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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节恋爱的羊
第四十八节恋爱的羊
当大军开始欢庆胜利,整个军营人声鼎沸之时,从后营里传来了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张宝相匆匆忙忙的找到混在军士群里大口吃肉的云烨。
被人从欢乐的群体里拉出来自然不会高兴,瞟几眼手足无措的张宝相,云烨说:“老张,你总是这么扫人兴致,今日正是全军欢庆之时,你把我拉出来所为何事?”
“云侯,大事不好,那颉利忽然感觉到手脚患处如火烧,似针扎,现在满地打滚,命不久矣。”
他全部富贵就系在颉利身上,这时候颉利出事,比他出事还可怕。
“一个俘囚,也值得你如此大惊小怪,我不是给他看过了吗,这家伙身体不错,死不了,这是正常的药物反应,没关系,你要是觉得他叫唤得难听,就拿布堵住他的嘴,不就完了。”
听说是这事,云烨咬一口手上的羊腿,满不在乎。
张宝相搓着手,急得团团转,没有一点办法,早知道云烨对颉利不怀好意,下午就不会让云烨给犯人治病,现在原来的老伤没有治好,又添了新患,他不在乎颉利回京之后的命运,只关心协力能给他带来多少好处,死的颉利那有活的值钱。
云烨想看看颉利到底如何了,半推半就的被拽到营帐,颉利早就撕开了包在手脚上的麻布,用清水冲洗伤患处,辣椒油那有那么容易被洗掉,粘在上面如同附骨之疽。
手脚都在流血,他自己也不管,只希望能多流一些,只有不停的流血,他才感觉好受一些。人疼极了总会干些莫名其妙的事,比如颉利,他就把手脚在沙地上蹭,假如世上真的有后悔药,颉利现在就十分的想吃,早早给自己一刀,远远好过在这里受罪。
看到云烨蹲在他的头顶看他,嘶吼一声就想去抓住云烨,云烨拎着羊腿,往后退一步,颉利脖子上的铁链就绷紧了,张宝相闪身进来,把两人隔开,对云烨说:“侯爷,这样下去不是办法,颉利需要活着回到长安,只有活的颉利才能让四夷臣服,畏惧,您暂时放他一马,等到了长安您就是把他五马分尸也由的您了。”
孙思邈不知何时走了进来,端着一盆皂角水,来到颉利面前,把他的双手按进水盆里,只见一层混着鲜血的油脂飘了上来,他用布给颉利擦拭,惨叫连连的颉利终于安静了下来。
“让你吃苦头,是老道的主意,这次之所以放过你,就是因为你还有用,英雄那怕再走背运别人也是羞辱不了的,只有你这样的人,才是最好的人样子,拿给其他蛮族看的人样子。”
云烨瞅瞅老道没有表情的脸,笑一笑就准备到火堆旁继续烤自己手上已经凉了的羊腿,这件事情孙思邈已经扛下来了,云烨没有必要再去承认。
折磨人也不是云烨的强项,一个帝王满身尘土的模样实在是没什么好看,后世早就看过了。
云烨从来就不想当一个好人,好人太吃亏了,满世界的响马,杀才活的龙精虎猛,山珍海味,绫罗绸缎的使劲招呼,好人只能躲在墙角嘎啦里啃窝头,身上破衣烂衫的,在长安云烨就验证过了,现在才不想走老路。
走老路的人不是没有,那日暮就只想放羊,她带着十几个半大的孩子整天的早出晚归,她们有二十头牛,不到一百只羊,这些东西都是她捡回来的,包括那些孩子,他们拿着叉子,把大块的雪挑起来抖松,后面的牛羊就轻易的把雪拱开,吃到雪下面的草根。最近几天,她不再来缠着云烨了,似乎她的爱情已经走远了。
云烨把这件事当成笑话说给宦娘听,谁知宦娘一点没有笑,等云烨笑完了才说:“侯爷,草原上的女子就是如此,活命永远比甜美的爱情更重要,一个没有牛羊的牧民不叫牧民,叫卡克,也就是汉民们所说的混子,他们是牧民中最卑贱的,只能给别人放牧,获得一口吃的,如果年景不好,这种人都会被最先杀死,他们没有牛羊,只能吃别人的,草原上的食物是吃一口就少一口,必须把粮食给最强壮的战士和最能生养的女人。这场草原上的战争一定会制造好多的卡克,那日暮不想当卡克,所以有这样的举动不奇怪。再说了,冬天要过去了,那日暮才不会在这个时候找她的情郎一起生孩子,那样她的孩子就会在最冷的冬天生下来,活不成的。”
现实又给云烨上了一课,前些天还以为自己是香饽饽的想法让他面红耳赤,宦娘掩着嘴轻笑,眼角的皱纹越的浓密,满脸通红的云烨样子很傻,少年人那种,恨不得全天下的女子只喜欢自己一个人的古怪念头,让她感觉到十分的温暖,而熟悉。
云烨对那日暮只有一丝好感,还谈不到感情,现在猛然间知道了那日暮也没把自己当回事,只是如同一只母羊到了交配的季节自然而然的亲近公羊,自己很不幸的成为了那日暮看中的那只公羊。冬天是草原上的人交配的季节,只有这个时候怀上的孩子,才能在食物最丰富的秋天生下来,活命的机会要大得多。
除了那些贵族老爷,普通的牧民们不会选择在春天怀孕,为了后代的健康,他们和野兽做了同样的选择。
云烨还能怎样,只好耸耸肩膀,撇一下嘴,自嘲一下就去找唐俭讨论何时回京。看他的背影消失,宦娘十分的欢喜,她庆幸在自己的晚年,终于见到了一个真正的好人,懂得放手,这才是真正的人所具备的感情,远比那种见了女人就扑上来的禽兽强了一万倍。
何邵的仓库里堆满了千奇百怪的东西,有半截的弯刀,也有没有弦的木弓。唐俭就在仓库里不停的翻检,同行的还有许敬宗,唐俭找齐了一套青瓷的酒具,一件青瓷的八棱酒瓶,长长的瓶嘴上落着一只飞鹰,这是瓶盖,配上八只同样的八棱酒杯,看上去十分的典雅。
唐俭和许敬宗正在研究酒瓶上的图案,一个说这东西应该是前隋的皇室用品,一个说要比前隋还要早一些,因为壶嘴上的飞鹰明显不是中原的风格,只可能是前燕国,或者北魏的东西,最有可能的是北魏孝文帝南迁时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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