下心来感受...

我家老婆是重生者

我家老婆是重生者

男版很多年以后,有记者采访苏云,问苏先生,前段时间科学杂志评价您是二十一世纪的科学巨人,请问您对于此有什么想说的吗?苏云笑道先,我要感谢我的父母其次,我要感谢我的妹妹最后,我要感谢我的老婆,陈曦女士,如果没有她,我的生活就是一潭死水,从这头可以看到那头,有了她,我的世界才有了光有了色彩女版我小心翼翼靠近,最担心我汹涌的爱意会吓到你。作者遇见一个人,然后遇见一种人生。...

七零,古代闺秀刚穿越就怀孕啦

七零,古代闺秀刚穿越就怀孕啦

简介关于七零,古代闺秀刚穿越就怀孕啦相府嫡女穿越到只能吃窝窝的七零年代,娘不疼,爹不爱一睁眼,还在男人的怀里,好在男人还是有点良心,让她从窗户逃走一不小心,还掉进河里,幸好被村里的大婶救了,醒来之后,一口咬定自己失忆了。转身遇见夺了她清白的男人,听他话里的意思,是想娶她。谢花一口咬定自己失忆了,不记得他说的事,死活不肯嫁给他。开玩笑,她早上跑的时候可是注意到他家是什么样的。那么穷,她嫁过去不就是受苦!她堂堂相府嫡女怎么能吃苦!在这个贫穷的年代,谢花知道大队长家的日子是最好的,天天都可以吃白面,不像他们家天天只能吃窝窝头为了自己能过好日子,谢花想尽办法勾搭沈秉却现,那人正是夺她清白的人谢花傻眼了,她试探的靠近沈秉,委屈巴巴的开口我饿。沈秉冷哼一声,随手递给她一个肉包子现自己葵水没来的那天,谢花找到了沈秉。谢花我葵水已经没来。沈秉昂,要我带你去医院看看?谢花不是,我可能怀孕了。(女主自私,只为自己考虑,没有任何金手指,男主很恋爱脑,知道女主在算计他,还是心甘情愿,不喜勿入)...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