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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一入座,便招呼小秋也坐下。
然而小秋却一点动作都没有,主人客气,她却不能真的顺杆往上爬。
在外,她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天心。真敢客气,就显得天心连一个下人都管不好。
见小秋没坐,他明白小秋有所坚持,也不再相劝。
而是将目光移向了黄百万身旁的一位年轻男人。
而这男人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大背头更是梳得整整齐齐的。
“这位是?”
天心有些明知故问了,在酒泉镇的这几天,早就听说叶镇长的儿子david(大卫)了。
毕竟在镇子里常常都以高人一等的目光看人,平日里打扮也是西装马甲。
好在虽然态度高傲,但也不在明面上欺男霸女,所以镇里的百姓也都是心里想想,没谁真的对他口诛笔伐,也算给镇长一个面子。
“这位是大卫,叶镇长的公子。大卫,这是天公子,是隔壁任家镇的富。”
“哦?你就是任家的那个赘婿?哦不,女婿。有幸。”
大卫一脸笑容看着天心,也没有伸手想和天心握手的意思。
天心微微一笑,也是明白这大卫是什么意思。
生气?没必要。
就像人类从来不会在意一只蚂蚁的挑衅一样。在他眼中,这大卫就和蚂蚁没有区别。
“黄老板不够意思啊,与我谈生意,还带着一个,是想两家比价吗?”
“哪里哪里,天公子说笑了。”
他确实有这个心理,可他敢吗?要知道任家最有实力的就是任有财和任两兄弟。这墙倒众人推,任死了,还只有一个女儿,那些任家人会没有想法?
然而这么久了,任家一点消息都没有,这不妥妥说明其中有问题。这年轻人肯定有什么问题,才导致那些个任家人不敢动手,只能干看着人家女儿将生意收拢。
而且据小道消息,这年轻人不仅是九叔的义弟,还有不弱于他的实力。就连任有财的女儿都跟着他跑了,任有财还没有办法。
这样的人可得罪不得。
黄百万都能得到的消息,大卫又怎么没有渠道获得呢?
只不过对于大卫这种喝过洋墨水的人来说,天心不过是看着坑蒙拐骗上位的小丑而已,在真正有实力的人面前,比如说他自己,还不是挥挥手就能废了的废物。
“我也不多说,五千两,你若愿意,我便买下。不愿,也没什么好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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