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文忠拿出以前他用过的丹药瓶子,把炉子里的十几颗丹药放入到了瓶中。(.棉花糖留下了一颗仔细的观察着,嗅着散出的药香,文忠也是好奇无比。
“真是神奇。”
文忠啧啧有声,没想到以灵魂之力炼制出的丹药,竟然能够散出真实丹药的香味。
“就是不知道功效如何?”
文忠自言自语着,也是与一旁的苏萌说道:“把这丹药扫描一下吧。”
苏萌应声接过丹药,很快系统提示出来了,文忠的确是炼制的回魂丸,但是这回魂丸的品级却是比文忠吃过的回魂丸药效高了不止一倍。
大回魂丸:补充消耗灵魂之力。瞬间可恢复3o%魂力,持续千点每秒,时间半小时。
文忠看着系统介绍,瞬间眼睛圆瞪,不由自主的骂出了声:“卧槽!”
紧跟着赶紧拿出了以前他吃过的回魂丸进行对比。
回魂丸:补充消耗灵魂之力。恢复一千点,持续百点每秒,恢复一分钟。
“这特喵的战斗利器啊。”
文忠吧唧着嘴,看着瓶子里的十几颗大回魂丸,心底顿时有点不舍得卖了。
“再炼一炉试一试。”
文忠没有搞明白是什么原因导致回魂丸变异了,心底也只能够想到应该是那个雷劫之魂起了作用。
毕竟自己普通的灵魂之力里,都是蕴含着丝毫的雷劫之魂。
第二炉丹药也是很快被炼制出来,同样的的药效,而且数量更多,这次文忠加大了药材的投放量,一次性的炼制出了百颗大回魂丸。[看本书最新章节请到棉花糖]
“这要是卖的话,一点功德一颗,不打折一人仅限购买一颗。”
文忠吩咐苏萌把这大回魂丸信息挂在了商铺里,同时也是在布后天进行出售,而且是想要购买大回魂丸,就必须灌注、救治万名魂体才有资格购买。
“嘿嘿......这样我就不怕你们不买。”
文忠哈哈大笑,一时间也是快活不已。
随即炼制丹药的文忠也是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每一炉出来的丹药尽是大回魂丸,没有一颗是回魂丸了。
大回魂丸的功效只能够面对高层人士,或者财大气粗的大能,普通的鬼差、阴差哪里有能力购买大回魂丸?
这也是文忠着急的原因。
“主人,苏萌有个建议。”
苏萌站在一旁,已经是被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文忠跟搓泥丸似得,一炉炉的快炼制丹药,从一炉百粒到达一炉千粒,这要是被需要回魂丸的家伙知道,非得拼了老命都会来抢夺。
“你说吧。”
文忠此时很苦恼,因为他还没有找到原因,没找到为什么炼制不出回魂丸的原因,只能松了一口气,坐在原地休息起来。
“主人可以把您制作的药丸,放在商城里挂拍,或者出售,主人自然也是会得到很多需要的东西。”
苏萌这个建议让文忠顿时眼前一亮,这简直就是福利。
“收手续费吗?”
文忠在意的是这个,始终不在意能不能卖得出去。
“百分之一的手续费,毕竟系统和主脑都需要一定的能量消耗的。”
苏萌吓得一缩脖子,心底决定了,以后一定要向主人靠齐。
简介关于重生,特种兵的小娇妻我是一名普普通通大学生,却被乱入一场无形的暗算中,别人当成棋子,成了敌人的一把利器,杀死了最爱我的人,他是优秀的特种兵,我的青梅竹马,却因为我认错导致我们双双殒命。他处处为我着想,他告诉我只要我想要命都可以,他为了救我,而死,直到最后我才知道我爱错了人,他手拿炸弹问我,后悔吗,我说我后悔了,他说你走吧是真的爱你,我抱着他说我后悔认错人,我不后悔和你死在一起,我希望有来生,我绝不会认错你,他抱着我…结果一切重新来过,我李晓彤重生了,看我如何追夫这一世,我不会错过他,事业有成,别人一胎一个,我李晓彤一胎三个,各个聪明绝顶,来历不俗,从此我李晓彤从此走向巅峰,张云凯你敢欺负我?老婆大人,我可不敢,你可是咱们家的经济支柱,老婆你想吃什么我去给你做。看我育夫有数,让他往东不敢往西,...
穿成无脑男频男主的小弟?好在有级反派系统,开局就和男主妻子来了一晚不可说的爱情。接着,霸道女总裁,童颜美女,高挑大小姐,他可都照单全收了。至于无脑原男主?各位书友要是觉得反派不当炮灰了,女主怪我变心?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男二上位,双洁,死了七年的京港白月光vs为爱当三顶级门阀贵公子订婚这天,姜绥宁葬身火海,看见她的未婚夫秦应珩将她的妹妹姜希紧抱在怀中。再睁眼是7年后,姜绥宁站在自己的墓地旁,看见黎家那位高不可攀的祖宗黎敬州撑着黑伞,不远千里来替自己扫墓。姜绥宁蹦蹦跳跳跑到他面前,指着身后在月光下晃荡的影子,说你别怕,我不是...
简介关于大唐道家第一人这是一个关于大专生苏灿穿越唐朝的故事,一个平凡的现代人在古代光热的传奇。他并没有因为来自不同的时代而气馁,相反,他积极适应环境,利用自己的优势做出了一番伟大的成就。而苏灿也由一名轻浮爱耍小聪明做事不负责任没什么毅力的年轻人,成长为一名对国家对民族有重大贡献的青年,同时,也收获了自己的爱情。...
简介关于反派气运之女皆收入囊中君莫笑穿越玄幻世界,成了反派,遇见了各式各样的气运之子。李叶不,我的师姐凌婉儿我重生了,我一定要杀了君莫笑,报仇雪恨,但剧本怎么不对?冷紫嫣婉儿,莫笑是个很好的人,娘挺喜欢他的!白无瑕君莫笑和我称兄道弟!君莫笑白弟,你安心去吧,汝未婚妻吾养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