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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杀,不可辱。”
张希安打断他,语气坚定,“真要按律法枭首,不出十日,咱们就会被满门抄斩。那些大官跟周通绑在一条船上,周通死了,他们的人口生意就断了,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他顿了顿,又说:“让他们赎人,要一大笔银子,既能给百姓们多补些损失,也能买个暂时安稳。”
他走到父亲身后,替他揉肩,手指按在父亲僵硬的肩膀上,能摸到凸起的骨头,“爹,再等等,等咱有了实权,能护住自己,也能护住百姓了,再清算这些腌臜账,到时候,定让周通和那三品大员,为他们做的事付出代价。”
张志远闭上眼睛,感受着儿子指尖的力度,心里又酸又暖。他知道儿子说得对,眼下只能忍,可这忍字,实在太磨人了。他拍了拍儿子的手,声音里带着几分沙哑:“好,听你的。你办事,爹放心。”
烛火继续跳动着,堂屋里的身影被拉得很长,直到三更天,烛火渐渐弱下去,张希安才扶着父亲回房休息,自己则回到案前,继续整理卷宗,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才趴在案上眯了一会儿。
次日鸡鸣时分,天刚蒙蒙亮,张希安已收拾好行装。他穿着一身干净的玄色官袍,腰间系着玉带,手里提着一个青布包袱,里面装着几件换洗衣物和重要的文书。跨上青骢马时,他正抬手理了理缰绳,忽然瞥见墙根的阴影里立着个人。那人穿着灰布短打,裤脚卷到膝盖,露出沾着泥点的小腿,头发用一根麻绳束着,发间还沾着草屑,看起来像是刚从野外回来。可偏生那双眼睛亮得惊人,在晨雾里,像两颗浸了水的黑曜石,透着股机灵劲儿。
“可是张大人?”
那人见张希安看过来,便上前两步,脚步轻快,走到马前,双手抱拳拱手,动作虽不标准,却透着真诚:“前日在地窖,多谢大人的救命之恩。若不是您带人冲进来,我恐怕还得在那暗无天日的地方待着,能不能活着出来都难说。”
张希安勒住马,低头打量着眼前的人,见他眉眼间有些眼熟,再想想地窖里的情景,很快就认出了这张脸:“不必多礼。举手之劳,换作任何一个为官者,都会这么做。”
他见那人要屈膝下跪,忙俯身扶住,手指触到那人的胳膊,只觉得结实有力,不像是常年劳作的百姓,倒像是练过些功夫:“你叫什么?怎么没跟其他百姓一起回家?”
“大人还记得我?”
那人有些惊喜,眼睛亮得更厉害了,“我叫胡有为。至于没回家......”
他挠了挠头,脸上露出几分苦涩,“无家可归之人,只能四海为家,回哪里都一样。”
他顿了顿,又挺直了腰板,语气里满是感激:“我特意过来感谢救命之恩。”
说罢,他不等张希安再阻拦,直接“扑通”
跪下,膝盖砸在青石板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接着便是“嘭,嘭,嘭”
三记响头,每一下都用了十足的力气,额头很快就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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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希安这次倒是坦然受之。他知道,对于胡有为这样的人来说,这三记响头是真心实意的感激,若是强行阻拦,反倒会让他心里不安。等胡有为磕完头,他才伸手把他扶起来,声音温和了些:“以后有什么打算?总不能一直四海为家。”
胡有为站起身,拍了拍膝盖上的尘土,笑道:“没什么打算,四海为家嘛,走到哪里算哪里。饿了就帮人干点活换口饭吃,渴了就喝口山泉水,也自在。”
他顿了顿,像是想起了什么,又补充道:“对了,我算半个读书人,识些字,也能写几笔字,要是遇到需要帮衬的,还能给人抄抄书。”
“半个读书人?”
张希安有些疑惑,眉梢微微挑起。看胡有为的谈吐,不像是只识几个字的粗人,倒像是读过几年书的,怎么会说自己是“半个读书人”
?
胡有为见他疑惑,便笑了笑,不再像刚才那样洒脱,眼神里多了几分复杂的情绪。他抬起右手,指节蹭过左脸,动作轻柔,像是怕碰疼了自己,接着缓缓撩起半片头发——那头发下,赫然印着一个巴掌大的铁烙印,暗红色的疤痕从颧骨斜贯下颌,边缘的皮肉翻卷着,像枯树皮一样粗糙,在晨雾里看着格外狰狞。
“侥幸中过举人,三甲末位。”
胡有为的声音低了下去,带着几分沙哑,眼神也暗了暗,“那年我刚中举,想着能入朝为官,替百姓做点实事,谁成想招了高官公子的嫌。他说我面相丑陋,有辱官威,还说我一个穷书生,不配跟他同朝为官,就叫人拿烙铁......”
他没有继续说下去,只是轻轻摸了摸脸上的烙印,指尖划过疤痕,带着几分自嘲,“如今也不知是何人所指,只落得有家难回。家里人怕受我牵连,也不敢认我,我只能在外漂泊,算不得真正的读书人,所以说自己是‘半个’。”
张希安盯着那烙印,喉间发哽,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说不出话来。他知道官场黑暗,却没想到竟黑暗到这种地步,仅仅因为“面相丑陋”
,就毁了一个举人的前程,还让他有家难回,这简直是草菅人命!
胡有为倒洒脱,见张希安沉默,便拍了拍他的手背,手指触到张希安的官袍,又很快收了回来,笑道:“不打紧,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我早就习惯了。我胡有为,大不了继续当那‘半个读书人’,浪迹江湖便是。说不定哪天运气好,还能遇到个赏识我的人,让我有机会做点实事。”
他顿了顿,又看向张希安,眼神里满是敬佩:“就像大人您这样,为了百姓,不顾危险去救我们,这样的官,才是真正的好官。”
张希安听了,确实默不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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