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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此刻四脚着地,站立高度已到她腰际,约一米上下。
一身厚实长毛,主色漆黑,眼上两颊、胸前和四肢前侧,分布着醒目的棕褐色斑块。
圆眼有神,鼻头宽厚湿润,嘴型是典型的倒V。
只是嘴角皮肉有些松弛下垂,透着岁月痕迹——这不是幼獒,而是一只步入中年的雄獒。
以它的骨架和肌肉线条来看,若是完全人立而起,恐怕接近两米,气势惊人。此刻毛被温泉水浸透,紧贴身上,更显健硕。
林柚没避让,直接上前,掰开它的嘴看了看牙齿,又握住一只前爪,检查爪垫和指甲。
牙齿磨损不重,保养得当。
指甲异常锋利,远比普通犬类尖锐,而且修剪得很整齐。
“看来,你就是冯绪留在这里的看门犬了。”
林柚松开手,淡淡道。
“嗷……?嗷?”
藏獒低吼两声,并不抗拒她的触碰。
【这只藏獒对你说的‘冯绪’二字有点反应。它对你很好奇,但方才的食物降低了它的敌意。】
林柚了然。
这样一来,那部隐藏的电梯直达此处,就说得通了。
这里不单是冯绪为自己打造的休憩之地,也是安置这头猛犬的巢穴。
外人闯入,先会被香气和美景迷惑,放松警惕,而后就成了这头凶兽的盘中餐。
冯绪养的狗,自然认得主人,也自然……会吃人。
只是,它虽是为杀人而培养,这些年因那几道铁门包围阁外,应该没什么机会见血,人都会因长时间不用某种技能而渐渐遗忘,生疏,于动物更是如此。
林柚能感觉得到,它的凶残程度并不高。
藏獒见她不动作,便绕着她缓缓踱步,鼻翼翕动,反复嗅闻。
【你异常平复的气息进一步降低了它的敌意。】
林柚莫名笑了下,看了眼行囊。
好吃到噗噗噗噗的口粮还有十二块。
于是她又摸出一块。
饼干一出现,藏獒的尾巴立刻不受控制地摇起来。
林柚随手一抛。
藏獒敏捷跃起,精准叼住,囫囵吞下,随即意犹未尽地舔着嘴,看向林柚的眼神已彻底变了,尾巴摇得更欢,甚至试图用大脑袋蹭她的腿。
林柚又给出第三块。
这次它吃得慢了些,细细品味,吃完后直接在她脚边趴下,仰起头,眼神湿漉漉的,满是渴望与……讨好?
【藏獒非常开心,它好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了,它想跟你走!】
很好,好感刷满了。
对付动物,果然比对付人心简单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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