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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阳光明媚。
常勇早早起床,洗脸刷牙刮胡子,因为今天他要去赴宴,老爷子请客做东家。自从跛脚回到了云安,他一天也没有出过门,好不容易今天出门溜达,所以必须好好收拾一番。他对着镜子不由自主哼起小调来:“今天阳光灿烂,我要当阳光男孩……”
电话突然响了,常勇以为是老爷子打来的,“喂,老爷子。”
“喂,常勇。”
一个女人的声音。
“你是?”
“连我都不认识了,你真健忘啊。我是你马大姐,马小雨。”
“哦,原来是马大记者,幸会幸会。”
“你这电话真难打,我都给你打了几百个电话了,你最近人间蒸发了呀?”
“哦,我去了外地,没在家里。”
“哦,那好,姐姐请你吃大餐,好久不见,十分想念。”
“今天?”
“嗯。”
“不行,今天我有事,改天吧。”
“你有啥事?”
“我……我要去建业书城,办点事。”
“哦,那行,那就明天,说好了,不许推辞。”
“好好好,马大记者,明天不见不散。”
“嗯。”
马小雨直接挂了电话。
“这马小雨无事不登三宝殿,难道有又什么灵异事件给我说?”
常勇一想到有事干就兴奋,殊不知马小雨啥事也没有,就是想念他了。这段时间他不再云安,可把马小雨给寂寞坏了,她对常勇可谓是情有独钟。
但对于马小雨这种强势的女人,常勇还是心有忌惮,也不是喜欢的类型。他喜欢头脑简单的,比如像女汉子尹莲,还有那个美女护士李翠敏。马小雨情商与智商都高,况且接触的人也多,逐渐养成了太过自我的性格,总之头脑风暴太疯狂,常勇永远跟不上她的节凑。说白了,常勇懒散惯了,只有办正事时候比谁都认真,不办正事了就喜欢闲扯淡,随处游走,喝喝酒,吹吹牛……总之,一句话,生活无法与马小雨合拍。
但马小雨是一个厉害的女人,夸张一点来说,她不求得到常勇的心,只要得到常勇的人也行。她的字典里没有放弃二字,所以,她是主动追求常勇。她深信:“女追男,隔层纱;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
何况她身材与长相、工作与修养都可以,没有理由搞不定常勇。既然常勇又出现了,她打算发起猛攻,目标已经制定好了,一个月必须追到常勇。
如果马小雨的想法被常勇知道,估计得找个隐蔽的地方躲起来。此时,他还在刮着胡须,哼着小曲儿,就差磕着瓜子了。
一切准备就绪,常勇觉得时间还早,就躺在床上睡觉了。直到中午时分,他才离开家下了楼,搭了个出租车直奔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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