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福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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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第1页)

“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

——郭沫若。

那两年的生活几乎是平静无波的。

魏谦以全班第一的成绩升入了高中的最后一年,每天看见镜子里穿着校服的自己,他心里都会不由自主地浮现“人模狗样”

四个字。

繁重的学业压缩了他的课余时间,却没能压缩他那颗恒星般熊熊燃烧的财迷之心,他的寒暑假和全部的周末,都献给了伟大的打工事业——其中待遇最优厚的,要数在老熊的药铺里打短工的经历。

老熊的大名起得非常之厚颜无耻,叫做“熊英俊”

,众人每每呼唤其名,都忍不住想在后面加个“呸”

,于是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叫了。

年轻的时候,别人叫他小熊,可惜他没能“小熊”

几年,实际年龄才不过三十啷当岁的大好青年,长相却已经超前到了十年后,自然而然地成为了“老熊”

老熊是个非常不着调的富二代,狗揽八泡屎,哪都有他,什么事都想搀和一脚。只可惜分身乏术,于是整天神龙见首不见尾,药店经常处于没人经营的状态,经常要找人帮他打理。暑假期间,老熊机缘巧合地雇到了魏谦这个短工,就甩手把药铺丢给了他,自己不知道死哪去了,魏谦又是店长,又是服务员,又是会计,又是保洁员,就这么干了俩月,老熊才回来。

见面就给魏谦结了五千块的工资。

先前讲好的一个月一千块,被老熊这个二百五自己给忘了唐砖全文阅读!

魏谦开始吓了一跳,差点没好意思接——这个时刻准备着要倒闭的破药店,俩月的利润究竟有没有四千块都还不好说——不过后来还是接了,魏谦想通了,冤大头这种生物活在世界上,可不就是上赶着送给人坑的么?

压根不用浪费一点愧疚的感情在这种该被烧死的有钱人身上。

而魏之远在老老实实地念了一年书以后,直接跳级进了毕业班,他似乎是为了兑现异乡的深夜里,强忍着眼泪对大哥说出的那些承诺,从南方回来之后,就一直处心积虑着准备这件事。

魏之远的心和身都成长得迫不及待。

跳级的事,是小崽子自己跑到老师面前申请的,招呼都没和家里打,先斩后奏,不过魏谦知道了也没说什么,虽然口头不提,但是魏谦心里有数,以魏之远的智商,和小宝念一样的书,想起来也确实挺委屈人家孩子的。

就在小宝吭哧吭哧地上五年级的时候,魏之远已经进了毕业班。

常理来说,女孩会比男孩先长个子,他们家彻底反过来。

在小宝还是个小丫头模样的时候,魏之远只用了大半年,就从刚过魏谦胸口的高度,蹿到了堪堪碰着了他大哥的鼻子。

与他非人类的生长速度相匹配的,是他那日渐瘆人的饭量,全家人都用正常的饭碗,只给魏之远换了海碗。

大海碗比脸还大,三胖有一次来他家吃饭的时候,着实长了一番见识——他亲眼目睹了魏之远用那脸大的碗吃了满满冒尖的两大碗饭,末了没菜了,魏之远就用热水沏了一碗菜汤,两口喝下去,算是给胃里灌了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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