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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一只猎物(第1页)

嗖!

雪地上歪倒一只灰毛兔子,它一只眼睛冲着天,双腿蹬了蹬便无力地伸直了。

死了吗?

万俟燕俯身用长弓一挑,兔子便翻飞到马鞍上,“第一只,云,漂亮不!”

兔子躺在旧皮子上,额头插着箭,伤口并不算大,如果离得远了,或许还会觉得那是一种花,很鲜艳很鲜艳的花。

“燕,北地的刑法可有记载?”

话问的突兀,越重云却实在好奇,什么样的罪需要舌头。

有罪有刑,才是法律本身。

越重云捏着缰绳,野蛮与残酷也是可以交融的,大燕的刑法是把人与骨血分开判罪,从过去的典籍、案例之中,找寻一个合适的办法。

万俟燕一扭兔子的脖颈,咔咔,“什么是刑法?”

兔子不会说话,人也不会说话。

这里也没有过去,无法可依。

越重云耐着性子,在半空中画了一个圆,“这是法。”

万俟燕捂住自己的耳朵,将兔子丢给越重云,她听不明白,兔子还没死透,“热的,暖暖手。”

越重云接住,和过去的春猎一样,兔子的热一点一点消逝。

死,那么容易。

万俟燕从怀里掏出一把弯刀,还裹在刀鞘里,递给越重云,“北地,不需要法,需要王。”

就好比,狩猎需要刀,一切本应如此。

谁都可以是王,却只会有一个王,一个雪山。

“下一只兔子,我来射。”

越重云接过弯刀,按在兔子的脖颈上,拔出了那把箭,箭尖还带着血丝,丝丝缕缕的缠绕而下。

这里不在大燕,大燕的法,没有用了。

越重云拍拍珍珠,前头跑着一只兔子,她眯起一只眼,小弓搭箭,短箭极快地飞出去,抓中了兔子的腿。

嗖!

兔子带着那只箭一蹦出好远,拖着腿逃命。

越重云反手夹出新箭,她微微抬起头,嗖!

兔子逃得更快,却没有逃出几步,肚子在雪地上起伏着,越重云一甩缰绳,便追上了兔子。可惜,血流了一地,兔子几乎要粘在地上。

“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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