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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砸生意(第1页)

林擎苍笑着说道:“娘子说的在理。”

纪金玉说的办法简单粗暴,但不得不说对她来说是最有效的。

见识过纪金玉武力的人,应该不会想和她动手。

而纪金玉是林擎苍见过武学天赋最高的人,在逃难的路上,他是亲眼看着纪金玉的武功一日强过一日。

如果说纪英明在读书方面是个举一反三的好苗子,那纪金玉就是在武学上举一反十的天才,更不用说这个天才还在武学一途得天独厚,有着这么一身力能扛鼎的力气。

纪金玉和林擎苍在海昌城待了三天,第一天下午买下院子和铺子,第二天一早去了一趟人市。

在如今这个时代,主家对自家的奴仆是有绝对的生杀大权,这也是为什么之前纪金玉会在逃难路上买下吴观江和阿芷。

纪金玉之后短时间内不可能时常来海昌城,但是如今他们在海昌城有了产业,所以必须要找一个能拿捏的住的人来帮她看着院子和铺子,而奴仆是最妥帖的。

纪金玉以前去过翠阳城的人市,人市和牛马市挨着,面积不大。

而海昌城的人市比翠阳城的人市要大多了,甚至比翠阳城的人市和牛马市加起来还要大。

除此之外,海昌城的人市看着比翠阳城的人市更加杂乱,纪金玉甚至在关押奴隶的木笼里看到了几个色不一样,眼睛颜色不一样的异人。

可能是纪金玉停留张望的时间太长了,再加上她身边还有一个戴着帷帽气质不凡的林擎苍,所以售卖异人的人牙子上前主动对着纪金玉两人介绍道:“老爷夫人,要不要买几个异人回去做奴隶?”

“他们骨架大,手大脚也大,干起活儿来相当利索,而且他们还便宜,一个才十两银子,相当划算!”

“不要。”

纪金玉就是单纯的好奇。

以前只是听走镖的人说过异人,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活的异人。

“不喜欢?”

林擎苍看纪金玉注视这么久,也以为她喜欢。

“有什么好喜欢的?”

林擎苍笑道:“因为很多达官贵人会喜欢养一些异人做杂耍,还有一些人喜欢豢养异人女子,甚至纳异人女子为妾。”

林家就有,只不过那个异人妾室生下孩子没多久便被送人了,至于那个孩子因为一双和自己母亲一样的蓝色眼睛,从小便不被林家人待见。

纪金玉听到这些话蹙紧了眉头。

也许是因为上一世纪英明被拐卖成为康乐侯府的玩物,所以纪金玉在听到这些话的时候,心里下意识的涌起一股厌恶感。

“我不喜欢。”

纪金玉看着周围各色各样的人,说道:“我就想找人给我干活,我不是那种喜欢苛待和玩弄奴仆的人,只要他好好给我干活,过上几年我会还他们自由的。”

人与人之间建立信任所需要的时间太久了,纪金玉没有那么多时间,所以用奴仆最合适。

纪金玉说的话,林擎苍是相信的。

毕竟吴观江和阿芷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这也是为什么林擎苍会说纪金玉善良。

因为换做别人的话,是不会将得用的人消除奴籍的,越是得力的人,他们越是要用手段拴在自己身边,这是绝大多数人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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